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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出纳人员所在营业机构节假日期间或其他原因暂停营业天数,不计入离岗时间的计算范围。
第五条村镇银行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的体制。
在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六条 会计主管的任免、调动,应按照村镇银行规定要求执行;
会计机构裁撤、合并,应及时办妥会计业务交接。
第七条村镇银行结算、信贷、储蓄等业务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关的会计操作规程及内部管理办法。
第八条村镇银行行长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任何机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二章基本原则和规定
第九条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以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以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村镇银行的经济业务情况。
在各会计期间内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应当一致,不得变更。
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原因、情况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二)会计核算遵循真实性原则。
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确保会计资料正确可靠。
不准在法定的会计账册外另设会计账册。
不得伪造、篡改会计凭证、账簿,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三)会计核算遵循及时性原则。
会计核算应及时并序时进行,会计凭证传递、款项划拨不得积压延误,账务必须当日结平。
(四)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凡属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入账;
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处理。
(五)会计核算遵循谨慎性原则。
合理确认和核算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
第十条会计记账方法按复式记账原理,采用借贷记账法。
以会计科目为主体,以“借”、“贷”为记账符号,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表外科目采用单式记账,发生记收入方,销减记付出方,余额在收入方,并要与有关实物、单证、账簿相符。
第十一条会计年度自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年度终了,办理决算,如遇12月31日为例假日,仍以该日为决算日。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外币业务的记账方法采用分账制,但编报的汇总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人民币业务的会计核算以“元”为记账单位,元以下计至分,分以下四舍五入,元以上计数逗点采用三分位制。
第十三条凭证、单据、账折的各种代用符号:
“第×
号”为“#”;
“每个”为“@”;
人民币元符号为“¥”;
年、月、日简写顺序应自左而右“年/月/日”;
年利率简写为“年%”;
月利率简写为“月‰”;
日利率简写为“日‰0”,按《支付结算办法》要求,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
第三章会计核算
第十四条会计核算十六项基本规定。
双人临柜,钱账分管;
凭证合法,传递及时;
科目账户,使用正确;
当时记账,账折核对;
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
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
转账业务,先记借后记贷;
他行票据,收妥进账;
有账有据,账据相符;
账表凭证,换人复核;
当日结账,总分核对;
内外账务,定期核对;
印押证机,分管分用;
重要单证,严格管理;
会计档案,完整无损;
人员变动,交接清楚。
会计核算要达到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务全部相符。
第十五条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按照资金性质、业务特点、经营管理和核算要求设置。
(一)会计科目划分为表内科目和表外科目。
表内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债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损益类,各科目按分类编制科目代号;
表外科目核算或有事项及需要备忘或控制的业务事项。
会计科目为本、外币共用科目,特别说明的除外。
(二)会计科目的基本规定。
会计科目的调整。
年度中间调整,应一律填制会计凭证通过分录结转;
年度终了调整,应编制新旧科目结转对照表方式办理结转。
第十六条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原始记录,是办理业务和记账的根据,会计凭证应符合以下要求:
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反映真实、数字准确、字迹清晰。
(一)会计凭证的分类。
会计凭证按来源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是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原始记录,是办理各项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
记账凭证应根据原始凭证填制,对于具备记账凭证基本要素的原始凭证,可作为记账凭证使用。
(二)凭证的基本要素。
记账凭证基本要素主要包括:
填制凭证的日期;
收、付款人户名、账号和开户行;
币种、金额及借贷方向;
经济业务摘要和附件张数;
业务印章及经办、复核人员签章;
凭证编号等。
受理凭证时,必须根据有关业务的具体要求认真审查,做到内容完整,符合规定。
(三)会计凭证格式由本行根据业务需要设计,外部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凭证传递。
