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1335716
- 上传时间:2022-10-20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5.05KB
存货管理制度.docx
《存货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存货管理制度.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存货管理制度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有限公司
企业内部控制-存货管理
一、为加强公司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存货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防止和纠正在存货业务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存货,包括公司所有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各类原材料、备用物资、配件及其它周转材料等。
三、公司应确保存货业务管理不相容职责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存货业务管理不相容职责:
1、存货的请购、采购、验收、保管、付款
2、存货的保管与清查
3、存货的销售与收款
4、存货处置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5、存货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存货业务的全过程。
第一部分存货审批
第一章存货采购付款审批
第一条采购预算审批
(一)年度采购预算
1、使用部门编制本部门年度存货采购预算,分管矿长审批后,报计划财务部审核。
2、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本年度采购预算和总体预算的要求,对存货采购预算进行平衡审核。
3、财务副矿长复核存货采购预算,将采购预算报矿长审批。
(二)月度采购计划
1、使用部门填写存货采购申请(注明规格型号、技术标准、数量、预计金额、需求原因等),分管矿长审批、财务副矿长审核后,矿长批准,采购部门组织人员实施采购。
2、每月15日之前申报下月采购计划。
3、月采购计划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年度采购预算总额。
(三)临时采购计划
1、临时采购计划的对象为年采购预算内或年采购预算外的急需物品。
2、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分管矿长审批、财务副矿长审核后,矿长批准,由采购部门组织人员实施采购。
(四)根据《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过度期物资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规定,需要进行招标采购的,由招投标小组实施招标,采购部门组织采购。
第二条采购付款审批
(一)采购货款支付由采购部门经办人认真填写付款审批卡,收款单位全称、付款金额、开户银行及账号均要详细填列,并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完全责任。
(二)采购部门负责人对相关业务的合理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签字,交计划财务部门审核。
(三)计划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审批卡的相关内容,包括购货合同、发票、金额等,交计划财务负责人复核。
(四)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复核无误后签字,报相应的审批权人审批,最后交由资金管理员办理付款手续。
第二章出入库房人员审批
第三条存货在库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非仓库管理人员进入仓库,其他部门和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入仓库。
(一)开展存货的年度盘点、月度盘点和不定期盘点。
(二)副矿长以上管理人员对仓库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三)计划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账实核对要求,进库核对。
第四条除第三条规定以外,其他所有进入仓库人员均需要批准。
批准程序如下:
(一)拟进入仓库的单位、部门或人员填写存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进库申请单,对进库时间、人员、主要事项等进行说明,并由申请部门或人员签字。
(二)仓库管理员审核进库申请单,根据不同仓库保管环境要求分析进库的合理性和在库时间的长短,提出审核意见,仓库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矿长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仓库进行最终审批。
在下列情况下,矿长对本单位内部人员进入仓库进行审批。
1、对于普通仓库,一次进入仓库人数超过8个人的。
2、进入危险品、保密物品以及贵重物品存放仓库的。
第五条仓库管理员对经批准或其他允许进入存货保管现场的人员进行审核,确保无违规审批情况。
第六条仓库管理员对入库人员应说明入库须注意事项,并检查入库人员所携带的物品是否符合仓库保管要求。
第七条仓库管理员对入库人员进入时间、人数、出库时间进行记录。
第三章存货报废审批
第八条存货报废审批适用于存货在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失去使用价值,需要进行报废处理的事项。
第九条报废审批流程。
(一)拟报废存货的使用部门或主管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报废申请单的内容包括报废存货的名称、已用年限、是否为正常报废等。
部门负责人在申请单上签字。
(二)存货主管部门对拟报废存货进行检测、检查,提出报废意见,根据报废存货需,要可以外聘专业的检测机构或人员参与检测,并在报废申请单的相应项目中填写报废意见。
(三)计划财务部对报废申请单进行审核,计算报废成本,确定报废的合理性,并将计算的报废成本填写在报废申请单的相应项目中。
(四)分管矿长对报废申请单审核并附相关意见后,报矿长进行最终审批。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存货审批应当在权限范围内进行。
第十一条违反规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审批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计划财务部制定,经矿长审批签字后,自年月日起执行。
第二部分存货采购控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存货采购过程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存货采购及时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开展存货业务过程中各类存货采购申请和采购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存货采购的类型包括常规性采购、临时采购。
第二章存货采购过程控制
第四条存货使用部门将审批后的采购申请交采购部门、计划财务部、存货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存货使用、采购和计划财务部门分别对采购申请的货物向不同的供应商发出询价函,获取报价单后比较供应货物的价格、质量标准、可享受折扣、付款条件、交货时间和供应商信誉等有关资料。
第六条采购部门按质优价低原则组织人员实施采购或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与供应商达成购买意向后,采购部门工作人员编写采购合同。
第七条采购部门编写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计划财务部长审核批准,方可与供应商签署。
第八条采购部门将订货合同及订货单及时传递给使用部门、存货管理和计划财务等有关部门,以备合理安排使用、收货和付款。
