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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计投资组合时,应重点研究各个商品交易顾问的交易策略之间的内在联系,以构造最佳的投资组合。
④实施投资组合。
⑤风险管理。
⑥现金管理。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这要求机构投资者必须持有一个最低数量的担保,其形式可以是现金或有价证券。
⑦报告。
期货投资基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投资者报告其账户状况。
美国期货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
在期货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商品交易顾问对投资策略的选择就决定着期货投资基金绩效的高低。
按照商品交易顾问的不同交易特点,美国期货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可以分成以下几种:
(1)系统性投资策略和自由式投资策略
系统性投资:
商品交易顾问按照一个通常由计算机系统产生的系统信号来做出交易决策,这种交易决策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决策的随意性。
自由式投资:
商品交易顾问经常通过个人经验来做出并执行交易决策,从长期来看,自由式投资产生的风险和收益不够稳定。
(2)技术分析投资策略和基本分析投资策略
技术分析:
商品交易顾问是基于研究价格形态来获得未来价格的预测,图表和电脑被广泛应用于技术分析。
一般研究对象是实际的日、周、月价格,成交量和持仓量以及价格形态等。
基本分析:
商品交易顾问通过观察影响某种商品的供求面外部因素来预测期货价格。
(3)分散型投资策略和专业型投资策略
分散型投资:
商品交易顾问通常选择交易品种广泛的期货合约。
多数情况下,一般分散型(投资于几个品种)商品交易顾问主要使用技术分析,而完全分散型(投资于所有品种)投资的风险-收益比属中等水平。
专业型投资:
这类商品交易顾问通常只交易某一类期货合约,主要是利用某种套利技巧进行投资。
(4)多CTA投资策略和单CTA投资策略
商品基金经理通常把资金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不同的商品交易顾问管理,这就叫“多CTA投资策略”。
通常认为,“多CTA投资策略”能在相同的回报率水平下,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水平。
虽然“多CTA投资策略”收益率的最大值比商品交易顾问平均收益率的最大值小,但最小值却比较大,而且“多CTA投资策略”收益率的偏离度比单个CTA平均收益率的偏离度大,这表明“多CTA投资策略”比“单CTA投资策略”有更大的获得高回报的可能性。
CTA的盈利方式主要由基金或投资者个人支付给CTA的费用包括固定咨询费和业绩激励费两个部分,其中固定咨询费以CTA所管理基金投资组合净值的0-3%计算。
业绩激励费以CTA所管理的投资组合使得基金产生净增值的一定百分比来进行支付,一般在10%-30%之间。
2、日本的CTA交易模式
日本的商品基金于1991年5月初见雏形,1992年4月《商品基金法》的正式颁布使商品基金以及商品交易顾问具有了合法性。
《商品基金法》规定期货基金必须由合法的CTA或CPO来管理(拥有同等要求的国外CTA从业资格也可)。
日本于1994年开始颁布有关CTA监管的相关法律制度——《期货投资基金法》,旨在培养本土的期货基金与CTA。
不过,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日本CTA的发展显得较为缓慢。
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首先,对于投资者要求投资金额高。
在日本,首批获得资格的CTA有11个。
但一直到2006年下半年,这些CTA大多数仅仅从事自营业务,交易记录也少于一年,而且平均年收益基本为负。
期初的CTA相关规则规定,单个投资者的最小投资额为1亿日元(相当于当时的100万美元),这个额度对于那些非常富有的人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字。
所以,日本的首批CTA们不得不将业务重点放在机构投资者身上。
而由于一方面CTA自身的投资能力还不完善,另一方面与当时的那些大的机构投资者相比处于劣势,所以生存空间相当狭小,业绩自然得不到提升。
在日本商品投资基金协会的大力推进,日本政府于1995年4月降低了最低投资限额至50万美元,对于CTA行业来说,这是一个进步,但降低后的限额仍然无法吸引个人投资者。
后来在CTA协会的争取下,最低限额再度降低至10万美元,而且随后开始着手降低CTA交易的手续费。
其次,对于CTA股东的要求。
在股东结构上,日本大多数CTA的主要股东都是期货公司,在首批日本国内的11个CTA中至少有9个都是由期货公司控股的,而且期初日本监管部门规定期货公司最多只能拥有CTA公司49%的股权。
第三,对于投资方面的限制。
CTA基本上是按照母公司分配的一定额度资金来进行管理,成为母公司基金管理的一分子,而且,这些份额一般较小,有时只占到母公司基金份额的10%。
只有在CTA运作经验丰富后,他们才被允许开始代理客户资金进行期货投资。
例如,日本首批CTA行业的一流公司Astmax,它管理着1590万美元的资金,该公司于1993年开始进行公司自有帐户的交易,到1995年才开始逐步代理客户的资金。
第四,较高的交易手续费佣金。
对于CTA来说,较低的佣金意味着更多的业务,很多投资者不原意支付CTA付给期货公司的高额手续费。
在日本CTA刚起步的情况下,CTA交易手续费的高低直接关系着CTA的业绩水平。
第五,对于交易品种限制。
期初日本对CTA发展的限制是其不能投资于金融期货品种,由于这种限制,CTA在有限的投资品种中要获得较好的业绩相当困难。
与其他国家的CTA一样,日本的CTA也必须明确自己是系统交易者还是机动抉择型,不过最普遍的日本CTA是两者并重的。
3、台湾的CTA交易模式
CTA组织应为股份有限公司,其实收资本额不得少于新台币一亿元。
CTA发起人应于申请许可时,向主管机关指定的金融机构存入营业保证金新台币二千五百万元。
CTA须经主管机关许可并取得许可证才能开始营业。
