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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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娄底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前言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青山绿水”与“金山银山”战略抉择的“两难”期,是发展转型、污染防治的攻坚期、相持期,是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和发展矛盾最尖锐的困难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化期,是娄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期,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与老百姓需求差距较大。
统筹谋划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任务措施和制度保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娄底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我市经济保持中高速发展、实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基础支撑,是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战略目标任务的有效途径,是推进“转型发展、安全发展、融城发展”战略的迫切要求。
为总体设计和统筹规划“十三五”时期全市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依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湖南省政府“一号工程”第二、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湖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环境建设工程技术规范及评估标准(试行)》、《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实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暂行办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实施方案》、《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湖南省湘江保护和治理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基本思路》、《湖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娄底市融城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娄底市“十三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娄底市转型发展规划》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第一章现实基础及问题分析
“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幸福娄底为目标,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大力实施“科学发展,加速转型”战略,通过加大重点区域和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环保执法等多项措施,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情况下,各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到2015年底,圆满完成了省里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第一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成效
一、着力实施治理工程,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为集中解决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我市实施了“一号重点工程”、“娄底市水环境保护与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九大环保工程”、“水府庙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和“孙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争取到位上级拔款的环保专项资金6.92亿元,其中环保部门争取到位资金4.265亿元,着力实施的29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完成。
由于重点工程的实施,全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8万吨/日,娄底市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10年的81.23%提高到88.5%,提高了7.27%。
全市9个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中,除江泷滩、西阳渡口和街埠头三个监测断面有少数月份超标外,其余监测断面全年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要求,达标率为95%,完成省里92%的考核要求,未完成规划100%的指标要求。
娄底市城区3个水厂和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双峰县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3项监测因子进行评价,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比2010年上升10%。
2015年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按新6项(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细颗粒物PM2.5)标准监测优良天数264天,优良率达77.3%,高出省环保厅考核要求(70%)7.3个百分点。
具体指标完成情况详见专栏1。
专栏1:
:
“十二五”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指标值
备注
2010年
实际
“十二五”
目标
2015年
实际
与“十二五”目标对比情况
1
娄底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85%
90%
95%
+5%
以老三项指标考核
2
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85.7%
100%
100%
--
3
省监控断面按环境功能区Ⅲ类水质达标率
88.5%
100%
95%
-5%
完成省里目标考核要求
4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81.23%
87.5%
88.5%
+1%
5
县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60%
100%
98.74%
-1.26%
6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90%
100%
97.6%
-2.4%
注:
完成“十二五”目标情况,超额完成为“+”,未完成为“-”
冷水江锡矿山地区是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区,涉锑企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及区域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重金属减排效果显著,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据监测测算,2015年冷水江锡矿山地区涉锑企业与2010年相比,减排含重金属废水120万吨、砷0.222吨、铅0.043吨、锑1.31吨,区域水环境整治成效凸显。
2015年1-12月的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青丰河万民桥断面砷、锑平均浓度值为0.32mg/L、2.4mg/L,与2014年相比分别下降了54.9%、33.9%,涟溪河民主桥断面砷、锑平均浓度为0.014mg/L、1.23mg/L,与2014年相比分别下降了88%、52.1%,水体中重金属污染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
二、严格控制污染总量,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251个,其中结构减排项目61个、工业污染治理工程项目46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9个、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135个。
完成了全市所有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工程、所有火力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工程、所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有色金属冶炼脱硫工程,全市“十二五”减排重点项目的完成率已达到100%,超额完成畜禽养殖粪污治理项目68个。
启动了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依法淘汰“黄标车”13276辆。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削减化学需氧量4669吨、氨氮1010吨、二氧化硫40522吨、氮氧化物14231吨,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20.7%、118.7%、54.3%和107.6%(完成比例及总量排放情况对比见下图1-1和图1-2)。
同时通过严格工业节能考核措施,全市共淘汰小水泥71万吨、小铁合金4万吨、铅冶炼1万吨、锌冶炼0.6万吨、锑冶炼4.6万吨。
开展了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推进了国家十大节能工程,年节约标准煤约9500吨,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超3.2%。
图1-1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完成情况
图1-2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放情况
三、全面排查污染隐患,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十二五”以来,全市深入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等环保专项行动,以涉重金属企业、工业园区和建设项目为重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排查企业885家,排查出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190家,其中一般环境问题15家,较大环境问题110家,严重环境问题65家,对存在隐患的190家企业建立了“一企一册”台账,要求限期整改、3家企业被立案查处,妥善处置了金竹山电厂柴油泄漏等环境突发事件。
认真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和公众参与工作,有效减少环保信访量。
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环保信访的直接责任人,将环境信访案件的处置情况纳入了对各县市区的绩效考核内容;通过实行限期结案、跟踪问效,共处理涉及环境问题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311余件,案件处理率达100%,案件办结率为93.9%,无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事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四、严格把好准入关口,推进经济转型发展
环保部门积极引导符合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项目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有1023个建设项目依法依规通过环评审批,6个工业园区均完成了规划环评并得到省级环保部门批复。
同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环保前置许可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审查制度,严控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共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23个,有力地推进全市经济实现“两型”发展。
五、积极推进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深入实施绿化娄底四年行动和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共投入资金18.92亿元,完成人工造林47.35万亩,全市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达到354.2万亩。
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为突破口,通过抓点、带线、促面,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提高到92%,畜禽养殖场治理率提高到84%,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6%,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82%,有效地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美化了村容村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特别是项目实施区域的广大村民,通过积极地参与项目的实施过程,提高了环保意识,增强了环保观念,促进了地方和受益村民的投资积极性,效果明显。
六、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监管能力明显提高
“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资金2.87亿元,建成了娄底市环境保护监控中心,配置了在线监控服务器、在线监控软件平台、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网络设备、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软件、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安装了在线监控平台服务器及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网络设备,实现了国控重点污染源实时在线监控,添置了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便携式多功能烟气测试仪等先进环境监测仪器设备150多台套,对原有2个空气自动站点进行改造升级,新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2个,已按要求开展PM2.5、臭氧、一氧化碳监测,并实时向社会公布,市级环境监测站建设基本达到国家要求。
建立市级应急指挥系统1个,市环境监测站已配备应急监测车1台,防化服1套。
市监测中心站已具备14项现场应急分析能力,其中镉、COD、氨氮、苯的现场分析准确度接近实验室水平,各县普遍具备了4~14项现场应急分析能力。
实现环境监察管理的信息化,我市纳入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基数的国控重点企业有26家、监控点41个,2015年,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2.87%,完成了传输有效率75%的省里考核要求。
环境应急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完成市、县两级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
七、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强化责任体系建设
根据新《环保法》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先后制订了《娄底市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娄底市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娄底市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的要求,明确规定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同时成立了“娄底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督查考核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
各县市区也迅速出台了强化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制度和措施,全市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已形成。
第二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存在问题
“十二五”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但由于娄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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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底 十三 环境保护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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