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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证据是指通过与其他证据结合在一起才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所谓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
例如,结婚证,可以直接证明夫妻关系;
房产证,可以直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
借据,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借贷关系等等。
二、证据的分类,1、民事诉讼证据的学理分类所谓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例如,张某死后,李某要求继承其财产,理由是二人是收养与被收养的关系,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就需要用下述间接证据加以证明。
第一,李某从五岁开始就是张某抚养成人的;
第二,近十年来张某由于年迈体弱多病,一直由李某赡养与伺候,张某死后的丧事费也是由李某负担的;
第三,张与李多年来一直生活在一起,群众公认为父子关系。
通过以上三方面的间接证据,足以说明张某与李某属于养父与养子的关系,故张某的财产应该由李某继承。
间接证据认定事实须遵循的证明规则:
各个间接证据之间必须真实可靠;
二、证据的分类,1、民事诉讼证据的学理分类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证据的来源原始证据是来源于案件事实本身未经中间环节传播的证据;
而传来证据,也称为派生证据,则是衍生于证据,经过复制、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
案例一甲在追索乙借他的1000元的诉讼中,向法院提交了乙向他商量借1000元的亲笔信一封,这封信属于:
()BA原始的直接证据B原始的间接证据C派生的直接证据D派生的间接证据,视听材料,物证,当事人陈述,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民事证据(形式分类),二、证据的分类,2、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形式分类,案等所记来证明案,民事诉讼法第68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
物证应当提交原物。
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证据的分类,2、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形式分类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载的内容或者表达的思想内容件事实的证据。
物证物证是以物品本身所存在的物理性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二、证据的分类,2、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形式分类(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录音、录像或者电脑所贮存的数据资料等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合同法第11条规定“: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该规定虽明确了数据电文可以作为合同的载体形式之一,但却未明确数据电文的证据地位。
二、证据的分类,2、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形式分类在诉讼中我们遇到的电子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Text,in,here,传真,电子邮件,录音,二、证据的分类,2、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形式分类案例二2005年9月15日,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温某归还欠其货款1万元,但提供不出书面的证据,而知情人张某又拒不提供证言。
无奈之下,王某只好身藏微型录音机,找到知情人张某,私自录下和知情人张某的谈话内容。
问:
私自录音的内容能否被法院作为证据采信?
2、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形式分类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录音证据且无疑点的可以作为证据。
本案中,王某未经张某的同意私自录下与张某的谈话内容,如果该录音内容能在法庭上得到张某的证言证实,该视听资料无疑点,而温某无异议或没有提供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法庭应当确认该录音内容的证据效力。
否则,该录音内容不能作为有效证据来确认。
二、证据的分类,1,法律规定含糊,对私录资料合法性的认证难以引用具体的法条说服当事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部分法官采取了有意回避的态度,当事人很少提出对私录资料进行鉴定,即使有当事人提出鉴定,也最终因各种原因而放弃鉴定,如:
鉴定费用过于昂贵,当事人难以承受,私录资料质量不高,比对样本难以采集等,2私录资料易于通过技术手段加以篡改,存有疑点的证据难以被法院采信。
私录资料的真实性往往受到对方当事人的质疑,有的私录资料声音或图像不清楚、模糊难以辨认,也被视为存有疑点的证据,3,二、证据的分类,2、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形式分类近年来,当事人将私录的视频资料提交法院作为证据的案件越来越多,虽然这类证据对查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但这类证据最终被采信的并不多。
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录音器材,谈话方式,准备工作,录音取证时要注意以上问题,尽量选择体积小、易隐藏、录音时间长、音质高的设备。
尽量不要采用手机录音,因为法庭要求提交原件。
归纳一下准备取证的事项和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
对谈话内容作好准备,包括事先考虑好对方可能的态度,应该如何诱导对方表态等,
(1)谈话过程中交代一下时间、和谈话者的身份。
在交谈时尽量用全名称呼而不是用老张、王经理或你们公司等。
注意与其它证据的内容相互印证,因为有其他证据佐证是录音证据被采信的条件。
谈话内容不要涉及与案情无关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也不要采用要挟口吻,否则可能会被指为不合法而不予采信。
着眼于事实的叙述,不必纠缠于法律责任的争论。
注意控制谈话时间,能说到要点即可。
(1)从有利诉讼的角度来说,录音应尽早进行