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使用CTA或类似名称。
CTA必须加入台湾期货同业公会,否则不得开业。
台湾CTA进行委任资产的管理,执行交易或投资业务。
CTA经营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业务,其接受委任人委托交易时,资金最低限额为新台币250万元。
CTA经营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业务,接受委托交易资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其净值的十倍。
二、我国发展CTA的必然性
1、国际上CTA行业的迅猛发展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尤其是1993年之后,期货市场品种结构趋于稳定。
CTA行业的发展走入调整期,在此期间有更多的现代投资组合理论出现,投资技术也得到不断优化。
CTA在资产的风险管理与基金运作能力日趋成熟,很多机构投资者诸如养老基金、信托基金、保险金、银行都开始大量采用CTA管理的期货基金作为他们投资组合中的重要部分,以达到分散风险优化组合的目的,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进入新世纪后又遇上了难得一见的商品大牛市,CTA行业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CTA管理资产也一路冲高。
期货市场完善的风控机制和双向获利机制,再加上CTA群体极强的专业性和敏锐的市场嗅觉,即使在次贷危机集中爆发的2008年还是奇迹般地获得了14.5%的平均收益。
总体上看,CTA管理的资产从新世纪初的383亿美元增长至去年的2060亿美元,8年间增长了538%。
2、期货投资基金相对较小的风险性
国外有学者对期货投资基金行业进行了长期跟踪的研究,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虽然期货市场比证券市场有更高的风险性,但期货投资基金在同等回报率下的风险并不比在证券市场高。
因而国外普通投资者或大型机构通过期货投资基金进行投资相当流行。
3、国内期货市场发展的需要
2008年我国期货市场成交达到13.64亿手,同期美国达到69.95亿张,其占全球总成交的份额达到39.63%,是我国的5.13倍,但是美国的这些成交额仅是通过179家期货公司来完成的。
就目前市场规模而言,我国的期货公司数量偏多,并且同质化竞争严重。
我国亟需赋予这些期货公司CTA、境外代理、FCM和IB的不同业务资格,让期货公司真正成为期货市场的主导者,尤其要率先成为期货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三、我国发展CTA公司的模式探讨
目前国内资金、研发实力较强的期货公司中专户理财、自营等业务早已是灰色地带类CTA机构,其在组织架构、操作模式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已非常完备和成熟。
因此,期货行业急需管理层出台相应政策措施以促进、规范期货公司业务创新。
借鉴国外CTA公司的交易模式以探索我国CTA公司发展模式。
国内的CTA队伍正在形成之中,基本可以分为两类:
其一是分析师队伍。
由于是分析师,所以一般在期货公司供职,有期货执业资格,理论功底深厚,对行情分析深刻、全面。
资深的分析师,大多由经纪人演化而来,实战经验丰富。
特点是擅长运用基本分析法,捕捉中大级别的投资机会,策划大型的套保、套利方案,构建跨市场投资组合等。
他们表面上并不是一些账户的指令下达人,但实际上通过咨询和指导,间接控制账户的操作。
还有一类俗称为操盘手的队伍。
他们一般不在期货公司供职,但由于投资人的账户通过期货经纪公司走单,所以他们会与期货经纪公司保持经常的联系。
他们一般与投资人签有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盈利分成的比例,直接代客理财。
资深的操盘手,一般由工作室或投资公司起家。
他们的特点是盘面感觉好,对中短线把握较准确,大多擅长运用技术分析和交易系统。
由于商品期货的金融属性,期货投资对于投资人的专业要求很高,普通投资人由于时间、知识、性格等方面的限制难以胜任。
在国内没有公募的期货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运作又较为隐蔽而且资金数额的要求又很大的情况下,挑选自己喜爱的CTA成为投资人参与期货必不可少的工作。
我国CTA的试点工作方案酝酿已近一年。
据悉,CTA业务将与期货公司经纪业务严格隔离。
CTA公司在符合条件的试点期货公司中产生,并由期货公司全资设立或控股CTA公司的成立条件包括: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可行的产品设计、投资策略、业务发展计划等;
试点期货公司应满足近3—5年持续稳健经营,风险控制能力强,且近3—5年没有出现重大风险事故等条件。
而CTA产品的发放就可以通过信托的方式,我国信托产品只需在银监会报备就可以合法的进入市场,通过券商、银行等合作伙伴发售,这样就完全规避了法律风险。
而且期货公司与投资公司分属两个机构,现有经纪业务和CTA业务可以设置防火墙,保持相互间机构和资金的独立性。
CTA可以受托进行资产管理,从事国内期货市场品种交易;
对有在期货市场进行资产管理需求的机构投资者开展顾问咨询业务;
以期货交易顾问公司(CTA)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开展IB业务,为期货公司、证券公司介绍机构投资者客户。
CTA可以进行专业化的资产管理,比如设立分类分产品的专业化期货投资,另外还需要提供有个性特色的产品,例如套利型的CTA操作模式和为现货企业量身定做套期保值方案。
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是CTA公司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向。
针对客户的不同条件,CTA还可以提供全程咨询、集合理财和专户理财三种服务方式,满足不同交易需求的客户。
这就有助于期货公司走良性发展的专业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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