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大检查铁腕斩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3230417
- 上传时间:2022-10-08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6.10KB
环境保护大检查铁腕斩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环境保护大检查铁腕斩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保护大检查铁腕斩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加大排污企业环境整治查处力度。
对焦化、化工、煤矿、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以及洗煤、耐材、危废产生处置企业、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等一般污染源企业进行逐一检查,摸清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三)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燃煤设施环境监管。
突出“季节性”执法特点,在夏季高温期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的行业和排放集中的工业园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在采暖期开展燃煤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依法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对2015年以后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按照《环境保护法》从严处罚。
(五)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重点严查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集中力量查办典型案件,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维护弄虚作假等恶意违法行为。
(六)进一步完善排污企业“一厂一档”信息数据。
对2015年排污企业“一厂一档”信息数据进行核对,及时更新完成整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信息,完善其他信息数据,补充新建项目档案,删减淘汰关停企业信息。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大检查“铁腕斩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公安、经信、发改、国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街办)乡镇长(主任)为成员的市环境保护大检查“铁腕斩污”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环境保护大检查“铁腕斩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与监督协调。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x同志兼任。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铁腕斩污”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相关资料的疏理汇总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环保局
1.对全市所涉企业环评审批情况、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污染治理及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排污费缴纳情况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2.加强对全市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特别是督促焦化、化工、燃煤电厂、水泥、煤炭、钢铁等企业加快环保设施的提质改造,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3.负责收集并提供环境污染犯罪活动信息及涉嫌违法犯罪人员情况、基本犯罪事实等。
发现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收集并妥善保存有关证据资料,按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线索和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二)市发改局
1.对全市所涉项目立项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进行清理整顿。
2.严把项目审批关,严禁批准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两高一资”项目上马。
(三)市经信局
1.对全市所涉项目立项(技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进行清理整顿。
2.对全市所涉项目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落后产能、工艺设施要求企业按期关停淘汰。
(四)市住建局
1.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道路硬化等情况进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和制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
2.负责对市政道路破损路面及时维护。
(五)市交通运输局
1.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道路破损路面及时维护。
2.负责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控制,监督检查辖区内上路行驶的运输货物车辆,要求装载均衡,所装载货物不允许超出车箱体,运输货物为煤焦、煤泥、煤炭、砂石、白灰、灰土、灰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固体废物等易造成扬尘污染的,要采取密闭或全封闭措施,不得沿路泄漏、抛洒。
(六)公路段、340养护中心
对所辖国道、省道破损路面及时维护,落实保洁措施,开展机扫保洁,确保道路清洁无扬尘。
(七)市热力公司
加快城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减少生活燃煤污染。
(八)市供气公司
加快城区集中供气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管道燃气用户,减少生活燃煤污染。
(九)市公用事业局
1.负责督促已建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运行管理水平,督促实施深度处理与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再生水回用,完善、扩展配套污水管网系统,提高运行负荷率和生活污水处理率。
2.组织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确保污泥全部得到安全处理或综合利用。
3.负责对市垃圾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市商务局
负责全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完成加油站、油库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
1.严把新改扩建项目占用土地申报、审批关,未经环评项目,不得申报或核准。
2.做好非煤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修复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法企业用地的清查管理工作。
(十二)市煤炭局
1.负责对全市煤炭企业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进行清理整顿。
2.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煤炭企业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工作。
(十三)市公安交警大队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和不符合国家有关机动车安全排放规定的“黄标车”实施强制淘汰。
2.对没有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予办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所有权变更等手续,并对上路车辆进行查处。
(十四)市畜牧管理中心
1.负责屠宰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2.加大对现有畜禽养殖等行业农业源污染排查整治和监督指导力度,要求养殖企业全部实行雨污分流,不设废水排放口,并建成防雨、防渗、防流失的粪便储存场所;
有尿液产生的养殖企业建成尿液厌氧处理池,粪便、尿液全部回用于农田;
有条件的养殖企业要建设沼气工程,实现沼渣、沼液全部回用于农田。
(十五)市城乡环卫管委会
负责全市乡镇、农村及8条城郊主干线的日常保洁,做好垃圾清运工作,减少垃圾形成的二次扬尘污染,禁止焚烧垃圾。
(十六)市环卫局
负责城区道路、环卫设施等的日常保洁,做好垃圾清理工作,减少垃圾形成的二次扬尘污染,禁止焚烧垃圾。
(十七)市卫计局
1.对未持有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不予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疾病防治工作。
(十八)梧桐煤化工园区
对园区规划环评审批情况、园区内企业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情况、入园项目环境管理情况、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园区环境管理情况、园区环境风险防控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好与相关乡镇、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十九)市城管执法局
负责对乱扔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严厉打击焚烧垃圾行为。
(二十)市供电公司
负责对违法排污和关停取缔企业落实断电措施。
(二十一)市工商和质监局
负责依法吊销违法排污和关停取缔企业的营业执照。
(二十二)市安监局
负责对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的项目进行清理整顿。
(二十三)市公安局
对环保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受理查处;
对管辖不明、有异议的,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予以协调指导。
(二十四)市检察院
负责查办环境保护工作中发生的渎职案件。
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刑事案件依法及时受理;
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审查。
(二十五)市法院
依法开展检察机关起诉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环境监管渎职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
(二十六)市广播电视台、新闻办
负责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对专项行动工作中出现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跟踪报道,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二十七)各乡镇、街道
1.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环保形势,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不得默许、纵容甚至支持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本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土小”企业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土小企业,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及时予以取缔。
对信访、环保等部门移送的环境信访案件及时办结,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5月5日前)。
各乡镇、街道及市直有关单位成立各自的环境保护大检查“铁腕斩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制定各自的环境保护大检查“铁腕斩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
于5月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市环境保护大检查“铁腕斩污”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xx年5月6日至11月10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深入细致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全面掌握管辖范围内排污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处理,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全面整改到位。
具体时间安排:
1.重点行业专项检查(5月6日至7月10日);
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检查(7月11日至9月25日);
3.燃煤设施检查(9月26日至11月10日)。
实行乡镇、街道属地自查,重点自查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等情况;
市直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重点自查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三)督查总结阶段(xx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
市政府督查室组织有关部门抽调专人进行督查,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各阶段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验收,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督查验收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此次环保大检查“铁腕斩污”专项行动纳入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做到任务逐级分解,责任落实到位。
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有序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铁腕斩污”专项行动,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严格整治,强化执法监管。
要从严环境执法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要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对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篆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环境保护 大检查 铁腕 专项 行动 实施方案 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