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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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最新
全市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国民营养计划(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94号)精神,实施《中共X市委员会X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健康X建设的决定〉和〈“健康XX”规划〉的通知》(X发〔X〕28号)决策部署,科学系统推进我市国民营养健康工作,切实提高全市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关注国民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营养健康,将营养健康融入所有健康政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X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
注重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完善制度、健全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营养资源和提供服务中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国民营养健康工作的政策环境。
坚持科学发展。
探索把握营养健康发展规律,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加强适宜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国民营养健康素养,提升营养工作科学化水平。
坚持创新融合。
以改革创新驱动营养型农业、食品加工业和餐饮业转型升级,丰富营养健康产品供给,促进营养健康与产业发展融合。
坚持共建共享。
充分发挥营养相关专业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企业、个人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社会各方良性互动、有序参与、各尽其责,使人人享有健康福祉。
(三)主要目标。
1.到X年目标。
到X年,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市、县(区)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
实现以下目标:
(1)降低人群贫血率。
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10%以下;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2)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城乡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
(3)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
(4)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5)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6)居民蔬菜水果摄入量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以上。
2.到X年目标。
到X年,营养政策标准体系更加健全,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实现以下目标:
(1)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
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2)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X年的基础上提高10%。
(3)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4)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5)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X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6)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率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7)居民蔬菜水果摄入量在X年的基础上提高15%以上。
二、完善实施策略
(一)完善营养政策标准体系。
1.推动营养政策研究。
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营养法律法规及政策。
研究建立全市各级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
研究制定临床营养管理、营养监测管理、基层相关单位营养工作等规章制度和营养规范。
加强营养健康法规、政策、标准等的咨询和指导。
(牵头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
市教育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水产畜牧兽医局)
2.完善标准体系。
配合自治区开展地方营养健康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推动营养健康相关标准的应用。
(牵头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
市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二)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1.加强营养科研能力建设。
配合自治区研究制定营养相关疾病的防控技术及策略及开展营养与健康、营养与社会发展的经济学研究。
进一步完善医疗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营养工作能力建设,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基础,加强营养与健康研究;建立由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相关食品生产企业组成的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与创新联盟。
利用现有食品营养相关的学科,建立营养健康科研互助平台,实现人员信息设备的互通,促进我市营养健康工作整体实力的提升。
立足于重点项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鼓励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和企业等勇于创新,推动和实施特色食品营养与健康、营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研究项目。
鼓励科研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营养健康科技人员与企业联合进行食物营养研究和成果转化;在自然科学基金方面加大对营养健康科学研究资金资助的力度。
(牵头单位:
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
市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体育局)
2.加强营养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应根据有关规定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营养工作专(兼)职人员。
强化营养人才的专业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疾控机构、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营养工作人员、临床医生及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知识培训。
将营养相关知识培训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素养等项目,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生的营养培训。
开展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人才培养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
充分利用营养学会等社会资源,开展营养教育培训。
(牵头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
市教育局)
(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1.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
建立完善营养健康监测网络,按照抽样原则每个县(区、市)至少建立1个以上食物营养与人群健康监测点,针对区域特点及需要逐步扩大监测地区和监测人群。
定期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收集人群食物消费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
(牵头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
市教育局)
2.加强食物营养成分和食品安全监测工作。
拓展食物成分监测内容,定期开展监测,收集营养成分、功能成分、与特殊疾病相关成分、有害成分等数据。
根据X食物资源及分布,配合自治区建立和完善食物成分数据库,并持续更新。
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到X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加强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和医院HIS病例管理系统的整合对接,完善我市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
(牵头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
市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3.开展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
配合自治区收集、系统整理各类监测数据,建立数据库。
配合自治区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食物营养价值评价及建立食品主要有害因素与慢病关系的监测网络和评估体系,开展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暴露的相关评价和评估,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导提供依据。
(牵头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
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4.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
构建X市碘缺乏病监测体系,持续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开展重点食物中的碘调查,根据X市人群碘营养状况,逐步扩大覆盖地区和人群,建立X市居民碘营养状况数据库。
配合自治区研究制定人群碘营养状况科学评价技术与指标。
制定差异化碘干预措施,实施精准补碘。
加强相关部门沟通与合作,建立工作会商机制。
积极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科学补碘策略。
(牵头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市盐业公司)
(四)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
1.加大力度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
配合自治区编制食用农产品营养品质提升指导意见,提升优质农产品的营养水平,将“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
创立营养型农产品推广体系,促进优质食用农产品的营养升级扩版,推动广大贫困地区安全、营养的农产品走出去。
配合自治区研究与建设持续滚动的农产品营养品质数据库及食物营养供需平衡决策支持系统。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配合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2.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
开发利用全市丰富的特色农产品资源,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双蛋白食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
鼓励开发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和特色营养健康食品,开展X市富硒农产品的评估和推广;加强X特色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请和营养健康效果评价。
加强产业指导,规范市场秩序,科学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
市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3.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
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研发健康烹饪模式。
结合人群营养需求与区域食物资源特点,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
创建国家级及自治区级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
(牵头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
4.强化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力度。
继续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研发与消费引导,以传统大众型、地域特色型、休闲及功能型产品为重点,开展营养主食的示范引导。
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加大力度创新基础研究与加工技术工艺,开展双蛋白工程重点产品的转化推广。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配合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5.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
配合自治区推动研究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用量及其与健康的相关性,适时出台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的控制措施。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
市农业局、商务口岸委、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1.加强传统食养指导。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挖掘全市各少数民族饮食特色资源,配合自治区制定居民食养指南,引导养成符合我市饮食特点的食养习惯。
通过多种形式促进传统食养知识传播,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
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人群等特定人群的食养指导,提升居民食养素养。
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建立完善适合居民健康需求的食养制度体系。
(牵头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
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体育局)
2.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
协助自治区建立传统养生食材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的监测及安全性评价。
深入调研,筛选一批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实证依据的传统食材和配伍,对其养生作用进行实证研究。
建设养生食材数据库和信息化共享平台。
(牵头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
3.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
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
建立覆盖全市养生食材主要产区的资源监测网络,掌握资源动态变化,为研发、生产、消费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六)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1.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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