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装车间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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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装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能职责
4、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7、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8、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9、安全操作规程
10、工业气瓶管理规定
11、高空管理规定
12、用电管理规定
13、动火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车间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劳动生产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装车间全体人员
三、职能职责
1.主任职责
贯彻执行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审核本车间的安全制度,并监督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2.车间各模块职能人员
监督车间各模块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ZPS小组职责
制定和修改总装车间管理制度,监督职能人员对各项安全项目执行情况,并有权对结果进行正负激励。
4.安全员职责
1、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和)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的措施,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信息的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负责对所属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技术把关,考核未合格者,确保未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和)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7、对职能人员有正负激励建议权。
8、安全员每半月组织主管.一个月组织主任对现场安全进行联合检查,平时每天安全员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衡量各模块的绩效指标,并组织检查人员在检查前后签到。
附表0()
5.工段长职责
1、对本工段的安全生产负责,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本工段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3、随时检查、督促本工段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4、对本工段的安全隐患点进行开发,并制定整改措施。
5、每天对本工段安全隐患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录,三点前汇总到安全员。
详情见总装车间新安全日点检表。
6、发生事故及时通知安全员。
6.班组长职责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使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4、对本班组的安全隐患点进行开发,并制定整改措施。
7.员工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卫生清洁,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开好分析会。
四、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一)1、发生事故后班组长应立即救助伤者,及时通知工段长,段长通知安全员。
如有人员未能及时通知到,升级至主管和安全科。
由工段长安排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2、班组长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制止事故蔓延扩大,搜集材料保护现场,协助安全员进行初步现场调查和责任判定。
保护现场: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禁止挪动事故现场物品。
3、3小时内班组长编制事故报告和预防措施。
事故报告填写包括事故编制人员姓名、班组和职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前劳动组合,现场人员位置和行动等情况,重要物证特征、位置及检验情况。
预防措施编写应准确有效,如预防措施涉及改变作业工艺应提报IE管理员更改QPS。
4、4小时内IE管理员和安全员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5、一天内,由安全员根据现场调查和事故报告判定事故性质并公布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附表2()
6、两天内,事故责任人填写检查,并由安全员和主管检查。
由安全员归档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二)事故调查原则
1、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2、事故由车间安全员等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安全员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
5、在事故发生和调查过程中如发现隐瞒事实,干扰调查现象,视情节进行处罚(50-1000)元。
(三)事故处理原则
1、忽视安全生产、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防止事故和抢救有功的人员,本车间给予表彰、奖励。
4、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安全员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五.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危险作业审批范围
1、在离地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现场所从事的高处作业;
2、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
3、有触电危险的带电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包括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
5、一般作业因条件变化而转化为有危险的作业。
2.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
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不准吃速效感冒药、苯海拉明、非那根等能使人打瞌睡、困倦或精神不振的镇静剂药物。
3.危险作业申报要求
1、进行危险作业时,下达任务部门和承包或执行任务部门,要共同研究拟定“危险作业实施方案”,其内容包括:
1.1作业项目、量级、次数,拟定作业时间;
1.2使用的主要设备、仪器;
1.3选择的作业场所及其准备情况;
1.4作业人员、组织指挥及技术责任人的责任、分工;
1.5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预测及其应急预案;
1.6人员教育培训。
2、作业部门领导应组织本部门的安全员、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组成危险作业实施方案审查小组,对“危险作业实施方案”逐项进行审查,做出审查结论,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审批
3.1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
3.2不符合安全规范的;
3.3使用的设备、仪器、特种工具和安全装置,无进行定期校验、试验的完整记录或合格证的;
3.4技术人员、操作者、组织领导者安全责任未明确,各级签字不全的;
3.5作业时间选定为大风、大雨、大雾、雷电、烈日、低温、黑夜(无足够照明的)等情况下进行的。
4.危险作业实施要求
1、危险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执行岗位定置、定员、定量和限定作业现场部位的原则。
下达任务部门和承包或执行任务部门,应重点把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关键,防护措施应符合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作业现场要设负责人统一管理,相关部门的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
必须明确每个作业人员的责任。
3、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严禁临时用工人员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
4、危险作业要有相应的防护设备和防护措施。
5、在危险作业现场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围栏。
6、实施危险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拟定好的安全程序、规程进行作业。
作业结束后,注意清理现场,消除隐患。
7、实行连续多班作业的危险作业,要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人员进出制度,并作详细记录。
8、为排除突然发生的危险情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的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可以采取临时紧急安全防护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但必须将情况报告安全科和相关部门领导。
9、对于已审批的危险作业,在执行中如遇有新的事故隐患或有改变时,应立即向审批部门报告,待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完善后,方可继续作业。
5.考核
凡属危险作业范围,作业部门不办理审批手续,甚至冒险蛮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或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时,对不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的部门和责任者追究责任并考核200
-500元。
附表3()
六.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一)驾驶区域
1.生产线驾驶员驾驶区域:
总装南侧马路,东起轮胎库西起调试院门口,总装车间南侧维修通道。
生产线驾驶员禁止进入调试小院。
禁止任何驾驶员进入总装车间东南西北四条参观通道。
备注:
附表4()
(二)速度
车速车间内≤10公里/小时,车间外马路≤15公里/小时行驶。
(三)行车注意事项
(1)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时要严格按照规定路线及路线的规定限速标盘行驶,禁止车辆超速行驶,禁止车辆行驶非通行路线。
(2)严禁车辆驾驶人员无证驾驶,商品车驾驶人员需有准驾证。
(3)车间外驾驶车辆及车间内部向外部转移车辆时,驾驶员和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
(四)准驾证管理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2.上交2张驾驶证复印件(一张总装备案,一张安全科备案);
3.参加汽车驾驶员培训(行车管理规定);
4.参加汽车驾驶理论考试合格.(准驾证笔试考试提纲随机抽取20题回答16题以上算合格)附表5();
5.参加汽车驾驶路试考试合格.(升降档、坡起、上地沟、升降档、移库,标准同驾驶员考试)
6.符合以上全部条件总装车间下发准驾证;
7.准驾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8.准驾证样式。
附表5.1()
七.总装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2.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安全科,由维修班办理。
用后及时拆除。
3.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严禁违章作业。
4.车间内禁止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征得安保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
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5.车间安全员按时对本部门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6.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每天上下午检查两次并填写消防器材点检表,保证完好,随时可用。
附表6()
7.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安保部报告。
八.总装车间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1、车间人员驾驶车辆应严格按照公司和车间制定的安全行车管理制度执行,严禁超速(车间内≤10公里/小时,车间外马路≤15公里/小时)行驶,超速行驶考核100元。
驾驶员驾驶车辆发生事故,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
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对责任人进行事故损失金额10%-50%的考核。
2、加油机周围严禁明火,严禁使用电器(电钻)在周围作业,严禁在加油机半径10米范围内接打手机,严禁使用塑料器皿加汽油,严禁汽油柴油加油点储存量在500公斤以上。
以上规定违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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