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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资额,大中型建设项目和主要产品的新增生产能力,由国家确定,统一安排。
地方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要按照国家确定的建设重点和投资计划指标,经过省、市、自治区计委进行综合平衡,特别是对建设项目所需的电、燃料、原材料协作>
和交通运输要安排落实,然后纳入地
方基本建设计划。
全国基本建设计划经中央批准下达后,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不准搞计划外工程;
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任意变更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和工程效益。
如因特殊任务或情况变化,需要增加投资、增减大中型项目,调整大中型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时,要报国家计委审
批。
大中型项目(包括用自筹资金安排的项目)都要经过国家批准。
小型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省、市、自治区在国家确定的投资总额范围内审查批准。
部商地方安排的小型项目,以国务院主管部门为主商省、市、自治区批准。
基本建设项目,一定要有材料、设备、施工力量和资金的保证,凡是建设条件不具备或者建成后原料、燃料、动力和其他外部条件配合不上的,应当推迟建设。
建设项目要搞好综合规划,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及其前后左右的配套项目,要同时安排,互相配合。
建设项目
,第一期工程没有完成的,一般不搞第二期工程。
凡是通过组织现有企业搞革新改造能解决的,坚决不搞新工程,不上新项目。
二、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要搞好综合平衡。
地方用自筹资金安排建设,首先应当安排农业和支农工业以及职工住宅、中小学校、医疗机构、商业业务网点等文化生活福利设施的建设,其次是为了发挥现有企业的生产潜力急需搞的技术改造和综合利用工程。
自筹资金来源要正当,要落实,不得挪用流动资金、银行贷款及应当上交的税收和利润,不得向企业、社队摊派、平调或用赊购、预收贷款等办法搞基本建设。
所有经过批准的自筹资金,要一律存入建设银行,专户存储,先存后用。
地方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所需材料、设备,以及建成投产后所需要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统由各省、市、自治区自己解决。
地方有多少材料、设备,安排多大的建设规模,不得占用国家预算直接安排的建设项目的材料、设备,不得占用生产维修、支援农业和供应市场的材料。
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坚持必要的基本建设程序,是多快好省地进行建设的重要保证。
所有项目,都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1.首先必须根据资源条件和国民经济长远规划与地区布局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重大水利枢纽和水电站工程,还要编制流域规划;
新建的大工业区、新开发的大矿区、林区,要有区域规划;
铁路干线要有路网规划;
跨省区长距离输油、输气管线,要有管网规划)。
2.资源条件复杂、协作关系多、建设工期长的重点建设项目,如大型水利枢纽、水电站、大矿山、大工厂、跨省区铁路干线、输油气管线等,在计划任务书未批准前,各部门和各地区可以根据长远规划的设想,进行必要的资源补查、工程地质和水文勘察以及经济调查等准备工作。
3.计划任务书经批准后,据以进行设计,但何时进行建设,要在国家的长期或年度计划中确定。
大中型项目一般应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两个阶段进行设计。
重大项目和特殊项目,可根据各个行业的特点,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设计必须有概算。
凡是没有批准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的建设项目,不能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4.已列入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在正式开工之前,要作好各项准备工作。
没有准备好的,不能开工。
施工必须有预算。
5.根据工程进度,要做好生产准备。
按照批准的设计内容建成后,凡是能够生产合格产品或能正常使用的工程,必须及时进行验收,并做出竣工报告和竣工决算。
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都应报国家计委审批。
其中有些重大项目,由国家计委报国务院批准;
有些产供销在省(区)内自行平衡的地方工业项目和一般非工业项目,国家计委也可以委托国务院主管部门和省、市、自治区审批。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和省、市、自治区审批,其中大型和国家指定的建设项目,由国家建委审批。
已经列入国家年度计划的施工多年的大中型续建项目,凡是没有报批设计文件者,如果按照计划确定的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进行建设的,可以不再补报补批计划任务书和设计文件。
没有按照计划确定的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进行建设的,要限期补报补批计划任务书和设计文件。
四、认真做好勘察设计工作。
勘察设计工作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
策;
坚持工人、技术人员和领导干部三结合,深入现场,精心设计,加强同施工、生产和科学研究等单位的密切配合;
要保证勘察、设计质量,把好设计审查关。
设计单位要对设计质量负责到底。
选择建设地点,要贯彻执行工业布局大分散、小集中,多搞小城镇的方针。
既要考虑战备的要求,又要注意经济合理。
要注意工农结合、城乡结合。
要注意保护环境。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根据原料、地质、交通、电力、水源等建设条件,提出几个方案进行比较,以便选择
确定。
新建的工业区和大型建设项目的具体厂址,报国家建委审定。
一般中小型建设项目的具体厂址,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和省、市、自治区审定,国务院各部门直属项目的具体厂址,应取得所在省、市、自治区同意。
新老城市都要加强规划,有计划地进行建设和改造。
现有的大城市,一般不新建大工业项目。
建设项目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但必须是经过试验和生产实践中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不能把生产厂当作试验厂来建设。
设备选型要注意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
所有工业建设项目的设计,都要认真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都要认真解决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三废”处理要和生产车间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凡是“三废”处理措施不落实的项目,不能开工;
