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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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虹口区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履职践诺报告书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安委办的有力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开展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虹口城区安全大排查“百日行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项措施,继续降低事故总量,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现将我区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火灾187起,同比下降13.02%,死亡2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240万余元;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305起,同比下降10.16%,死亡8人;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4起,死亡4人(今年市下达我区生产安全死亡事故风险预警控制线6人),分别同比下降33.3%和55.5%。
还发生了“2.15”较大燃气火灾事故,死亡3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受控。
一、提高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守土有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年初召开了“2017年虹口区安全生产工作大会”,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签约制和承诺制,区安委会与27家责任签约单位在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的同时,自下而上逐级递交安全生产工作承诺书,明确了各单位全年工作任务和目标。
各单位根据行业和地区特点,与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或告知承诺书,全区的安全生产责任签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区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制定措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路线图和时间进度,确保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改革举措和工作任务尽快在我区落地生根,早见成效。
目前《关于本区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已编制完成,报区委、区政府审核后实施。
(二)持续发力,不断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采取直插现场、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看等方式,进行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春节前夕,区委书记吴信宝、时任区长曹立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延风、区政协主席石宝珍分别带队,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加油站等重点场所、领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从7月份开始,每个月区委副书记、区长赵永峰,副区长高香、张伟、张清、周嵘、张雷、袁泉、尚丽平等区领导分别带队深入一线,对建筑工地、加油站、征收基地、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特别是中秋、国庆、十九大前夕,区长赵永峰等区领导对139地块、中石化大连路加油站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在强化检查的基础上,对突出问题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今年以来对燃气安全、违章搭建、违章施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区安委办共发出13份督办函,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法,按照“四个一律”严肃查处。
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行政约见谈话,就消除事故隐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内容,向企业负责人提出了明确要求,责令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及时予以整改,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履职尽责,深刻吸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
2月15日上午9时18分许,在我区汶水东路520号清真精品牛肉面馆内发生一起燃气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吴信宝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险,并召开现场会议,对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区领导指示和会议精神,区安委办印发《关于深刻吸取“2.15”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相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突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开展地毯式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处理,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稳定。
11月11日,浦东新区祝桥镇江镇社区(晚霞路)“家得乐”超市发生局部坍塌事故后,我区立即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家得乐超市“11·11”局部坍塌较大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沪安委办〔2017〕36号)转发给区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集团公司,并要求结合区安委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虹安委办〔2017〕19号)有关要求,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将临街店铺,小餐馆、小旅馆等“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监管视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即查即改,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查整改工作。
9月14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十八综合督查组对虹口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我区存在安全隐患台帐不完善、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力度不够,存在只检查不处罚,安委办无常设机构等问题。
督查结束后,区安委办召开会议,传达国务院安委会第十八督察组检查情况,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正视问题、分析原因,针对问题、逐条整改,举一反三、推动工作。
区安委办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要求,针对行业性、系统性问题,认真制定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第十八综合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力度,明确隐患整改主体责任、责任人、具体要求、时间期限,加强隐患整改过程管理,建立可查询、可追溯的隐患备查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工作台账和隐患排查清单。
区编办也于近期正式发文,在区安监局设立协调科,主要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工作,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制度,督促各部门和单位履职尽责。
10月25日,国务院安委会第十八综合督查组赴我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检查了位于曲阳路801号的索纳特酒店式公寓。
督查组了解到该公寓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被虹口区列为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整治,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已全部落实到位,整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督查组对我区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
二、强化源头管控,不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受控
按照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等会议的会议精神,我区积极开展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区安监局会同区府办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本区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各专项组,明确了各专项组的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的工作职责,各街道积极履行属地责任,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推进专项治理行动。
7月12日,赵永峰区长主持召开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11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召开的区、大口党委书记季度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李强关于安全工作的批示要求,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指导,在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我区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排摸和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从11月27日起至明年2月15日,开展虹口城区安全大排查“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并于11月27日召开“百日行动”动员大会,区委书记吴信宝强调此次行动要确保全覆盖,将责任落实放在第一的位置,不断加大整改力度。
今年以来,全区以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百日行动”等各项行动为契机,结合行业监管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加强执法力度,整治效果明显。
危险化学品安全:
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监管工作,细化危化品经营许可审批,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是开展专项摸底排查。
对全区涉及39种化学品中22种危险化学品及使用4种机械设备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开展全面、深入的内部排查。
二是开展加油站风险评估辨识及培训。
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加油进行了风险辨识与安全评估,每站形成了专门的“会诊报告”,以此提升加油站安全管控能级。
三是细化审批标准。
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审批,严格审核企业上报的相关材料并赴现场实地检查。
今年以来,累计检查各类涉及危化品企业1657家次,查处隐患659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道路交通安全:
结合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水平。
一是努力推动路面严管措施向纵深发展。
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标准,将大整治向非机动车、行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延伸,以机动车“三乱一逆”、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为重点加大街面严管严查力度。
二是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单位源头监管。
加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定期检查等制度,集中约谈了一批道路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督促企业加强内部教育和安全监管,有效清理了重点企业、车辆、人员的一批源头隐患。
三是科学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建设调整。
会同区建管委推进断头路贯通工程,推进部分路段的单行道设置,以及全区重点道路交通组织工作。
四是不断创新科技信息化手段实战应用。
积极推进电子警察建设工作,完成了本区1257套电子警察,试点通过电子警察设备抓拍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行人等交通违法。
消防安全:
以火灾隐患重点区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规模性租赁房、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养老院、商市场、老旧小区排查整治为重点,确保了社会面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是开展重点单位专项检查。
在“底店上铺”、“前店后铺”整治等工作中,用好用足刚性执法手段,切实发挥社会震慑作用,有效遏制火灾多发势头。
二是开展重点区域隐患整治。
完成了张桥地块、索纳塔酒店公寓、海宁路137号规模性租赁房等5处市、区两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任务,清退各类人员1万余人。
三是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会同建管、房管等部门摸清全区高层建筑底数,同步开展隐患治理,积极探索辖区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今年以来,共检查单位4.4万余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5.7万余处,责令“三停”单位229家,临时查封单位29家,罚款395万元,拘留违法人员80人,辖区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特种设备安全:
根据“强基础、守底线、补短板、重实效”的工作原则,按照“三个最严”的要求,大力开展特种设备执法检查,重拳出击整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化解监管风险点,积极探索新时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模式。
一是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积极推进自查自纠,针对重点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价,并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加大特种设备监察执法力度。
二是牢记事故教训,针对潜在风险领域开展重点整治。
下发《关于加强简陋、常压锅炉长效监管的通知》(虹市监特〔2017〕4号),通过不间断的巡查和整治,杜绝常压锅炉承压使用和使用“土锅炉”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常压锅炉整治长效机制。
三是大力开展电梯安全监管。
推进老旧居民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积极发挥专业监管的技术优势,为老旧电梯治理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可靠的技术支撑,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保障电梯运行安全。
截至11月,共出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干部2094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095户次,抽查特种设备1362台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77条,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6份,共结案21起,罚没款39.28万元。
建筑施工安全:
至2017年11月,全区在建的受监建设工程共75项,其中房建工程40项,装修工程29项,市政工程6项,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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