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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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开始工作,指挥和协调全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一)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
潘坤
副总指挥:
徐东卿韩云秀娄文泽徐良孙清炎
成员:
局各办主任、县直、乡(镇)学校校长
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救灾工作。
1、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地震震情报告和地震趋势会商意见,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2、在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指挥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同时,向学校派出现场指挥人员。
3、协调、配合驻县部队、武警、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迅速进行抢险救灾。
4、配合县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5、负责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二)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副局长娄文泽兼任。
局办公室负责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
视情况和应急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组,由中、初教股负责;
地震灾情信息组,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条件保障组,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人员救援组,由成职股、督导室负责;
受灾师生安置救助组,由人事股负责。
办公室主要职责:
1、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2、贯彻协调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和应急部署,协调各办、室、中心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协调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
3、指导抗震救灾宣传,信息发布;
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件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4、组织协调社会捐赠,救灾物资调运,社会稳定和受灾师生的安置等有关工作。
5、组织协调受灾学校的卫生防疫及伤员抢救工作。
6、承担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上级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短临预报结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做好防震工作部署和临震应急反应等。
(二)年度防震工作部署
根据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及时研究部署全系统防震工作。
(三)短临地震预防准备
根据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临震预报和旗政府的决策,进入临震应急期并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积极采取应急防御措施。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和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教育局防震减灾指挥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教育局局长任总指挥,迅速部署开展抗震救灾并成立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受灾学校的有关工作,同时接受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并配合上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进行救援。
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教育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县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教育局局长任总指挥,同时成立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
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运作包括召开指挥部全体会议、成立震区受灾学校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总指挥召开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会议,通报震情灾情,根据灾害程度和受灾学校自我恢复的能力确定应急规模。
受灾学校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
受灾学校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教育局一名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学校校长担任,成员由受灾学校其他领导组成。
主要任务:
——将未受灾的学生疏散于安全地点;
紧急动员各方面力量抢救被压埋人员及伤病人员;
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安置受灾师生。
——严密监控火灾、病毒、易燃、易爆物品;
及时扑灭已发火灾。
——配合卫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和传染病的发生。
——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二)灾情报送和处理
在较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报告县政府。
在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了解灾情后,及时报送县政府和县地震局。
在一般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尽快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报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三)指挥与协调
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各中小学开展人员抢救、次生灾害防御、重要目标警卫、受灾师生安置等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发放、防疫等工作。
(四)现场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在地震灾害现场,建立由震区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主要内容如下:
——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包括地震灾情、疫情、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安置、救灾物资发放与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划分救援区域,分配搜索营救与医疗救护任务;
组织接待旗外救援队,分配搜索营救任务并协助工作;
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排查次生灾害,采取防御措施,消除次生灾害后果,必要时疏散居民。
——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设施。
——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组织灾区伤员的转移和运送工作。
——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
——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
——组织现场震情监测、震后趋势判断及余震的监测预报。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请工程结构专家和防危险品专家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性评估。
——组织有关人员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
(六)师生的安全防护
全力做好受灾师生的基本生活安排。
配合当地政府按照具体方案,组织师生疏散撤离至指定的救生避难场所,制定紧急情况下保护师生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七)次生灾害防御
配合公安局协助受灾学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配合水利局、城建局、环保局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防止次生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配合卫生局做好对受灾学校疾病及传染病的紧急处置工作。
(八)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当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和重大地震灾害时,由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动员全旗师生积极组织起来,进行自救互救和相互支援。
(九)信息发布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以及较大地震灾害时,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十)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
第一,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
第二,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
第三,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
第四,受灾师生基本得到必要的安置、受灾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正常。
达到上述条件,震后应急期结束。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事后应当及时归还;
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提请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调查和总结
地震应急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对地震应急响应进行总结,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建议。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配合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共同做好有关应急通信的准备工作,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二)抢险保障
各类抢险队伍平时应做好训练和技术装备准备,明确抢险所需的设备和装备的数量、存放地点等,建立各地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的数据库,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在地震灾害发生后,可供应急使用并立即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三)治安保障
配合公安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准备,维护学校周边社会治安,以保证地震发生后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四)宣传与培训
协同科技局、地震办公室、广播电台、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师生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有关地震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师生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使师生树立科学的灾害观。
八、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一)强有感地震应急
发生4.0—4.5级强有感地震灾害后,根据县抗震办通知,启动地震应急预案,通知全县各学校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二)一般有感地震应急
当发生小于4.0级的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在抗震办领导下,督导全县各学校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
(三)应对毗邻震灾
与我县毗邻地区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造成破坏和人员伤亡时,及时了解灾情,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宝清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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