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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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忠莲峄城区水利和渔业局高级工程师
雷远新底阁镇水产工程师
制图:
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
审核:
张金路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
(2018-203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前言
一、面临形势
我国水产品养殖产量占世界养殖产量的70%以上,堪称世界“养鱼工厂”。
水产品产量增长的同时,也给水产养殖内外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特别是大水面网箱超负荷投放,给养殖水域造成了难以修复的污染。
池塘养殖单产在大幅度提高的同时,富营养化污染加剧,池塘可持续发展能力降低,养殖废水的超标排放也给外部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明确提出要推进绿色发展,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要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
近年来,峄城区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优势水产品养殖,淡水养殖综合实力日益增强,在项目建设、技术推广、渔业行业扶贫、水产品质量安全、产业结构调整、增殖放流等工作取得良好成绩,水产养殖业成效显著。
2017年实现全区养殖面积6530亩,水产品产量5100吨,渔业总产值7200万元(含二三产业产值),6家水产养殖单位或企业企业通过无公害双认证,4家规模养殖场成功创建为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一处。
与此同时,峄城区水产养殖业存在着空间布局不尽合理、水产养殖对水域环境压力较大、渔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水产养殖和管理问题日渐突出、养殖设施落后、技术含量不高、养殖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等问题,制约了渔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现代渔业经济发展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这就要求水产养殖业不仅提供优质安全的水产品,还要提供清新美丽的渔家风光、洁净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的有关要求,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农渔发[2016]39号),明确指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布局依据,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根据农业部通知要求,特编制《峄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
以往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不能满足我区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和水产养殖业管理的需要。
主要问题在于:
一是养殖空间规划定位不够精确,不同功能区管控措施没有细分,早期的养殖规划多限于文本描述,相应的现状图和规划图多采用示意图;
二是养殖现状不够全面,早期养殖现状调查基于现场调查和往年资料,一般难以细化到当地每一块养殖水域;
三是规划编制未与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同时未和本地区城市、交通、港口、旅游、环保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从而产生一些交叉和矛盾。
在调查分析我区水域滩涂自然条件和生物资源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并收集了大量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科学评价我区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综合考虑我区水产养殖历史和各镇(街)发展现状,结合GIS卫星遥感地图,精确定位每一块养殖水域的具体坐标和面积,通过综合研究,科学合理地划定我区养殖水域滩涂各类养殖功能区,制定了各个功能区的相应管控措施,协调衔接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布局,在《规划》生效期间,严格按照各功能区进行水产养殖布局,并按功能区的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三、目的意义
本规划以《峄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科学评价全区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力求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总目标。
本规划一经发布,利用水域开展各项养殖活动,必须在规划框架内实施,不得逾越《规划》。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1979年)
三、地方法规
1.《山东省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办法》(2008年)
2.《山东省内陆渔业管理条例》(2010年)
3.《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2002年)
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10年)
5.《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0年)
6.《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年)
7.《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18年)
8.《山东省渔业统计年鉴》(2016年)
9.《枣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
10.《枣庄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2016-2020年)》
11.《枣庄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
12.《峄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四、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2013年)
3.《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
4.《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五、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3.《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4.《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2017)
6.《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鲁政发〔2017〕10号)
第三节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2018年至2030年,基准年为2017年。
二、规划目标
1、明确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
理清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现状,明确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依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界定清晰;
合理布局养殖空间,指导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2、稳定渔业生产规模。
通过规划的法定作用,稳定、保障养殖户正常生活、生产所需的养殖水域滩涂,以规划为依据落实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保障渔民合法权益。
3、制定有效管控措施。
建立管理长效机制,依规依法制定水产养殖管控措施,推广普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和技术,基本建成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监管能力相配套、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绿色生态产业格局,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
三、重点任务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发展布局的重要依据,是推动峄城区渔业产业转型升级、维护渔业生态环境、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重点发展优质水产品养殖。
按照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等要求,大力发展生态渔业、休闲渔业,水产品质量达到无公害标准。
到2030年峄城区规划水域面积16769.45亩(其中:
池塘养殖面积达到6373.75亩,工厂化15000平方米),水产生态养殖比重达到95%以上,水产品总产达到量8400吨以上,渔业总产值达到9500万元(含二三产业产值)以上。
第四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本区域滩涂承载力评价结果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需求,形成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根据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大纲的具体要求,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制定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科学编制规划。
二、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
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开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
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三、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
禁止水库网箱、网围养殖,发展生态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方向发展,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四、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将规划放在区域整体空间布局的框架下考虑,规划编制与山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与山亭区环保、水利、国土、交通、港口、旅游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节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峄城区境内所有的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
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一、地理位置:
峄城区位于山东省枣庄市驻地南部,韩庄运河北畔,地理位置在东经117°
23′~117°
49′、北纬34°
35′~34°
51′,东与苍山区隔河为邻,西与微山区、薛城区接壤,南靠韩庄运河濒临峄城区,北与市中区相连,东西长40公里,南北宽15公里,全区总面积627.615平方公里,折合94.1423万亩。
二、地质地貌:
峄城区内地貌类型主要属变质岩区,隐伏着太古界片麻岩等变质岩岩石的风化、半风化现象明显,山体一般呈浑圆状,为前震旦系片麻岩区,基岩裸露。
总地势北高南低,其中山丘面积192.680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30.7%;
平原面积286.390平方公里,占45.6%;
涝洼地面积148.545平方公里,占23.7%。
全区山头共有118个,主要分布于北部地区,海拔高度在200米左右,最高点是文峰山,海拔高度为350.8米。
沿运地区地势低洼,海拔高度多在35米左右,如万年闸以东的运河滩地最低处29.5米。
因此,北部山区有“淹死怕旱”、南部涝洼地区有“旱死怕淹”之说。
再者,南部洼地又因黑粘土缺沙,所以在群众中广泛流传两句谚语:
“干如焦渣湿如缥,不干不湿甩不掉。
”
三、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地属淮河流域韩庄运河水系,水域类型多样,分为水库、河流、池塘、采矿塌陷地、休闲观光湖5种类型,在气候和水位正常的情况下,全区共有水面13370.97亩(未统计第4类采矿塌陷地未开发水域,后期进行规划列入池塘养殖区),已养水面6530亩。
其中:
(1)峄城区共有水库16座(不含青檀寺水库),水域面积2106.53亩,其中小
(一)型水库3座1153.7亩,适宜养殖水面1050亩;
小
(2)型水库13座,面积952.83亩,适宜养殖面积860亩。
(详见表1)
表1:
峄城区现有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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