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报告 修改同名35693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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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组织管理工作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经费保障有力:
根据县政府换届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变动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由县长亲任食安委主任,一名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县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
并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设立了食安委办公室。
各乡镇均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地食品安全工作。
近年来,县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列入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和实事项目强力推进,今年初召开的县人代会十五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2010年重要工作安排,将食品安全工作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专题研究,专项落实。
为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县政府还明确了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有效履行了监督、指导、责任考核、联合整治和宣传教育等职能,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多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县食安委继续推行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和各项专题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难点与热点问题。
同时,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县政府逐年增加食品安全工作经费,2009年安排农贸市场、学校食堂改造等各类食品安全专项经费470万元,今年1至7月份,县财政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投入已经达到435万元,下半年预计还将投入食品安全专项经费65万元。
本项分值:
4.5分,自评得分:
4.5分。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县级层面和各乡镇都制定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政府均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中,开展一年一度的责任考核,并把食品安全工作与政府业绩及考核评奖挂钩。
今年,县政府扩大了责任书签订范围,分别与7个乡镇和11个责任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各乡镇也分别与所辖社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
县经贸、农林、海洋与渔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与各自监管领域的主要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食品安全责任得到层层落实。
去年,为了节约乡镇和相关部门的行政成本,县食安委办和县“十小”办联合开展对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十小”行业整规牵头单位的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十小”行业整治和规范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促进了我县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
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监管部门职责分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县政府、县食安委根据省、市关于明确职责的通知要求,结合嵊泗实际,多次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以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并在春节前夕的城区果蔬店超范围经营整治、基湖景区烧烤摊整治等专项整治和食品现场制售经营监管中分工协作,取得了实效。
3分,自评得分:
3分。
3、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网络进一步完善:
各乡镇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员,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进一步完善全县基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按照多员合一,一员多用的原则,在每个行政村(社区)
4分,自评得分:
4分。
5、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
继2006年制定出台了《嵊泗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嵊泗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试行)》后,乡镇陆续出台了应急预案,县、乡镇、村(社区)、重点企业“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落实了应急联络员,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建立完善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机制,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季报告制度。
2008年、2010年分别开展了两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组织乡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和部分监管人员、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参加或观摩了演练,同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班,对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及乡镇食品安全人员进行了培训。
通过演练和培训即检验了预案,又锻炼了队伍,为今后应对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6、努力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2009年以来,经县政府同意着手对现有渔农产品检验检测资源进行整合。
县人民政府出台《嵊泗县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挂牌成立县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检测中心以原县质监局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龙头,整合了质监、海洋与渔业、农林、工商、市场等部门现有的渔农产品检验检测资源,对乡镇以上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定点屠宰场全覆盖,实现了统一制定和下达抽检计划、统一核拨和监督使用检测经费、统一利用和发布检测信息、统一配置渔农产品检测资源。
县食安委办在征询各监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2009年、2010年全县食品安全统一检测工作计划,对部门的检测任务进行有序规划,对检测结果和信息按季度实施统一发布。
2分,自评得分:
2分。
7、强化宣传,丰富载体,创建活动深入民心:
县、乡镇二级都成立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2009年、2010年嵊泗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按照宣传教育“三贴近”原则和“五进”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宣教工作。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教育活动。
制作了一批食品安全宣传画板,在全县各乡镇、社区进行展览。
同时,各乡镇、社区充分利用宣传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全县各社区共张贴宣传画报1000余份,刊出黑板报200余期。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
2009年以来,各级学校积极创新载体和形式,通过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班会、广播、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册、征文比赛等多种教育教学形式,对学校教职工、学生进行“八个一”食品安全的宣传和教育,重点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以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和学生家长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是《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点多、面广、氛围浓。
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县食安委办及其成员单位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了广泛而又深入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平台面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相对人和普通群众,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居民代表参观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法专题知识讲座、参与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食品安全法》系列宣传画张贴和食品安全法宣传知识发放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实施氛围。
四是组织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
县食安委办和各监管部门、乡镇,针对各自监管对象,组织开展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培训、监管人员培训、应急管理培训、协管员业务培训等各种形式的培训。
通过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的监管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道和新闻宣传。
2009年县食安委办全年编发食品安全信息简报14期,积极向省、市食安委办和县委、县政府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在《嵊泗网》开辟食品安全专栏,并有多篇信息在新闻媒体上刊登。
同时,通过嵊泗食品安全信息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及时更新。
2009年综合评价发放公众满意率调查表60份,经过统计群众对我县食品安全的总体满意率达99.5%。
8、坚持示范带动,拓展深化示范创建范围和内涵:
努力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扩建工作。
根据我县实际,2007年在菜园镇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县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2008年,我们印发了《嵊泗县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和验收标准,并把示范创建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责任书。
目前,我县七个乡镇全部通过了示范乡镇的考核验收。
县食安委办积极拓展示范创建范围,组织开展了示范社区,示范农贸市场和食品安全示范学校试点。
各监管部门先后在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领域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三)种养植环节
9、加强渔农业投入品管理,有效规范农(水)产品生产行为:
组织开展以农产品质量、种子、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活动专项整治,开展水产育苗、养殖企业和海洋捕捞生产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检查,检查水产企业苗种许可、渔业生产投入品及经营、产地坏境、生产规模、海产品质量控制、执行“三项纪录”制度、拖虾船和渔运船规范使用保鲜剂等监管检查。
2009年农业部门和海洋与渔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6人次,检查农(水)产品生产基地20个次,农资店10家次,未发生损渔、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的农(水)产品中毒事件,有力地保障了渔农业投入品安全。
随着“十小”行业整规工作的开展,2009年对仍有的2家小农资店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农资店商品进货、销售记录和商品配送管理,通过了“十小”达标单位认定。
开展鲜活农(畜、水)产品药物残留的监控和检测工作,2009年共抽检无公害蔬菜基地种植农产品22批次,合格率100%;
实施生猪产地检疫8430头、屠宰检疫10050头,检疫率为100%;
开展初级水产品和捕捞产品检测272个批次,合格率100%。
5.5分,自评得分:
5.5分。
10、推行渔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
先后制作了贻贝等主要农(水)产品和特色优势农(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图;
开展无公害生产基地认定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截止2009年底,全县共有省级无公害水产品基地4个,面积达到了1.815万亩,达到我县2008—2010年放心工程规划要求,并有4个产品获绿色食品认证,5个产品获无公害产品认证。
无违法违规使用禁用和限用的农业投入品,未发现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11、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工程”:
及时制订《嵊泗县千场无公害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积极推广高效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全面推行以“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水质记录”为核心的三项记录制度,严格记录管理,规范记录内容,使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和责任可追究。
加强渔业安全管理人员、水产养殖生产者等人员的培训,共培训各类人员2358名。
12、全面开展农(水)产品产地环境、渔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
制定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的实施方案,指导农(水)产品生产企业、渔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档案,严肃查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认真做好水产品养殖环境监测,加大海洋环境监测和养殖海域水质的监测力度,共采水样18次,全部合格。
1.5分,自评得分:
1.5分。
13、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
实行我县初级水产品和输沪初级水产品产地证明管理,无公害产地由本单位出具产地证明,非无公害产地由各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出具产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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