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word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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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245所,在校学生26.21万人,专任教师1.40万人;
高等院校108所,在校人数161.53万,专任教师6.90万人;
特殊教育学校58所,在校学生1.47万人。
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017年,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坚持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
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系列文件,召开了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和基础教育党建工作会议,对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行安排部署。
2.“两个加强”效果明显。
多年来,凡是事关全省教育系统的重大政策、决策等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重点关注、听取汇报、现场研究、解决问题。
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统战工作会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省委和省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部署有关工作。
省委、省政府联系和分管教育工作领导先后多次参加全省县级党政领导优先发展教育现场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部署基层教育工作。
全省教育、财政、编办、人社、物价等部门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建立和完善了各类教育工作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意见》,逐步建立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机制。
从2016年起,开展了高校党委书记和院系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每年对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同时,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季度对各类学校党建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省委高教工委每年与各高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考核制度,开展了党建工作四个方面的专项治理。
省教育厅在基础教育系统加强廉政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要求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全面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4.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
认真做好高校领导干部推荐考察和培训工作,全年调整补配校级领导人员62名。
对省属高校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职务调整、奖惩的重要依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严把校园长的任职、考核和培训,强化校园长班子建设。
5.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全省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旁听制度和工委、校、院(系)三级领导听思政课制度。
高校新增思政课教师435名,评选一批优秀思政课教师和优秀教案。
积极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校园、“学习青年习近平,同心共筑中国梦”等活动,提升师生政治素养。
6.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
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陕西省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考评细则。
2017年,制定并向教育部上报了陕西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7.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成立陕西普通高校稳定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陕西普通高校网络舆情分析研究中心,建立了预警预防等六大机制。
省教育厅每年与各地市签订稳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地、各学校相继成立了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完善了安全稳定和应急管理体制。
印发了《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陕西省校车服务方案》,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会议制度,有效净化了校园及周边环境,保障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8.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
省语委先后出台了语言文字有关规章制度和督导评估指标,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各级政府结合实际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积极推动国家一、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并列入年度考核任务。
教育系统把语言文字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管理,全省共创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34所,省级示范校294所。
2017年,我省分类制定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开展了第三届陕西省大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
(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1.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
继续依法制定并公布教育方面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省教育厅权责清单由原来的62项减少至58项。
建立健全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制度,履行教育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完成《陕西省教育督导规定》等重大调研项目,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成效明显。
2.执行国家重大教育政策,推进国家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建设。
研究制定《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重大教育政策。
2017年,全省下达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4000万元,落实38.8亿元支持1020所薄弱学校改造提升,国土部门优先保障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设用地。
教育系统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建立督查工作网络,实现督查和问责覆盖全领域。
3.深化教育改革开放。
成立了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完成教育“十三五”规划编制和“追赶超越”总体方案实施工作。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面深化改革认知度调查。
制定陕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并通过合法性审查。
放管服改革逐步深化,通过率先下放高校副教授评审权等改革,高校办学活力明显增强。
制定《陕西省高校来华留学管理工作人员手册》,出台《陕西省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与教育部签署“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推动设立国际汉唐学院和中国书法学院,成功举办全球孔子学院大会、“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交流会。
加大留学生教育力度,招收来陕留学生11160人,创历史新高,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人数居全国第四。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1.积极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
分步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设立专项资金,印发《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要求每个县区至少建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建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形成幼儿园县、乡两级骨干和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
截至2017年底,全省有普惠性幼儿园5221所,7年增加了4510所;
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达93.47万人,7年增加66.2万人。
印发《陕西省幼儿园编制标准(暂行)》,从2011年开始,按照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补助幼儿园公用经费,2017年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年大班1300元、中小班400元。
2.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力度,30个县(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全省累计100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省政府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统一全省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按照高中师生比为1:
12.5、初中为1:
13.5、小学为1:
19标准要求,落实“四个统一”,同时给各市增加了3%—4.5%的附加编制。
通过严格划片入学等制度要求对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秩序良好,保证了每个适龄少年儿童有学上。
全省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每生每年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均高于国家基准定额),城乡标准统一。
截至2017年,全省累计投入“全面改薄”资金194.18亿元,建设项目学校8191所,新建、改扩建校舍1388.52万平方米,改造体育运动场地1457.01万平方米,购置图书1384.44万册,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162.35万台(件、套),规划项目进度86%,比国家要求的进度高出10%。
全省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基础办学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
3.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
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6.4%。
省级标准化高中占比76.5%,省级示范高中占比16.2%。
我省于2012年建立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制度,2015年起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年800元。
4.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共开设专业160余个,覆盖一、二、三产业,形成专业与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
公办高职生均财政拨款高于12000元。
2017年我省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制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并完成计划的57.67%,超过50%成为主渠道。
5.推进高等教育分类发展。
大力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3所高校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5所入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遴选一流专业720个,并设立专项经费进行支持,引导高校在各自领域争创一流。
制定了《高等教育统筹管理与分类指导实施办法》,通过统筹管理及分类指导,支持各高校在总体规划、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优势、彰显特色。
2017年,新增博士学位点25个,硕士学位点92个。
通过建立院士工作室、组团赴美招聘等措施,为高层次人才引进、提升科研能力水平搭建平台。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成功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成绩居全国第一,组织的特色活动“红色筑梦之旅”收到总书记回信肯定和鼓励。
6.规范发展民办教育。
先后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西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坚持分类管理,完善制度政策,对于民办学校给予扶持,持续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落实并用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民办高校强化内涵建设。
7.大力发展继续教育。
将继续教育纳入《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注册人数已达42万人。
制定了《陕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在体系构建、资源共享、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8.加快发展民族教育。
贯彻落实民族教育精神,注重加强民族班的管理教育,采取帮助少数民族学生解决困难、组织各民族学生一家亲活动等措施,不断增强民族团结意识。
组织协调省内大学积极开展对西藏民族大学的对口支援工作。
对有民族班的学校配备少数民族教师,优先保障双语教学资源,满足教学需要。
9.大力加强国防教育。
各高校建立国防教育教学机构,并将国防教学和军事训练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省62所高校将军事课作为必修课程,占高校总数67%,走在全国前列。
成立了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省军区和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通知》,全年累计受训学生60多万名。
组织开展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
指导各中小学将国防教育渗透到课程,开展少年军校、军事夏令营等活动,使学生树立爱国主义精神。
10.办好特殊教育。
印发《关于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建立了控辍保学“七长”(县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师长、家长)责任制。
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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