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污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3367013
- 上传时间:2022-10-10
- 格式:DOCX
- 页数:27
- 大小:58.50KB
截污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截污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截污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三、施工技术方案及控制
1、测量放样
本工程测量组现有如下测量仪器:
全站仪2台,经纬仪5台,水准仪10台,上述仪器完好且已标定合格。
全站仪的主要技术参数为:
测角精度为±
1"
测距精度为2+2ppmD,水准仪的主要技术参数为:
测量精度±
3mm。
1.1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并作书面文字交接。
(2)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
(3)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施工复核并由监理确认后方可使用,且定期校核;
(4)已建管道、构筑物等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应校测。
(5)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施工测量允许偏差。
1.2控制高程测量
(1)正式开工前,用水准仪及水准尺对建设单位指定的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核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如发现较大差别时会同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2)引测现场水准点和施工标高:
根据设计图纸及建设单位提供的高程控制点使用水准仪和水准尺引测施工现场半永久性高程控制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决定半永久性高程控制点的位置(一般在道路20m以外而且又不影响施工的位置处),利用半永久性高程控制点作为后视点来传递和复核标高。
(3)高程误差不大于±
5mm。
1.3控制轴线测量
(1)正式开工前,用钢卷尺和经纬仪对建设单位指定的坐标控制桩或已布设好的导线进行复核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如发现较大差别时,会同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共同协调解决。
(2)轴线网测量控制方法
根据设计图纸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坐标控制桩或导线点,使用经纬仪和钢卷尺测设道路轴线,同时在道路适当位置处设置各轴线的半永久性控制桩。
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复核无误后签证相关资料,规划部门认可的即可组织基础施工。
(3)采用经纬仪和钢卷尺依据控制轴线平移测设其它设计轴线,并将设计轴线引测至管网开挖轴线。
(4)设计轴线测设以后,再进一步用钢卷尺以平移法和勾股弦法测量出各管网的位置线。
(5)控制定位放线的相对误差不得大于1/10000,测角误差不得大于6°
,轴线误差不得大于±
1.4测量控制桩位的保护
对施工期间使用的半永久性导线点和水准控制点标桩,先浇筑200~300mm厚的C30砼保护桩位,然后砌筑300mm×
300mm,高度约200mm的砖围护结构,并加设砼盖板对桩位进行保护。
1.5管网施工测量
(1)管沟开挖前应根据施工图纸施工测量放线,施工控制测量放线采用全站仪。
施工单位按照业主指定桩点,布置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
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应便于观测和牢固,并采取保护措施。
施工放线使用经纬仪、水准仪、皮尺等工具,然后眼管线敷设位置打百米桩和转角桩。
并撒放白灰线,作为管沟开挖的依据。
控制桩上应注明桩号、里程、高程,转角桩还应注明角度。
在地形地势起伏地段和转角地段,应根据管沟开挖施工的需要打加密桩,以使撒放白灰线正确。
(2)使用经纬仪确定管道中心线,同时钉标桩。
标桩要钉在管道转向处、溢流井.检查井中心,污水管道直线上要每隔50米左右钉一个,并且标桩要编号。
量出管线长度,使用经纬仪测出管线转向处转角角度。
(3)高程测量按已知控制水准点对全管线进行控制。
