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doc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3230706
- 上传时间:2022-10-08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8.92KB
河南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docWord下载.docx
《河南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doc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docWord下载.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其他具有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应急消防科普等防灾减灾知识的场馆、场所。
(二)功能设置
1、消防博物馆、消防教育馆、体验馆等应急消防主题教育场馆、场所,应具备功能齐全、手段先进、讲解详细、资料充足的展示、演示、体验区域,较为系统地传授消防历史文化、消防科技原理、火灾防范与灭火、疏散逃生、常见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避险等基本常识与技能。
2、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公众教育场所内设置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应设置具有一定规模、功能先进的119报警、自动消防设施演示、灭火、逃生疏散演练、火灾隐患排查、消防知识和技能测试、常见自然灾害防范避险等模拟场景、互动体验装置,以及进行火灾警示教育的图文、音像展示、播放区域。
3、街道(社区)、乡镇(村)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应突出火灾警示教育内容,介绍街道(社区)、乡镇(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居民、村民“防火公约”等知识,设置家庭火灾危险性及常见火灾隐患、初起火灾扑救及疏散逃生方法、家用消防器材、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等演示、体验或展览区域。
4、市民广场、公园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应结合场所特点,设置消防法规、消防常识、火灾案例、消防技能的展示与体验区域,并以消防雕塑、消防金刚(造型人物)、铜像消防员、卡通消防员、体验屋(室)、文化长廊、书法、绘画、戏曲、游戏、橱窗、标牌,及消防车辆、器材等多种形式,展示和普及消防安全文化。
5、学校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应设置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历史文化、学校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报警与逃生、消防器材设施识别与使用方法等展区,满足消防知识测试、竞赛、游戏等需求,展示学生创作的消防主题文艺作品。
6、企事业单位建设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应设置单位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展示区、利用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及应急疏散体验区,单位日常消防管理规定及企业消防安全文化等。
7、消防救援队(站)内建设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应结合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实战化训练设施建设要求,设置报警、扑救初起火灾、逃生疏散、火灾案例、建筑消防设施原理、火灾现场复原场景等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展示、测试、模拟场景、互动体验区域。
具体设置细则请参照附件4执行。
三、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条件和开放
(一)基本条件
1、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应为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委托,具备常态化或定期向社会开放、独立开展应急消防科普教育活动的单位。
2、设有场所铭牌(迎宾石、碑、廊、道、造型、标志物等)和简介,标注场所的名称、建设和维护主体,明确开放制度、开放时间、预约方式等。
3、设有展示、查询、互动、体验、评价等基本区域和设施设备,提供公众阅读和索取的消防科普文字、图片资料等,并根据开放或活动要求定期更新。
4、至少配备1名科普管理员、2名讲解员,并应具备相应消防职业技能,能够指引公众通过合理路线学习、参观、体验。
5、基地建设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补贴内容,或列入消防业务经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6、场所环境舒适、整洁卫生,运营、维护及展项及时更新,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场馆正常运行开放。
(二)开放服务
1、应建立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场馆介绍、开放制度、预约方式、参观流程、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2、可采取经常性开放、预约开放、集中开放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开放。
社会群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可预约开放;
可实现常态开放的基地,公民凭身份证明登记可预约体验。
3、应有固定免费开放时间。
原则上,消防博物馆等专门的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场所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40天;
建在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活动体验中心等综合性场馆内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和所在场馆同步开放。
4、依托消防救援队(站)设置的可采取集中开放、预约开放的形式开放,每周不少于1天。
依托消防救援队(站)设置但能独立向社会开放的,公民可凭身份证明登记预约体验。
四、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命名和管理
(一)申报条件
1、凡符合基本条件和功能设施要求、运转正常的,均可申报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命名。
2、新建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经过1个月运行后,可办理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手续,填写《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评定表》(见附件3)。
3、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可直接办理本行政区(县区或市级)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手续,填写《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评定表》(见附件3)。
4、经过命名的下一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稳定运行1年后,方可申报上一级基地的认定和命名,填写《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1、2)。
(二)组织评审
1、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命名。
2、成立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评审专家组。
专家评审由本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人员牵头组织,专家应包括建设施工方及消防监督、灭火救援、宣传等方面的人员,必要时邀请科协、地震、地质、水利、气象等方面的人员参加,且人数应为奇数。
3、评审专家组应结合本指导意见关于功能设置、基本条件、开放服务等规定,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应包括基本条件、设施设备是否到位的核查,和设施设备运行、体验互动、讲解解说等环节的查验。
超过三分之二多数同意,即为通过。
