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剖析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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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污泥sludge
指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淀污泥和化粪池污泥。
3.4废气wastegas
指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
4技术内容
污水排放要求4.1
4.1.1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1的规定。
4.1.2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
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4.1.3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4.1.4禁止向GB3838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GB3097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
4.1.5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
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4.1.6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的医疗机构污水,若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应进行脱氯处理,使总余氯小于0.5mg/L。
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序号控制项目标准值
100)1粪大肠菌群数(MPN/L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2
不得检出肠道病毒3
不得检出4结核杆菌
6-9
PH
5
6化学需氧量CO
60浓mg/60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7生化需氧量BO
浓20mg/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20床位
8悬浮物S
浓mg/20
915氨氮mg/
动植物油mg/510
石油类mg/115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125
色度(稀释倍数1330
挥发酚14mg/0.5
总氰化物mg/0.515
总汞mg/160.05
总镉17mg/0.1
总铬mg/181.5
六价铬mg/190.5
mg/总砷20
0.5
21
总铅(mg/L)
1.0
22
)总银(mg/L
23
A(Bq/L)总
1
24
总B(Bq/L)
10
25
mg/L)总余氯1)2(
(直接排入水体的要求)
注:
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6.5-10mg/L。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作要求。
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序号控制项目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
5000)1500粪大肠菌群数(MPN/L-肠道致病菌2不得检出-肠道病毒3不得检出6-94
pH
)COD化学需氧量(250mg/L()605
浓度250(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60床位)
BOD)生化需氧量(6
100
20
)mg/L(浓度.
7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悬浮物(SS)mg/L)浓度(
20100
6020
89
g/最高允许排放负荷(床位)氨氮(mg/L)动植物油(mg/L)
6020-15205
101112
石油类(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色度(稀释倍数)
205
105-30
13
)mg/L挥发酚(
1.00.5
14
)总氰化物(mg/L
0.50.5
15
)总汞(mg/L
0.050.05
16
)mg/L总镉(
0.10.1
17
)总铬(mg/L
1.51.5
18
)六价铬(mg/L
19
)总砷(mg/L
)总铅(mg/L
1.01.0
)总银(mg/L
总A(Bq/L)
11
1010
)mg/L()2)1总余氯
-
注)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一级标准:
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3-10mg/
二级标准:
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2-8mg/
)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作要求
4.2废气排放要求
4.2.1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保证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表3要求。
4.2.2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应对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进行消毒处理。
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1.0)1氨(mg/m30.03硫化氢(2mg/m3)103臭气浓度(无量纲)0.1mg/m3氯气()4
甲烷(指处理站内最高体积百分
1%
%数)
4.3污泥控制与处置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4.3.1
进行处理和处置。
要求。
4污泥清淘前应进行监测,达到表4.3.2.
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医疗机构类别
粪大肠菌群数肠道致病菌
肠道病毒结核杆菌
蛔虫卵死亡率
%)
传染病医疗机构结核病医疗机构
(MPN/g)≤100不得检出-
≤100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
(-
>
95
>
综合医疗机构和
≤100-
其它医疗机构
处理工艺与消毒要求5
医疗机构病区和非病区的污水,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的污水5.1
各种化学废液弃置和倾倒排入下水应分流,不得将固体传染性废物、道。
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房应设专用化粪池,5.2
收集经消毒处理后的粪便排泄物等传染性废物。
。
清掏周期24-36h化粪池应按最高日排水量设计,停留时间为5.3
为。
180-360d医疗机构的各种特殊排水应单独收集并进行处理后,再排入医5.4
院污水处理系统。
低放射性废水应经衰变池处理。
5.4.1洗相室废液应回收银,并对废液进行处理。
5.4.2口腔科含汞废水应进行除汞处理。
5.4.3.
5.4.4检验室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
5.4.5含油废水应设置隔油池处理。
5.5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艺。
5.6综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排放标准时,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艺;
执行预处理标准时宜采用一级处理或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
5.7消毒剂应根据技术经济分析选用,通常使用的有:
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液氯、紫外线和臭氧等。
采用含氯消毒剂时按表1、表2要求设计。
5.7.1采用紫外线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10mg/L,照射剂量30-40mJ/cm2,照射接触时间应大于10s或由试验确定。
5.7.2采用臭氧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20mg/L,臭氧用量应大于10mg/L,接触时间应大于12min或由试验确定。
6取样与监测
6.1污水取样与监测
6.1.1应按规定设置科室处理设施排出口和单位污水外排口,并设置排放口标志。
6.1.2表1第16-22项,表2第15-21项在科室处理设施排出口取在衰变池出口取样监测。
其它污染物的采样点一律设B、总A样,总
在排污单位的外排口。
6.1.2医疗机构污水外排口处应设污水计量装置,并宜设污水比例采样器和在线监测设备。
6.1.3监测频率
6.1.3.1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1次。
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2次(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
6.1.3.2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
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1次;
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
其他致病菌和肠道病毒按6.1.3.3规定进行监测。
结核病医疗机构根据需要监测结核杆菌。
6.1.3.3收治了传染病病人的医院应加强对肠道致病菌和肠道病毒的监测。
同时收治的感染上同一种肠道致病菌或肠道病毒的甲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5人、或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10人、或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20人时,应及时监测该种传染病病原体。
6.1.3.4理化指标监测频率:
pH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COD和SS每周监测1次,其他污染物每季度监测不少于1次。
6.1.3.5采样频率:
每4小时采样1次,一日至少采样3次,测定结果以日均值计。
6.1.4监督性监测按HJ/T91执行。
6.1.5监测分析方法按表5和附录。
。
F污染物单位排放负荷计算见附录6.1.6.
表5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控制项目测定测定下限方法来源
方法(mg/L)
附录A
粪大肠菌群多管发酵法1
数
2沙门氏菌附录B
3志贺氏菌
附录C
结核杆菌4
附录E
基N,N-二乙
苯二胺-1,4-
5总余氯
分光光度法
N,N-二乙基
GB11898GB11897
-1,4-苯二胺滴定法
6化学需氧量重铬酸盐法30GB11914
(COD)
7生化需氧量稀释与接种2GB7488
法(BOD)
8悬浮物(SS)重量法GB11901
GB7478GB7479
蒸馏和滴定0.2
9
氨氮0.05
法.
10动植物油
比色法红外光度法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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