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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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包括:
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扩声控制室soundcontrolroom
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功放机房poweramplifierroom
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最大声压级maximumsoundpressurelevel
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
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
dB。
2.0.5最大可用增益maximumavailablegain
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传输频率特性transmissionfrequency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2.0.7传声增益transmissiongain
扩声系统在最大可用增益状态时,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平均值与扩声系统心型
传声器处稳态声压级的差值,单位:
2.0.8声场不均匀度sounddistribution
厅堂内(有扩声时)各测量点的稳态声压级的差值,单位:
2.0.9声反馈acousticfeedback
扩声系统中的扬声器系统放出的部分声能反馈到传声器的效应。
2.0.10系统总噪声级systemtotalnoiselevel
扩声系统在最大可用增益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各测量点扩声系统所产生的各频带的噪声声压级(扣除环境背景噪声影响)平均值,1)1NR—曲线评价。
2.0.11早后期声能t:
Learly-to-latearrivingsoundenergyratio
扬声器系统发出猝发声衰变过程中,厅堂内各测量点80ms以内声能与80ms以后的声能之比的以l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10,单位:
2.0.12数字信号处理digitalsignalprocessing(DSP)
用数字技术对信号进行采集、储存、传输、变换等的方法和技术。
2.0.13调音控制工作位置mixingcontrolposition
操作人员的工作位置,简称工位,泛指扩声控制室、现场调音位和监听调音位等。
3扩声系统设计
3.1一般规定
3.1.1从方案设计开始,扩声系统设计就应与建筑声学设计、建筑设计和其他有关工程设计专业密切配合。
装修设计时,在控制厅内混响时间、房间体型、反射声分布和避免声缺陷等问题时,应将扬声器系统位置作为主要声源点之一。
3.1.2扩声系统应保证听众有足够的声压级,声音清晰、声场均匀。
3.1.3根据使用要求,厅堂扩声系统应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子系统:
1观众厅的扩声系统。
2舞台(会议时的主席台)的扩声系统;
服务于舞台上演职员的监听系统。
3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服务于演职员的舞台监督系统。
4背景音乐广播系统。
3.1.4扩声系统信号,对模拟传输其电气互连的优选配接值应满足国家标准《声系统设备互连优选配接值》GB/T14197及《会议系统电及音频的性能要求GB/T15381的规定,系统设备之间宜采用平衡传输方式;
数字传输及接口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多通路音频数字串行接口》GY/T187的要求。
3.1.5扩声系统设计应提供完整的图纸及说明文件。
包括管道图、设备布置图、系统原理方框图、设备的选型和配置及接线图。
3.1.6扩声系统的设计可采用先进的技术作为辅助设计手段,但应给出分析结果的适用范围。
3.1.7扩声系统对服务区以外有人区域不应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3,2传声器
3.2.1系统宜配置足够数量的传声器。
3.2.2传声器的类型应满足适用本厅堂不同类型声源信号的拾音。
3.2.3主要传声器宜选用有利于抑制声反馈的传声器。
3.2.4应分别在台口、乐池、侧台附近和观众席等处按功能需要设传声器插座。
3.2.5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若现场多个工位同时需要传声器信
号,宜设置传声器信号分配系统。
3.2.6传声器信号接线应采用带屏蔽的平衡电缆。
3.3扬声器系统
3.3.1根据不同的功能和服务对象,设计相应的扬声器系统:
1根据厅堂具体条件选用集中式、分散式或集中分散相结合三者中的较佳方案。
2根据声道模式的不同可选择单声道、双声道和三声道(左/中/右)系统中的一种。
3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宜设置独立的次低频扬声器系统。
4主扬声器系统对部分观众席无法提供足够的直达声或直达声方位太高时,应设置补充或辅助扬声器系统,并配备能对其馈给信号进行时间和频率特性调整的信号处理设备。
5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宜设置效果声扬声器系统。
根据使用要求和实际情况,扬声器系统安装在观众厅的顶棚、侧墙、后墙或舞台上。
6舞台(主席台)扩声扬声器系统宜安装在靠近台口的位置。
该扬声器系统由声控室的操作人员操作控制。
