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政文164号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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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立健全。
主要指标:
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掌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摸清土壤污染底数
以农用地和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城郊乡、汲水镇、唐庄镇、后河镇等乡镇应做好107国道沿线造纸、化工、水泥等企业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特别是卫辉市清源排水有限公司、卫辉市清泉排水有限公司、卫辉市中汇污泥有限公司用地做好调查;
李源屯镇、孙杏村镇等乡镇要做好机械加工、水泥制品制造、商砼企业等企业的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庞寨乡、李源屯镇、上乐村镇、柳庄乡、顿坊店乡等要开展养殖企业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
唐庄镇、太公镇等应做好西部矿产资源开发带的生态恢复及尾矿的治理,同时唐庄镇要做好产业集聚区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
狮豹头乡要做好塔岗、正面、狮豹头三水库周边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
南水北调沿线的太公、唐庄、安都等乡镇应做好沿线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
各乡镇政府要做好农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同时应针对卫辉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及各乡镇垃圾填埋场做好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
排查各乡镇垃圾堆放点,特别是要已经覆土的填埋点进行统计。
编制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
开展全市详查技术人员在方案编制、样品采集、样品制备、分析测试、质量控制、报告编写等方面的培训,鼓励有相关资质的社会专业机构参与详查任务。
(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局、地矿局、发改委、卫计委、水利局、财政局、国土局、农林局等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
根据环保、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调查发现的土壤污染点位超标区、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含污灌区)和农用地分布区,以耕地为重点,兼顾林地、园地,确定农用地详查范围和重点区域,2018年6月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重点做好卫河、共产主义渠、东孟姜女河、沧河等河流沿线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调查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农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
结合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等来源企业信息,排查确定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闭或搬迁企业潜在污染地块,2019年底前掌握卫辉市重点行业企业(涉及的有20家在产化工企业)用地、由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变更为其他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已调查无已搬迁关闭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再开发利用)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市环保局、农林局牵头,市财政局、国土局、卫计委、科工信委等参与。
自2017年起,结合详查工作开展土壤与小麦等农产品协同调查。
落实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调查。
(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国土局、卫计委、农林局等参与。
2.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体系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科学设置土壤环境监测基础点位和风险点位。
在农用地布设土壤环境监测基础点位,每5年开展1次监测,掌握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
在唐庄、太公等乡镇工矿企业开发区及其周边,南水北调、狮豹头乡三座备用水源水库、各乡镇饮用水源地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上乐村镇、后河镇、柳庄乡、庞寨乡等乡镇果蔬菜种植基地,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每年开展1次监测,掌握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情况,并对监测点位实施动态更新。
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
到2020年,实现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财政局、农林局、畜牧局、卫计委、科工信委、地矿局、发改委等参与。
构建区域土壤环境监测体系。
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配置土壤环境质量快速检测等监管执法设备。
建立监测人员培训制度,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新乡市土壤环境监测技术培训。
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将环境监测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
(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农林局、国土局等参与。
3.实施土壤环境质量“一张图”管理
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整合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试点、污染源普查、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土壤环境监测数据,形成土壤环境监测数据库,上传到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借助移动互联网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