根据管道设计坡度和深度,计算沟槽挖深和管底高程。
(4)根据土壤的性质确定沟槽边坡及上口、下口开挖宽度,钉出线板。
由于管线很长,这一步工作是在管道开工前分段完成的。
(5)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层桩,应经复核后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6)已建好管道、二、三级管道与一级干管的交接、构筑物等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应校测。
2、管道铺设
2.1一般要求
土方开挖前,我方将进行管道沿线敷设影响范围内地上、地下各类设施物探调查,调查结果报经监理机构及业主确认后,根据具体的现场条件并结合勘察资料编制各施工段针对性的施工方案。
当土方开挖需在公路、河道、建筑物或其它公用设施之下或其附近进行时,我方将根据相关部门或其它有关单位对穿越公路、建筑物、河道等地段施工的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施工方法及加固措施,报监理机构审批,以确保公用设施的安全。
工中,我方将尽力避免危及邻近建筑物和设施,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或设施的正常使用。
施工前先进行表土清理,将地表不适于回填的杂填土、垃圾等清除出施工场地。
同时包括:
建筑物拆除后的垃圾清运,树木砍伐后树根挖除及树根的清运;
管道沟槽开挖边坡,根据土层地质情况及我方拟采用的支撑形式确定,以不造成滑坡、坍方为前提;
我方将提出拟定的开挖边坡及支撑形式交监理机构审查,得到其认可后组织施工。
施工中,我方将提供合适的支撑系统用于支撑沟槽边坡和端部。
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为结构外缘宽度及工作面宽度和支撑厚度之和;
采用机械开挖时,槽底高程之上300mm左右土层保留,由人工清挖。
开挖到设计底标高时,由监理机构检查沟槽尺寸及地基土质,经检验合格后我方将进行下道工序。
开挖过程中若遇到障碍物或其它现有设施时,在经设计、监理机构同意后,按其同意的方案对管道和检查井位置作稍微的改动。
槽底土壤,保持槽底不受水的浸泡。
2.2沟槽开挖
(1)沟槽开挖前根据场地地面标高及设计图纸进行整个场区内的土方平衡,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深度,以规范规定加以计算。
(2)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面高程,且开挖
(3)深度在3m以内边坡不加支撑时,沟槽边坡最陡坡度要符合规范规定。
(4)当沟槽挖深较大时,要合理确定分层开挖的深度,且需符合下列规定:
①人工开挖沟槽的层间留台宽度:
放坡开槽时不小于0.8米,直槽时不小于0.5米,安装井点设备时不小于1.5米;
②采用机械挖槽时,沟槽分层的深度按机械性能确定。
(5)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需符合下列规定:
①不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
②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③人工挖槽时,堆土高度不超过1.5米,且距离槽口边缘不小于0.8米。
(6)沟槽的开挖质量符合下列规定:
①不扰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②槽壁平整,边坡坡度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
③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小于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的一半;
④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
开挖土方时为±
20mm;
开挖石方时为+20mm、-200mm。
2.3沟槽支撑
(1)沟槽支撑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开槽断面、荷载条件等因素进行施工,支撑的材料根据情况选用钢材、木材或钢材木材混合使用;
(2)撑板支撑采用木材时,其构件规格需符合下列规定:
①撑板厚度不小于50mm,长度不大于4m;
②横梁及纵横用方木其断面不小于150mm×
150mm;
③横撑用圆木其梢径不小于100mm;
(3)撑板支撑的横梁、纵梁和横撑和布置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根横梁或纵梁不少于2根;
②横撑的水平间距控制在1.5~2.0m;
③横撑的垂直间距控制在1.5m;