7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应设置服务于演职人员的舞台返听扬声器系统。
舞台返听系统宜包括固定安装返听扬声器系统、流动返听扬声器系统和返听耳机。
3.3.2扬声器系统,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不产生机械噪声。
当涉及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3.3扬声器系统的安装,无论明装或暗装,均应减少安装条件对扬声器系统声辐射的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暗装时,开口足够大;
所用饰面材料和蒙面装修用格栅的尺寸(宽度和深度)宜小于等于20mm。
2扬声器系统安装处的空间尺寸足够大,并进行声学处理。
3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同一声道扬声器的数量及布置宜有利于减轻服务区内的声波干涉。
3.3.4功率放大器与主扬声器系统之间的连线功率损耗应小于主扬声器系统功率的10%,次低频扬声器系统的连线功率损耗宜小于5%。
3.4调音及信号处理设备
3.4.1扩声系统应配置独立的调音台,调音台的输入通道总数不少于最大使用输入通道数。
调音台应具有不少于扩声通道数量的通道母线。
3.4.2扩声系统应设系统信号处理设备。
信号处理设备宜具有增益、分配、混合、均衡、压缩、限幅、延时、分频及滤波等功能中的一项或多项。
3.4.3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宜配置各种类型和足够数量的供调音台通道插入使用的效果器、压缩器、限幅器和噪声门等信号处理设备。
3-5舞台监督及辅助系统
3.5.1在技术用房(主要是声控室、灯光控制机房和舞台机械控制机房)、化妆间和演职员休息室等需要调度或现场扩声信号的房间区域,宜设置小型广播扬声器系统,系统做分区广播,主控设备应设置于舞台监督位或导控室,并进行集中控制。
本广播系统在服务区的最大声压级宜大于等于90dB。
3.5.2宜设置独立的内部通讯系统,并符合如下要求:
1声控室、灯光控制机房、舞台机械控制机房及主要化妆间等用房设置内部通讯台分站。
2舞台、乐池、追光位、面光桥、现场调音位及功放机房等技术用房设置内部通讯插座面板。
3以有线系统为主,以无线系统作为补充。
4系统主机设置在舞台监督位或导控室。
3.5.3宜设置独立的视频监视系统,监视系统的观察范围包括主舞台、上下场口、后舞台、乐池、主要观众席和主要观众休息厅、观众人口处等区域;
化妆间、演职员休息室及迟到观众入口处等宜设置监视点;
监视系统的主控设备宜设置于舞台监督位或导控室,声控室内设置分控点。
3.5.4前厅、观众休息厅及观众人口处等宜设置背景音乐公共广播系统。
背景音乐公共广播系统可与本章3.5.1条的广播系统相结合。
当与防灾(火警)广播系统相结合时,其系统必须满足消防法规。
3.5.5应预留与其他系统进行信号交换的音频信号接口,供转播或电视电话等其他传输系统选用。
3.6调音控制工位
3.6.1厅堂应设置扩声控制室,并符合如下技术要求:
1扩声控制室宜设置在便于观察舞台(主席台)及观众席的位置。
2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应面向舞台及观众席开设观察窗,窗的位置及尺寸确保调音人员正常工作时对舞台的大部分区域和部分观众席有良好的视野。
观察窗可开启,操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时能够获得现场的声音。
3声控室面积应满足设备布置、设备操作及正常检修的需要。
地面宜铺设活动架空地板,或设置有盖电缆地沟。
4声控室内若有正常工作时发出干扰噪声的设备(如带冷却风扇的设备、电源变压器等),宜设置设备室;
设备室不应对声控室造成噪声干扰。
5声控室宜设置独立的空调系统。
6声控室内做吸声处理,中频混响时间宜为0.3~0.5s。
7声控室与主扬声器系统距离较远时,宜在主扬声器系统安装位置的附近区域设置功放机房。
8扩声系统应设独立接地母线,单点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n。
9扩声系统设备不宜与可控硅调光设备或动力设备共用一个电源变压器;
若电源电压不稳定或受干扰严重,应配备电源稳压器或隔离变压器。
电源的总容量宜为功放额定功率总和的两倍以上。
10声控室与舞台(主席台)之间应预留各种类型和足够数量的线缆。
11声控室内宜设置监听扬声器系统,监听扬声器系统的声道模式宜与场内观众厅主扩声系统的声道模式一致。
’
3.6.2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应设有现场调音位置。
现场调音位置的听音效果在观众厅应具有代表性,并预留各种类型和足够数量的信号通道接口。
3.6.3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应设置舞台监听调音位置,并符合如下要求:
1监听调音位置设在上场口或下场口附近,有适当的空间供
安置监听调音台及处理器等设备。
2监听调音位置预留各种类型和足够数量的信号通道接口。
3配置足够数量的独立通路,每个监听通路特性能单独控制。
4监听通路由主调音台或独立设置的舞台监听调音台控制,系统中的信号处理设备具有实时操作界面。
3.6.4功放机房宜设置在主扬声器系统安装位置的附近区域。
功放机房与控制室不在同一操作区域时,宜对功放设备配置监控系统;
宜设置独立的空调系统。
3.6.5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舞台和乐池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综合信号插座和插座点,依其功能要求包括传声器、声频及流动返听扬声器系统插座,插座点位置应避开舞台主表演区。
4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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