第九条采购的货物到达公司后,采购部门、质量验收人员、计划财务部门、物资使用部门对到货物资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十条计划财务部按《资金管理办法》支付货款,计划财务部会计将成本记入需求部门相关科目。
第三部分存货储存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存货保管安全、规范、有序,提高仓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存货储存权责单位
(一)公司将存货存放在外单位的,应取得相关证明,由计划财务部单独设账进行控制。
(二)在途商品、材料物资的管理,由采购人员将进货凭证交计划财务部进行入账控制。
(三)存放在仓库的物资,由仓库负责保管,计划财务部设账进行控制。
(四)存放在生产现场的商品、材料物资等,由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并由计划财务部设账进行控制。
第三条存货储存原则
(一)存货限量管理。
(二)实行凭证查验。
(三)专人保管,设明细账、卡登记收发存货,核对实存数量。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办公用品、原材料、劳保用品、设备配件等仓库的保管管理。
第二章存货入库管理
第五条购进原材料等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入库手续。
(一)核对实物型号、规格,生产单位与采购合同一致。
(二)观察包装完好程度,并清点实物数量。
(三)进行实物质量检查。
(四)计划财务部凭存货采购申请单和有关人员签字的验收单填制“入库单”一式四份。
第六条存货入库按实收数量计算,并在实物账卡上进行记录。
第七条仓库管理员、使用部门、采购部门、计划财务部、质检人员对所有入库货物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和控制。
第八条仓库管理员全面掌握仓库所有货物的贮存环境,堆层要求,搬运等注意事项以及货品配置、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第九条对于已出库存货退货的入库,仓库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填写的货物退货凭证办理入库手续,经批准后,对拟入库的商品进行验收。
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应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第十条搬运人员在货物搬运完毕后,不得在仓库逗留。
第十一条同类型的货物,不同批次入库要注意分开摆放。
第十二条贮存在仓库的货物,按照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颜色等分区归类整洁摆放,在货架上作相应的标识,并制作《仓库货物摆放平面图》,张贴在仓库入口处。
第十三条入库储存商品、材料、物资等应按指定的货位(地点)分类、分品种堆放,并标明品名、规格、型号、款式、尺码、数量、质量(等级)、产地、单位,要求堆放整齐,便于清查、取货。
第十四条存货的存放和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分类编目,严格限制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存货,入库存货应及时记入收、发、存登记簿或存货卡片,并详细标明存放地点。
第三章库位规划和布局管理
第十五条仓库工作人员根据办公用品、原材料、劳保用品、配件等的出入库情况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有效利用库位空间。
第十六条库位配置应结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第十七条根据原材料类别对仓库存货进行分区存放,收发频繁的需在进出便捷的库位存放。
第十八条将各类存货依品名、规格、批号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相同规格品名的存货不许放在两个仓库内。
第十九条存货堆放根据不同存货的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存货受挤压而影响质量,存放高度不能超过规定。
第二十条存货应于每一库位设置货卡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单位包装量、库位数量。
每次进出货,及时更改存量,做到卡、账、货相符。
依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二十一条对不良品设专区摆放整齐,每箱装有清单,载明产品数量、名称、收回原因及经办人,待有关领导批准后予以处置。
第四章存货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仓库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所有入库人员均需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必须在仓库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出仓库,并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所有人员不得携带能够容装物品的容器(如手提包、纸袋等)进入仓库,确需带入的,须允许仓库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第二十四条库房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第二十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或随时检查存货的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
检查时,发现易燃、易爆危险存货,应立即采取措施,存放到安全场所,予以隔离。
第二十六条保持仓库环境卫生和过道畅通,并做好火、防潮、防盗全防范的工作,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须检查各种电器电源等安全情况。
第二十七条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内吸烟、用餐,不得将水杯、饭盒、零食等带入到仓库。
第二十八条严格遵照存货对仓库的贮存环境要求(如温度、湿度等)进行贮存保管,定时对存货进行清洁和整理。
第二十九条仓库工作人员按照财务要求及时记录所有货物进出库账目情况,每天做好盘点核对工作,保证账目和实物一致。
第三十条仓库工作人员不得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的,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库管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一条仓库、贵重物品的钥匙由仓库管理人员专人保管,不得转借、转交他人保管和使用,更不得随意配制。
第三十二条仓库物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每种存货应挂卡片,标明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单位等,并标明现存数量。
第三十三条保管员应随时检查存储的存货是否过期变质、残损、超储积压、短缺、包装破损,如有发现,保管员应及时报告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存货账目管理
第三十四条存货账目的范围包括入库单、出库单、存货明细账以及台账等。
第三十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对出入库存货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计划财务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纠正处理。
第三十六条存货明细账记录应有合法依据,凭证必须完整无缺,记账时应遵守以下记账规则。
(一)入库单记“收入”,出库单记“发出”,相关资料作为其附件,分别顺序编号,作为记账索引号,按月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存货 管理制度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