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综合归纳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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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并保管1年,期满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
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
2)会计档案应当分期保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永久: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财政总预算;
年度财务报告。
定期:
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保管3年:
月,季度财务报告;
财务总预算会计旬报。
保管5年:
银行余额调节表;
银行对账单;
财务总预算会计月,季度报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
保管15年:
一般的会计凭证、账簿、保管期限为15年,月度、季度会计报告(表)
报告25年: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
3)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解决为止;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35、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出具审计报告2)出具验资报告3)出具有关报告4)其他审计业务
36、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外部条件:
(持证经营)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以为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征服财政部门确定。
内在要求:
1)三名以上持证从业人员;
2)负责人:
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业务规范和制度
38、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进行会计核算;
2)提供会计报告;
3)提供税务资料;
4)其他会计业务
39、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政治要素2)政策业务水平3)组织能力4)身体条件
选择条件: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0、会计法律责任形式:
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刑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
行政处罚的形式主要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分形式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20年以下)、无期徒刑(20年以上)和死刑(立即执行、缓期执行)。
附加刑,是既可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
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对内)。
(对外:
驱逐出境)
违法行为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罚款
吊销会计证
主刑
罚金
十种一般违法行为
个人:
2千至2万
单位:
3千至5万
是
无
伪、变造会计凭证、账簿
5千至10万
偷税额1万以下,10%以下,5倍以下罚款
偷税额1-10万,不满30%,
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
偷税额10万上或二次处罚又偷税,30%上,3-7年有期
1至5倍罚金
隐匿或销毁会计资料
(处5年以下有期或拘役
处2-20万罚金)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
2万至20万
授意指使会计机构人员伪、变造、隐匿、销毁会计资料
5千至5万
打击报复会计人员
3年以下有期或扣役
第三章
1.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管理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包括:
开业登记;
变更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
注销登记;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3、开业登记的对象、时间(除外出经营,其他均30日)、地点(所在地、发生地、营业地)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同时。
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发票一般分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包括抵扣联。
5、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付
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6、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项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9、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
1、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功能有支付、结算、信用、汇兑
2、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使用范围:
同城、异地、同一票据交换区,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3、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同一票据,签发空头支票和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的,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对其处以5%,且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同时,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支票的付款。
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持票人并不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出票人仍然应当对持票人承担支付票款的责任。
4、支票分为现金支票(支取现金)、转账支票(转账)和普通支票(支取现金与转账)。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现金支票丧失可以挂失止付,转账支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7、承兑(附属票据行为),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承兑一种明确付款人的付款责任,确定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制度。
1)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①定日付款和出票后的提示承兑期限,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②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银行汇票是见票即付的汇票则无需提示承兑。
25、付款(无条件行使的权利),是指付款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
1)付款期限:
①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属见票即付的汇票,不存在付款期限的问题。
②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其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
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2)付款提示,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或承兑人出示票据,请求其付款的行为。
①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其的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②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27、本票(不完全票据行为),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
定额本票票面额有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四种。
2)本票的记载事项:
①本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表明:
“本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确定的金额;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②本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付款地;
出票地。
3)本票的付款:
本票自出票之日起,提示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并保证支付。
本票的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时,出票人必须承担付款人的责任。
如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但仍可对出票人享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7、增值税纳税人的认定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①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②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①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②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③非企业性单位。
④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注,②③④即使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也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即,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①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②销售免税项目;
③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④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⑥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如果受赠者是一般纳税人,可根据受赠者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⑦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⑧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⑩对工商企业销售的机械、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如购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
零售单位销售货物给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必须出示盖有一般纳税人认定专用章的税务登记副本),销售货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1)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
税率
当期销售额(不含税)=含税销售额÷
(1+税率)
2)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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