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农业生产、粮食收购、土地流转、城乡规划中的作用。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运行维护的专业化水平。
2017年底前,配合省环保厅完成我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方案,2018年底前配合省环保厅完成我市平台构建。
(市环保局牵头,市农林局、畜牧局、卫计委、粮食局、国土局、住建局、科工信委、财政局、发改委、地矿局等参与。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预警网络。
以土壤环境监测国控点位为基础,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根据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结果,利用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预警网络,识别土壤环境保护区、预警区、风险管控区、治理修复区,实施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一张图”管理。
(市环保局牵头,市农林局、畜牧局、国土局、住建局、科工信委、地矿局、财政局、发改委、卫计委、粮食局等参与。
(二)严格监管各类土壤污染源
l.强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
根据已经确定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见表1),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列入名单的企业要自行或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每年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市环保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市环保部门要每年对重点监管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周边至少开展1次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每年至少开展1次重点监管企业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非正常运行情况。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科工信委等参与。
表1卫辉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序
号
企业名称
主要产品
位置
1
卫辉市春晨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3000吨亚硝酸钙
汲水镇
2
卫辉市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减阻剂1000吨、降失水剂1000吨、二氧化氯1000吨、聚合物800吨、纤维素150吨
3
卫辉市新星工贸有限公司
年产5000吨油田用钻井泥浆处理剂、6000吨预糊化淀粉
城郊乡
4
卫辉市鑫铭工贸有限公司
年产500吨氯代特戊酰氯
上乐村
5
卫辉市同达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120吨VC磷酸脂镁
6
卫辉市祥弘工贸有限公司
年产1万吨二硫化碳
安都乡
7
卫辉市鑫兴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8
卫辉市豫北化工有限公司
碳酸氢铵、甲醇、液氨
9
卫辉市金建元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减水剂
产业集聚区
10
卫辉市天源化工有限公司
丙烯酸
柳庄乡
11
卫辉市三兴化工有限公司
2.6-二氯化苯并恶唑、三嗪酰胺、苯并呋喃酮
12
卫辉市众心工贸有限公司
硫氢酸铵
太公镇
13
新乡市和协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中药粉散剂、中药提取物
孙杏村
14
卫辉市鑫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
15
河南中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生物柴油
16
新乡汇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万吨生物柴油
17
新乡科信化工有限公司
比阿培南
18
河南省楷澄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混凝土添加剂
李源屯镇
19
卫辉市富特沃工贸有限公司
年产5000吨油田助剂及日用洗涤用品
后河镇
20
卫辉市昌盛铵盐材料厂
助燃剂
上乐村镇
专栏一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要求
1.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要求
布点原则:
土壤环境监测采样布点应根据建设用地大小和重点污染物分布情况进行网格布点,布点网格基本要求为250m×
250m,原则上每个企业布设点位不能少于3个,采取路面硬化措施的,可将采样点位适当调整或减少采样点位;
占地面积超过0.5km2的企业,可减少生活区、办公区采样点位个数。
废水污染企业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布设需要考虑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管道的影响,有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在其沿线专门布设至少1个采样点位,排放管道沿线布设1个点位。
废气污染企业需要考虑废气污染对下风向的影响,在下风向加密采样点位,上风向可适当减少监测点位。
排放含重金属废渣的企业需要考虑废渣堆存场所对土壤的影响,路面未做硬化措施的要在堆存场所布设至少1个采样点位,做硬化措施的要在堆存场所周边未做硬化措施的地面布设至少1个采样点位。
监测项目:
结合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中的主要污染物,确定监测项目。
主要监测污染物包括:
铅、砷、镉、铬(总铬、六价铬)、汞、铜、锌、镍等重金属,石油烃、多环芳烃等有机污染物。
2.环保部门监测要求
土壤环境监测采样布点应根据周边敏感源和重点污染物分布情况进行网格布点。
在厂区或工业园区距离500m处布设监测点位,原则上厂区每隔250m布设1个,布点不少于3个;
产业集聚区每隔500m布设1个,不少于5个。
对于废水型污染企业,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布设需要考虑废水排放管道带状影响,在排放管道沿线至少布设1个点位。
对于废气型污染企业,要在下风向加密布点,并且在最大落地距离专门布设1个采样点位。
铅、砷、镉、铬、六价铬、汞、铜、锌、镍等重金属,石油烃、多环芳烃等有机污染物。
规范企业拆除活动。
涉重金属加工、有色金属冶炼、铅酸蓄电池、农药加工、化工、制药、电镀、制革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活动时,要按照国家关于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的技术规定,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市环保、工信部门备案;
在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要先进行环境风险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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