4、公示应在当地电视台、报刊刊播发公告,在基地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并通过网络、新媒体向社会发布。
公示内容应包括:
基地名称、地址、基本设施和功能、拟开放条件和时间,以及预约电话或方式等。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评定命名
1、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首次命名,原则上由所在县(市、区)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并组织评定,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命名为“XX县(市、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颁发并悬挂牌匾。
2、规模超过1000平方米或具有区域示范效应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评审,可由所在市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并组织评定,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命名为“XX市(港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颁发并悬挂牌匾。
3、对活动特色鲜明、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可逐级申报命名为上一级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由上一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申报、组织评定。
4、具有全省示范效应,经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评定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命名为“河南省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颁发并悬挂牌匾。
5、省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评定每半年组织一次,每年上半年5月底前、下半年11月底前分别受理和评定一次。
(四)命名管理
1、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接受当地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2、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命名实行动态管理。
省、市、县(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命名期限分别为3年、2年、1年。
命名期结束后,经综合评估认定合格,可延续命名。
3、原经部消防局命名的“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可延续原命名,并接受动态管理。
4、对不按标准履行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义务,或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损害公众利益行为的,由命名组织撤销其命名。
五、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指导和激励
(一)业务指导
1、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应提请政府将基地建设纳入当地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范围和评价体系,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公众安全科技普及、科技旅游景点、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基地等范畴,争取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2、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对基地的业务指导,规划、督促、推动本地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不断完善功能,增加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常识的展项,充实应急避险知识,运用新科技手段改进科普活动的形式与内容,增强吸引力、趣味性和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3、各地应坚持基地建设与发展的公益性、群众性和开放性。
发动和鼓励社会各部门、行业、单位,以及热心应急消防科普事业的群众参与建设,探索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应急消防科普基地建设和管理。
4、各地应组织经常性的经验交流、专业培训,提升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从业人员能力和场所管理水平。
基地开展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应有文字、照片和影像资料,建立科普档案。
(二)激励机制
1、在省市县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命名的基础上,建立星级评定、授予和撤销机制,激励基地完善功能、提升服务。
2、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星级激励机制分五个星级,即一星级至五星级,五星级为最高级别。
3、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星级评定和撤销,统一由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星级评定、撤销后应向社会公布,并颁发或撤销星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牌匾。
(三)星级评定标准
1、五星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综合性科普场馆;
室内场地面积不低于1500m2,可同时容纳200人以上参观体验;
设备设施完好率100%;
周六周日集中开放,每年开放不低于240天,年接待量不低于6万人次,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8%。
2、四星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室内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m2,可同时容纳150人以上参观体验;
周六周日集中开放,每年开放不低于180天,年接待量不低于4万人次,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5%。
3、三星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室内场地面积不低于500m2,可同时容纳100人以上参观体验;
设备设施完好率95%以上;
周六周日可集中开放,每年开放不低于120天,年接待量不低于3万人次,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2%。
4、二星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场地面积不低于300m2,可同时容纳50人以上参观体验;
设备设施基本完好;
坚持每周开放,每年开放不少于90天,年接待量不低于1万人次,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5、一星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场地面积不低于100m2,可同时容纳30人以上参观体验;
坚持每周开放,每年开放不少于50天,年接待量不低于3000人次,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
(四)星级其他规定
1、除具备上述条件外,一星级基地至少应配备
交互体验多媒体教育系统、
AI(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
VR(虚拟现实VirtualReality)互动体验、
全息影像技术、
实景体验游戏中的1类,二星级基地至少应配备2类,三星级基地至少应配备3类,四星级基地至少配备4类,五星级基地应全部配备,保证知识传播的信息量、互动性、趣味性。
2、应急科普教育基地均应设置客流量计数器、满意度评价器,记录客流量和评价结果并上传统计数据。
三星级及以上基地应设置身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南 应急 消防 科普 教育 基地 建设 指导 意见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