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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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客专线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中心试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材料复检报告四份,中心试验室、材料厂、各分部现场试验室、驻地监理各一份。
材料厂应将复检报告复印后,交各分部物资部一份。
6、各分部应根据材料厂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中心试验室的复检报告负责向驻地监理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二、机械设备进场检验程序
机械设备进场后(含购置和租赁设备),各分部机械工程师要对机械设备进行验证,并填写《机械设备验证表》。
经检验后达到一、二类技术状况的机械设备方为合格。
自检合格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由各分部机械工程师配合工程部分批次统一填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
《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使用后,分部工程部应及时反馈到分部机械工程师,由机械工程师对机械设备进行技术状况挂牌标识,特种设备还要有验收合格证挂牌标识。
完成以上检验工序的机械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材料厂确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材料厂通知分部物资(试验)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分部试验通知驻地监理见证取样、试验,审批
监理见证,材料厂、分部试验共同取样
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进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项目部填写材料报验单
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
项目部进行清点机械设备名称、数量、机械使用程度
机械设备进入工地现场
附:
机械设备进场检验流程图
项目部填写进场机械报验单
现场监理进行复核进场设备
三、试验与检验标准
试验由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在驻地监理的见证下按照国家、水利行业标准规范及客专线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等进行;
试验室无法试验的物资,经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及驻地监理的同意后,委托外部具有资格的检验试验机构进行。
业主提出要求时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检验,并在采购合同/协议中规定。
按规定需要经过试验的物资未经试验验证、或试验结果尚未知晓、以及试验后为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和投入使用。
1、钢材的检验:
钢筋进场时,材料厂必须按批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其中热轧光圆钢筋必须符合GB13013要求,热轧带肋钢筋必须符合GB1499要求,同时要满足本工程项目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吨为一批,不足一批也按一批计。
2、水泥的检验:
(散装)水泥进场时,各分部必须按批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GB175-1999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
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袋装水泥每200吨为一检验批次,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验:
粗、细骨料都应按批进行检验,其中每批随机抽样检查不应少于四次,发现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收料人员停止收料。
细骨料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粗骨料颗粒级配、压碎指标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者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验:
必须按批对减水率、坍落度、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标准除符合GB8076和GB50119等现行国家标准和其他环境保护的规定外,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
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时,也按一批计。
5、粉煤灰和矿碴粉应按批对细度、含水率、需水量比、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粉煤灰质量应符合GB1596、矿碴粉质量应符合GB/T18046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
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每120吨为一批,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四、进场原材料检测的措施和办法
1、钢材的检测:
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次进货均需要进行检验。
不足60吨也按一批计,超过60吨则应该按照另一批计,材料厂需重新办理委托试验手续,试验室需重新进行复检试验。
2、水泥的检测:
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
材料厂每次进货前应该事先书面同水泥生产厂家协商尽量保证同一批号的水泥送达指定的搅拌站使用,第一次进400吨左右(搅拌站有四个100吨的水泥罐),待2个水泥罐里的水泥全部用完后,以后每次进200吨左右;
进货时应该提前3天,确保该批水泥3天后检验合格正常投入使用。
不足500吨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测:
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
将现有的各砂石料料仓一分为二,划分为已检区和待检区分别存放标识,待待检区的砂石料检验合格后再存放到已检区使用,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测:
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外加剂每次进货时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
5、矿物掺合料的检测:
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入罐,否则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五、原材料储存和管理
1、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对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质量证明书等进行验收核查,试验室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取样和复检。
经检验合格后的原材料方可使用。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材料厂应按有关规定清除出厂(场)。
2、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按材料类别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附表3),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复试检验报告”编号及检验结果等。
“原材料管理台帐”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3、混凝土用的水泥、矿物掺合料等各分部应该采用散料仓分别存储。
储存散装水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降低水泥的温度或防止水泥升温。
4、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各分部应按要求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存放、分级计量。
5、不同混凝土原材料各分部应该有固定的堆放地点和明确的标识,标明材料的名称、品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进场日期。
原材料堆放时应该分界标识,以免误用。
骨料堆放场应事先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
六、进场物资的标识
1、进场物资标识的范围:
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砂、碎石、石灰、半成品和成品。
2、进场物资标识的方法
对进场入库物资依据验证结果,采用标牌或记录形式进行标识,其内容:
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进货数量、检验结果:
即检验状态标识、检验人和日期、产品编号。
3、检验状态标识
(1)检验状态标识的内容:
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需进行下列确认:
a)已检验和试验且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合格”
b)已检验和试验属不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不合格”
c)已检验和试验尚未出结果的,在标识中注明“待确定”
d)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在标识中注明“未检”
(2)检验状态标识的规定:
物资进场后,按照物资验收规范要求,需要进行复试的物资,由材料厂负责联系进行复试,将复试结果交各分部物资部,由各分部物资部管库人员进行标识并记录。
4、各类进场物资标识应根据性能、状态,按类别做出统一设计和规定,并由材料厂/各分部的物资部门实施。
管库人员应按照局程序文件规定对物资进行标识。
规定检验和标识的物资,而未经检验和标识的,不得发放和投入使用,且必须重新检验和标识。
5、各分部对现场标识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物资负责人应督促检查,确保标识的准确、有序、完好。
七、产品的可追溯性
1、可追溯性的依据是物资台帐。
2、可追溯性要求是按照程序文件规定和合同有特定要求进行追溯。
3、可追溯性物资范围:
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其它物资。
4、可追溯性的实施。
规定需要追溯的物资在使用前,由各分部物资部/材料厂填写物资台帐/物资追溯表。
内容包括:
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和进货单号、进货数量、批号、检验复试报告编号、检验人、日期、检验机构;
发料日期、发料单号、发料工程(部位)名称。
八、紧急放行
本项目所有主要材料不实行紧急放行。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莒南县浔河治理工程监理部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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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 设备 构配件 进场 检验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