已经建成投产的,要作为生产企业技术改造的主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解决。
重大的综合利用工程要列入国家的建设计划。
在搞生产性建设的同时,要相应安排好急需的非生产性建设。
要发扬延安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不搞高标准建>
。
严禁擅自建设楼堂馆所。
要节约用地,尽量不占良田,少占农田;
在有条件的地方,要帮助改土造田,支援农业。
由征地而引起的费用应纳入设计概算。
五、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设备,实行成套生产、成套供应。
首先要在全国范围内努力做到按项目组织成套生产,成套供应,并逐步做到按地区组织成套生产,成套供应。
要使设备制造和基本建设很好地衔接起来,生产周期长的大型、专用设备,应按照长期计划和设计文件实行预安排,其中定型设备,可以批准的计划任务书为依据;
非定型设备,要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为依据。
建设项目需要的其他设备,要根据工程进度的具体要求,由有关部门和地区及时组织生产和供应。
工业基础薄弱的地区,有些项目可以由工业基础较好的地区按计划、按项目成套供应。
成套设备的安排要经国家计委同意。
建设项目的设备供应,要贯彻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成套。
对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关系重大、技术装备复杂的项目,由国家统一组织设备成套供应;
其他基建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各地区、各部门统筹安排,组织设备成套。
上述组织供应的成套设备,都要纳入年度计划。
要加强成套设备生产和供应工作的领导。
要在不断增加单机成套和机组成套的基础上,扩大建设项目的设备成套范围。
六、加强施工管理。
国务院主管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要认真抓好施工管理。
对列入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要根据年度计划的要求和材料、设备及施工力量的落实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排队,分期分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以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和保证计划规定的工程进度。
重大项目的建设,都要建立强有力的指挥机构,加强施工现场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要有明确的责任制度。
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点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其配套工程,要由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统一组织会战。
要切实保证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加强质量检查和工程验收。
凡是质量不合格的,一律要加固或返修。
施工企业要加强管理。
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反对资本主义经营作风。
要大搞技术革新,提高施工装备水平。
要广泛推广和使用新型建>
材料和预制构>
要努力提高劳动效率,减少非生产人员,把提高劳动生产率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基本建设施工队伍要>
从统一调度。
不经批准,不准随意招收民工搞基本建设,以免影响农业生产。
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建设一支思想作风好、组织纪律强、生产技术精、能打硬仗的大庆式的建设队伍。
七、加强经济核算,搞好财务管理。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搞好财务管理和物资管理,要精打细算。
要发动群众参加管理,做到消耗有定额、成本有核算、用钱按计划、开支按标准,努力降低材料消耗和工程造价。
建设银行要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基建财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计划、财政预算、建设程序和工程进度拨款。
随时监督和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促进基本建设少花钱,多办事,提高投资效果。
人民银行不办理基建拨款,但也要协助搞好基建财务工作,发现乱拉资金搞计划外工程时,有权拒绝拨款。
八、要狠抓建设效果,严格基本建设的技术经济指标的考核工作。
今后,基本建设要在完成实物工程量、新增生产能力、建设工期、工程质量、材料消耗、投资额、工程造价、形成固定资产的比例、建成投产后的投资回收年限和达到设计能力时间等十个指标方面,进行全面的评比和考核。
各部门、各地区要把这些要求落实到基层,订出具体措施,定期检查评比。
这十个指标,也是对国务院各部门和省、市、自治区基本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的内容之一。
要积极进行基本建设投资大包干的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
……
附件:
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若干规定
基本建设工作涉及的面广,内外协作配合的环节多,必须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实践证明,一个项目从计划建设到建成投产,一般要经过下述几个阶段:
根据发展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和布局的要求,编制计划任务书,选定建设地点;
经批准后,进行勘察设计;
初步设计经过批准,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后,组织施工;
工程按照设计内容建成,进行验收,交付生产使用。
为了高速度发展国民经济,多快好省地进行建设,在现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和过去已有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情况,对基本建设程序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计划任务书
计划任务书(又称设计任务书),是确定基本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主要依据。
所有的新建、改扩建项目,都要根据国家发展国民经济的长远规划和建设部局,按照项目的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组织计划、设计等单位,提前编制计划任务书。
列入国家长远规划的重点专业化协作和
挖潜改造项目,也要编制计划任务书。
计划任务书的内容,各类建设项目不尽相同。
大中型工业项目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点(1)建设的目的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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