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法专题讲座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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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录用中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对思想政治方面要求严格。
在晋升中注重思想政
治表现和工作实绩。
因此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特色。
4.我国公务员制度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国家公务员不是一个独立利
益集团,而西方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
旨,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奖惩、晋升等都要考察其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西方文官制度
中的公务员,可以通过自己的工会等组织同政府谈判,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利益。
5.我国的公务员坚持统一管理,强调公务员是一个整体,不存在西方意义的“政
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
(三)与传统的区别现行的公务员制度与传统的人事制度比较,也是有差别的:
1.公务员制度在科学化、法制化上比传统的人事制度有很大的提高。
2.公务员制度在管理机制上比传统人事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强化。
一是公务员制度
有竞争择优机制。
二是公务员制度有廉政勤政保障机制。
三是公务员具有能上能下、
新陈代谢机制。
另外,还实行人员交流、竞争上交、职位轮换、和职务聘任制,打破
终身制,增强行政机关的活力。
3.公务员制度在队伍优化上比传统的人事制度有新的突破。
一是公务员制度是在
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推行的。
二是公务员制度是在人员精简基础上建立
的。
二、公务员的范围按照《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含义的界定,那么目前,我
国哪些人可以划入公务员的范围呢?
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下列七类机关的工作人员:
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
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
。
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7.民主党派的工作人员。
三、公务员的条件
要成为公务员应具备什么条件?
也就是说担任公务员应当具备什么样的基本资格。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我国公务员应具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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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基本条件:
1.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3.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要具有良好的品行。
5.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适应一些特殊职位的要求,其他法律对公务员规定除
公务员法规定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
比如,法官法规定法官职务的最低年龄是二十三
周岁。
四、公务员的义务
公务员的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
约束和强制。
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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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格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是指要求公务员办事公正无私,
廉洁自律,以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努力为人民服务。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公务员的权利
公务员的权利,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公务的过程
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公务员享有以
下
8
项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务员除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法律规定
的其他权利。
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部分是法律规定的一般公民的权利,一部分是
法律所特别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应享有的权利。
六、成为公务员的途径
目前看,成为公务员的途径主要有四个:
1.考试进入。
关于公务员考录,大家要注意几点:
一是公务员考录的基本条件是要求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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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二是公务员考录的主管机关是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也就是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所属的省公务员局和省委组织部,其他部门是无权考录公务员的。
(如果省里
授权,地级市也可以组织)
三是少数民族报考者给以适当照顾。
四是公务员考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机关外调任。
3.公选任职。
4.政策性安置。
七、公务员管理的环节
(一)考核
1.定义:
考核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
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
了解、核实和评价。
2.内容:
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能(业务知识和工
作能力)、勤(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绩(工作实绩,工作的数
量、质量、效率和产生的效益)、廉(说法自律情况),重点工作实绩。
3.方式:
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
方式;
领导成员为届中、届末)
4.等次:
优秀(圆满完成任务,成绩显著)、称职(能很好或比较好地完成工作
任务)、基本称职(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不称职(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在
工作中有重大失误)
5.程序:
个人总结、主管领导提出建议、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确定等次,
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6.结果:
公务员法规定,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和工资以及公
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二)职务任免
职务任免就是关于公务员职务任免形式、任免机关、任免权限、任免
职务情形以及相关事宜的管理制度。
包含任职与免职两个内容。
任职:
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任命公务员
担任某一职务。
免职:
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免去公务员
担任的某一职务。
2.任免方式:
按我国现行的干部任用制度,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有三种:
(l)
选任制:
(2)委任制:
(3)任期制:
3.兼职:
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因工作需要可以兼职。
有两种情况:
一是机
关内兼职不受限制;
二是机关外兼职作出适当限制。
(三)职务升降
职务升降是公务员升职和降职的简称。
升职,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务员个人表现,将公务员的职务从较低层次升任至
较高层次;
降职是对不称职的公务员,依一定的程序,降低原有职务,从较高层次改任至较
低层次的职务。
2.晋升条件和资格:
对公务员晋升标准作出规定。
(1)基本条件:
侧重对公务员素质提出要求,主要包括拟升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
素质、能力水平等。
(理论水平、理想信念、开拓创新、事业心和责任感、正确用
权、民主作风。
)
(2)资格:
侧重对公务员资历提出要求,主要包括工作年限、经历、任职年限、文化
程度、培训情况、健康状况等方面。
除上述之外,还需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
或近三年年度考核定为称职以上的规定
3.职务晋升程序:
民主推荐一组织考察一讨论决定一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4.职务晋升形式:
逐级、越级和破格。
逐级是从低到高,一级一级地晋升,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逐级晋升职务。
越级是按规定的职务序列跨越一个层次晋升职务。
破格是指晋升时放宽资格方面的要求(工龄、基层工作经历、文化程度、任职年
限等)。
5.职务晋升方式:
竞争上岗、公开选拔。
6.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7.降职:
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降职不是处分,是一种公务员任用行为。
对在
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四)奖励
奖励制度是指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章程的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
有显著工作业绩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一定荣誉或物质利益
以示鼓励的制度。
2.奖励条件:
公务员法规定了十种情形。
(看法的第
49
条)
3.奖励种类:
嘉奖(工作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记三等功(工作中做出较
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
绩)、授予荣誉称号(成绩卓著。
有特殊贡献的)等五种。
4.奖励权限:
《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规定
(1)嘉奖、记三等功,由县以上政府或市地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批准。
(2)记二等功,由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以上政府工作部门批准。
(3)记一等功,由省级以上政府或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
(4)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国务院批准;
省级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经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省级政府批准。
国务院工作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国务院工作部门批
准。
(5)给政府领导人员的奖励应报其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
人的奖励,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6)审批机关在给予公务员奖励时,应征得主管机关的同意。
(五)惩戒
原为纪律,纪律是惩戒的标准,处分是惩戒的形式
1.纪律内容:
指机关为保障实现其职能,维护机关秩序和正常运转而制定的、
要每一个公务员遵守的行为规范。
义务和纪律都是公务员的行为规范。
义务是从主动
的为方面提出的要求,纪律是从消极的不作为的角度提出的要求。
主要是四个方面:
政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社会道德纪律。
公务员法第
53
条列出了
16
种公务员不得有的行为: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
活动;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上述为政治纪律)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4)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5)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6)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上述为道德纪律)
(13)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14)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上述为廉政纪律)
(1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上述为工作纪律)
(16)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2.处分定义:
公务员违反纪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一种惩戒形式。
3.处分种类及期限:
六种:
警告(6
个月,警戒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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