④撑板支撑随挖土的加深及时安装;
(4)在软土或其它不稳定土层中采用撑板支撑时,开始支撑的开挖沟槽深度不超过1.0米,其后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控制在0.4~0.8m;
(5)撑板的安装与沟槽槽壁紧贴,有空隙时,需填实,横排撑板需水平,立排撑板需顺直,密排撑板的对接需严密;
(6)横梁、纵梁和横撑的安装,需符合下列规定:
①横梁水平,纵梁垂直,且与撑板密贴,联接牢固;
②横撑水平并与横梁或纵梁垂直,且支紧并联接牢固;
(7)采用钢板桩支撑,需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板桩支撑采用槽钢、工字钢或定型钢板桩;
②钢板桩支撑根据设计的悬臂、单锚,或多层横撑的钢板桩支撑,并通过计算确定钢板桩的入土深度和横撑的位置与断面;
③钢板桩支撑采用槽钢作横梁时,横梁与钢板桩之间的孔隙采用木板垫实,并将横梁和横撑与钢板桩联接牢固;
(8)支撑作好后派专人检查。
当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及时处理;
雨期及春季解冻时期需加强检查。
(9)支撑的施工质量需符合下列规定:
①支撑后,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度不小于施工设计的规定;
②横撑不妨碍下管和稳管;
③安装牢固、安全可靠;
④钢板桩的轴线位移不大于50mm,垂直度不大于1.5%;
(10)上下沟槽设置安全梯,不得攀登支撑;
(11)承托翻土板的横撑须加固,翻土板的铺设需平整,其与横撑的联接须牢固;
(12)拆除支撑前,先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并制定拆除支撑的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经监理机构审批后执行。
(13)拆除支撑需符合下列规定:
①支撑的拆除与回填土的填筑高度配合进行,且在拆除后及时回填;
②采用排水沟的沟槽,则从两座相邻排水井的分水岭向两端延伸拆除;
③多层支撑的沟槽,需待下层回填完成后再拆除其上层槽的支撑;
④拆除单层密排撑板支撑时,先回填至下层横撑底面,再拆除下层横撑,待回填至半槽以上,再拆除上层横撑。
当一次拆除有危险时,则采用替换拆撑法拆除支撑;
(14)拆除钢板桩需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回填达到规定要求深度后,方才拔除钢板桩;
②钢板桩拔除后及时回填桩孔;
③回填桩孔时需填实。
当采用砂灌填时,可冲水助沉,当控制地面沉降有要求时,采取边拔桩边注浆的措施。
2.4管道铺设
基础采用砾石砂+中粗砂找平。
基础施工前必须修整槽底,复核标高,清除淤泥与碎石,如有超挖,应用砾石砂填实,不得用土回填。
并根据管道中心位置用高程样板校核高程及中心线,如合格即可基础施工。
砾石砂按设计规定的沟槽宽度满堂铺设,人工整平,铁锹拍实拍平,杜绝泥浆上泛。
管材在管道铺设前应对管成品进行外观质量检查,管材上须有合格印章,边脚整齐无破损,发现裂纹、管口有残缺者不得使用,管节的质量必须符合有关的质量标准要求。
排管时,应以管内底标高为准,承口和插口用水清洗干净,排管道从下游开始向上游,承口向上,插口向下,用水平尺校正坡度,用管边直线校正管道中心位置,每二节管用高程样板复核一次管底标高,管道铺设应顺直,每只沟管应垫实稳固,排好后不得摇动。
管底坡度不得有倒落水,排管时,基础面应无淤泥等杂物,排好的管道内不得有泥土、建筑垃圾等杂物。
下管由人工进行,由地面人员将管材传递给沟槽底施工人员。
管道施工流程图
2.5挖出土的处理
(1)任何沟槽或顶管工作井边缘1米范围内不可堆放挖出土;
堆土的最大
高度不超过1.5米,且须得到监理机构的批准;
堆土以不危及邻近建筑物或对工程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产生任何危险为前提,且不影响场地排水。
房屋建筑密集处挖出的土及时运走,挖出土运往临时堆土场或弃土场,我方在用汽车运土时将严格遵守上海市容卫生及交通方面的有关规定,弃土堆放整齐、稳定,呈有规则形状,且保持排水畅通和避免存土流失。
弃土堆以不对周围建筑物及其它设施产生干扰、不干扰正常的人行或车辆的过往、不对农田灌溉渠道和天然水流产生污染淤积为前提,还需遵守以下各条:
①计划在槽边运送材料的一侧,其堆土边缘至槽边的距离,根据运输工具而定;
②多余的挖出土随挖随运,管道结构所占位置多余的土方,及时外运,以免影响交通、市容及排水;
③高压线下及变压器附近堆土,按照供电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④靠近房屋、墙壁的堆土高度,不超过檐高的1/3;
结构强度较差的墙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截污管 工程施工 组织设计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