会计凭证传递应符合业务特点,做到准确及时、手续严密、办妥交接、先外后内、先急后缓。
内部凭证由专门人员负责传递,不得通过客户传递。
(五)凭证装订与保管。
1.会计凭证按日或定期装订,定期装订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天(不能跨月装订),营业网点原则上每日装订(总分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可根据业务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2.对已处理完毕的会计凭证最迟应于次日(遇假日顺延)按柜员流水号顺序整理排列,排序依次为机构科目日结单、柜员尾箱交接单、柜员日结表(表内、外)、柜员科目日结单、柜员交易流水清单、柜员账务流水、柜员凭证、批量打印清单及报表,包括:
表内科目总分核对差错清单、表外科目总分核对差错清单、非机构柜员交易科目汇总清单(日)等,做到平整、齐全、无损,打码编号,装订成册,加具传票封面,填明有关要素;
装订前应清除金属物,每本厚度应在五厘米以内为宜,用线或档案管理部门允许的装订材料装订,在结绳或装订处用专用包角纸加封,由装订人及会计主管在骑缝处盖章,并在传票脊背处加盖日期及编号印章。
3.会计凭证按照方便查阅的原则顺序整理。
第十七条电子网络传输的记账信息,应具备规定的要素,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需经会计主管或其授权人员确认,事后应根据监督和管理需要按规定的格式打印纸质凭证。
第十八条 记账过程中,纸凭证转为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转为纸凭证,均不得改变凭证基本要素和内容。
第十九条 会计凭证上由银行填写和由客户填写的内容应有明显区分,由客户填写的,银行工作人员不得代办。
第二十条会计报告
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试算平衡表及相关附表;
会计报表附注包括主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会计报表主要项目的明细资料等;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包括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的说明;
会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的主要内容等统一规定,本行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编报,不得任意变更或增减;
本行行长应对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会计信息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可靠性,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相关性,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村镇银行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三)可理解性,会计信息应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四)可比性,在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定履行报批或报备手续,并将变更情况在附注中说明。
(五)实质重于形式,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六)重要性,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村镇银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七)谨慎性,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八)及时性,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二十一条会计账簿。
(一)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流水账和登记簿。
总账:
按照会计科目设置,每日按会计科目借、贷发生额分别记载,并结出余额的账簿。
明细账:
按照账户连续记载各项交易的明细记录。
流水账:
按照业务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按日逐笔登记的账簿。
登记簿:
对某些业务备忘、控制和管理而设置的辅助性账簿账卡。
(二)会计账簿的种类和格式由本行根据业务需要统一规定,可根据核算和管理需要,增设登记簿。
(三)总账和明细账账页满页结转下页,年度终了结转新账。
销账式账页年度终了应将未销账逐笔过入新账页,并结出余额,在摘要栏填列该笔账务旧账的发生日期和内容,以备查考。
登记簿按年结转或延续使用。
(四)总账应分币种按科目代号顺序整理;
明细账应分币种按科目代号和账号顺序整理;
流水账按日整理。
(五)账簿装订。
各种账簿在更换新账页后,其旧账页应按下列规定分别装订:
1.在年度中间更换的旧账页或结清户账页,应按科目、账号顺序排列,妥善保管,俟年度终了全部账页更换完毕,再按年度整理装订。
2.装订好的账页应另加封面、封底,在绳结处加封,由装订人员和会计主管在加封处盖章,并登记“会计档案登记簿”入档保管。
第二十二条错账冲正。
账务发生差错需要更改时,应经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后办理,并应保留更改记录,并在《营业日志》上进行详细登记。
对于隔日错账,应填制错账冲正凭证办理更正。
办理客户账户的错账冲正业务,应由经办柜员做出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应包括冲正原因、责任人等内容,并做为冲正凭证的附件),经会计主管审核同意后进行,需客户交回回单的,联系客户交回原回单,客户无法交回原回单的,应由客户做出书面说明并签字确认。
错账冲正影响计息的,应计算应加、应减积数,并对积数进行相应调整。
错账冲正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改正和冲正。
(一)对录入系统的电子计算机记账业务,当日、次日、跨年发生的账务差错按正确的交易进行冲正,按规定填写错账冲正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审批后办理。
(二)当日发生的差错。
1.手工账薄日期和金额写错误,应以一道红线把全行数字划销,将正确数字写在划销错误数字的上边,并由记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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