(2)地点的选择,也非常重要时间和地点,二、证据的分类,2、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形式分类,二、证据的分类,2、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形式分类案例三广东A公司(系卖方)与上海B公司(系买方)每次买卖仅以传真件的格式合同确认业务往来,A公司持有应收款项的对账单,B公司持有提货签收的收货确认函,除此没有其他双方共同签章的文件。
B公司因内部管理不善拖欠A公司货款高达6000万元。
在索债无果的情况下,A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本案中传真格式合同能否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二、证据的分类,2、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形式分类依据合同法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传真件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法院审理认为:
原、被告之间存在真实的货物买卖关系,被告拖欠原告货款6000万元至起诉日未还,出具还款计划后,没有按照该计划的约定还款,债权债务关系成立。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传真件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以证明合同关系的成立。
一般来说,传真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若只有单独的传真件而没有双方签章的其他确认文件或证据材料,证据之间欠缺相互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认可,则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通常电信企业不接受当事人的查询,即使有律师出面也不例外,即使由法院去查询,电信企业通常也以有“内部规定”为由只提供最近1年的传真记录;
无法区分查询到的是传真记录还是使用传真机电话的通话记录;
所能查询到的也只是传真记录,并不反映传真内容。
二、证据的分类,2、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形式分类传真证据真实性的认定存在的困难:
2、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形式分类案例四2003年1月18日,皇明公司与电子公司签订合同,由电子公司为其加工制作综合自动化立体仓库及相关设备,总价款530万元。
当年1月22日,皇明公司依约向电子公司支付预付款212万元,而电子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却于2004年12月以皇明公司违约在先为由发来了解除合同通知书。
皇明公司遂将对方告上法庭,请法院判令电子公司返还预付款并支付违约金。
在审理中,电子公司反过来状告皇明公司,声称他们曾积极采购原材料、设计设备,但皇明公司于2003年5月打电话通知其暂停执行合同。
后他们多次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联络皇明公司,催促依约履行合同未果,这才造成了合同得不到履行。
电子公司向法庭提交了2004年8月10日、9月15日、9月16日关于多次催促皇明公司履行合同的三份传真件。
皇明公司对此提出异议。
德州中院认为,传真件作为传真机传输形成的复印件,在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情况下,其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充分。
因而在不能证明皇明公司违约的情况下,电子公司没有按约履行,应视为违约。
因此,德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
解除双方的合同;
电子公司返还皇明公司预付款21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11.08万元。
二、证据的分类,如果事情紧急,通过传真件形式缔结合同,要保留好己方的传真原件、对方的回传件或传真件,在送货或收货时再在传真件上书面确认。
在双方之间成立合同法律关系的情形下,当事人最好采用证据补强的措施,再通过书面文本确认。
对于重大问题因时间紧迫需要通过传真及时变更或者处理的,发传真方应当保证在发出传真的同时也要将传真件的原件,寄发给接收人,以示证据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同样的,收件人收到传真件后,也应及时要求对方递交传真件的原件文本。
作为收传真件一方需注意时间、电话号码等的设置,选择该类信息会在页眉显示。
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有证据证明的事实合同也可以被法院确认。
应当做的是,到电信把传真的记录调出(一般在三个月内可以)备用,作为定做标准的证据。
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建议企业在商事活动中,形成良好的证据意识,最好通过书面文本签订合同如事情紧急,通过传真件形式缔结合同,要保留好己方的传真原件、对方的回传件或传真件,在送货或收货时再在传真件上书面确认对于重大问题因时间紧迫需要通过传真及时变更或者处理的,作为收件人收到传真件后,也应及时要求对方递交传真件的原件文本作为收传真件一方需注意时间、电话号码等的设置,该类信息会在页眉显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有证据证明的事实合同也可以被法院确认。
应当做的是到电信把传真的记录调出备用,二、证据的分类,2、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形式分类,二、证据的分类,2、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形式分类案例五原告王女士原是吉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人事经理,因违反工作程序被公司辞退。
但王女士认为:
关于人事经理的工作流程,公司无明确的规章制度。
为了证明王女士明知公司人事经理的工作程序,公司提交了从1998年10月13日至去年10月27日王女士在工作中发送和接收的多份电子邮件打印件。
为了证明这些电子邮件的真实性,被告还向法院提交了由浦东新区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出具的一份电子邮件书证意见书。
该意见书确认了被告提交根给据法现院行法的律电法子规邮,件法打律上印认件可的电真子实邮件性作。
为证据。
浦该东新案区中法院电采信子了邮公安件局的能否意见作书为,证认为据被告被提交法的院电子采邮件信的?
真实性达到了“高度盖然性”标准,予以认定,并在综合认定其他证据的基础上,一审判决王女士败诉。
二、证据的分类,2、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形式分类案例六2003年7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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