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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系统文献综述
绿地系统文献综述
《城市绿地系统》文献综述
学生:
前言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理论研究和实践已有百余年的历史,它的产生最初是为了控制和缓和工业发展带来的城市空间环境的恶化。
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绿地系统的功能内涵日趋复杂,对其规划理论的探讨和实践也越来越活跃。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也越来越重视,对绿地系统的认识从过去把园林绿化当作单纯供游览观赏和作为城市景观的装饰和点缀的性质,向着改善人类和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平衡的高度转化:
许多城市提出了山水城市、园林城市、生态等城市等构想。
该综述主要对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理念,国内外存在的问题以及其展的趋势进行简要的浅析。
1.城市绿地系统的概念
城市绿地系统一词,在各国的法律规范和学术研究中,对它的定义和范围有着不同的解释。
1.1国外的定义
英国的公共开敞空间的定义为:
“所有具有确定的及不受限制的公共通路并能用开敞空间等级制度加以分类,而不论其所有权如何的公共公园,共有地,杂草丛生的荒地以及林地”。
美国将“开敞空间”定义为:
“城市内一些保持着自然景观的地域,或者自然景观得到恢复的地域,也就是游憩地、保护地、风景区或者为城市建设而预留下来的土地,城市中尚未建设的土地并不都是开敞空间且城市绿地具有:
娱乐价值、自然资源保护价值、历史文化价值、风景价值”。
日本的高原荣重把“开敞空间”定义为:
“游憩活动、生活环境、保护步行者安全,以及整顿市容等具有公共需要的土地、水、大气为主的非建筑用空间,且能保持永久性的空间,不论其所有权属个人或集体”。
塞伯威尔则把“开敞空间”定义为:
“所有园林景观、硬质景观、停车场以及城市里的消遣娱乐设施”。
亚历山大在在建筑模式语言中对“开敞空间”的定义为:
“任何使人感到舒适、具有自然的屏靠,并可以看到更广阔的地方,均可以称为“开敞空间”。
波兰学者也认为:
“开敞空间”一方面指比较开阔,较少封闭和空间限定因素较少的空间,另一方面指向大众敞开的为多数民众服务的空间,不仅指公园,绿地这些园林景观,而且城市的街道、广场、巷弄、庭园等都在其内。
1.2国内的定义
园林术语标准中的定义:
城市绿地系统是由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
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规划分册)中的定义:
城市绿地系统是“城市中由各种类型,各种规模的园林绿地组成的生态系统,用以改善城市环境,为城市居民提供游憩境域”。
城市规划中的定义:
城市绿地系统泛指城市区域内一切人工或自然的植物群体、水体及具有绿色潜能的空间;是由相互作用的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各类绿地所组成的,并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相应经济效益的有机整体它是构成城市系统内唯一执行“纳污吐新”负反馈调节机制的子系统,是优化城市环境,保证系统整体稳定性的必要成分同时它又是从属于更大的城市系统的组成部(城市系统则是由自然环境系统、农业系统、工业系统、商业系统、交通运输系统和社会系统所组成的巨系统),城市绿地系统从属于其中的自然环境系统。
2.绿地系统的发展历程及趋势
2.1国外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相关研究理论
国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许多过程,而且先后取得了很多著名的成就,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从公园运动(十九世纪后半叶)发展至生态化运动时期(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总共包含四个阶段。
2.11启蒙阶段——该阶段的构思和设计大多处于哲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的理想模式,该期的园林绿地,没有统一的空间规划,设计以个人或设计者的审美和个人喜好而定。
城市设计往往接近理想状态,城市绿地规划处于思想萌芽阶段。
2.12思想形成阶段——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新兴的资产阶级统治者没收了封建领主及皇室的财产,把大大小小的宫苑和私园向公众开放,并统称为公园。
在英国,最早进行了有规划的城市公园建设。
英国人霍华德在1898年发表的《GardenCitiesofTomorrow》描绘了一幅对未来田园城市生活方式的设想。
1915年,芬兰建筑师沙里宁提出“有机疏散论”,其中的城市与自然的有机结合原则,对以后的城市绿化建设具有深远影响。
战后四五十年代,这时期的环境保护由被动保护走向通过城市规划进行的主动保护,人们希望通过城市绿地整体规划的方式来解决环境问题。
在20世纪城市化浪潮和城市功能的重新定位中,绿地由原来单个私人或公共庭院设计逐步发展为城市范围的绿地系统规划,后来随着大城市群的形成又出现了区域范围的绿地系统规划。
2.13理论方法趋向成熟阶段——人类进入20世纪60和70年代,全球兴起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高潮,为顺应时代要求,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很快被接纳到规划领域。
在生态理论的影响下,世界许多大城市都认真研究了城市中绿地的功能地位及规划问题,开始从绿地的生态性、游憩性等方面全面思考城市绿地建设问题。
在1969年,麦克哈格出版了一部名著《DesignwithNature》,他在当中系统地提出了采用生态手法规划绿地的观点,这是第一次将生态思想带入城市绿地规划内容。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城市绿地规划发展至一个新阶段——生态园林的理论实践和研究初期阶段。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各国纷纷实行生物多样性以及可持续发展,所以城市绿地建设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逐渐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2国内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相关研究理论
我国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思想在最先显现于秦朝,但是形成系统理论较晚。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思想的历史大致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从古代“天人合一”的天然园林城市,到近代“西学东渐”、“土洋结合”的中西交融,再到建国初期的“大地园林化”与近期的山水城市。
2.21.启蒙阶段——中国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汉时代就出现了许多大型城市,这些大型城市虽然包容了许多自然环境因素,但城市中的生活毕竟与大自然有一定隔离,尤其是难以欣赏到名山大川优美而壮丽的景色。
于是,以浓缩了山水景观的“人造自然”城市园林产生了,从商殷的苑,到后来兴起的皇家宫苑和贵族宅院,里面都有大量的绿化装饰,自东晋以来,私家园林逐渐从模拟自然的“自然山水园”向抽象自然的“写意山水园”过渡,人工成分越来越多,自然成分越来越少,但园林中的池泉、树木、花卉仍占相当比例。
这个阶段,无论是大量的私家园林还是少量的公共园林,其营造的目的和用途都是以游憩为目的,绿地的功能单一。
2.22.思想形成阶段——我国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在城市规划中提出了完整的绿地系统的概念,结合城市改造和建设,建立了很多的公园绿地,在公园规划设计上,主要学习苏联文化休闲公园的模式,强调公园的功能分区,注重群众性文体活动。
这个时期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是针对工业城市弊端,迫于环境压力而提出的,城市中人工成分和自然成分是分离的。
因此,这个时期的人们对绿地的认识是比较模糊的,表现在城市规划中,绿地的面积、形状、位置设计的随意性,仍然把人与城市凌驾于自然生态系统之上,甚至为了建立人工绿地而破坏原本的生态系统。
2.23.理论方法趋向成熟阶段——伴随着经济建设速度的加快,城市化过程在给地区经济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所引发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这个时期,城市绿地改变了受城市建设所支配的从属地位,使城市绿色空间成为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城市绿地规划的任务就是要恢复城市自然特性,把人工和自然作为一个生态系统来设计,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规划重建筑、轻绿化——通常是先依照各种指标规划大面积的实体建筑群,然后再实体建筑群的空地中再进行简单的绿地规划,难以达到城市绿地规划标准。
3.2规划协调性不足——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的环境也从对基本的居住内空间的关注转向对居住空间外的人居环境的关注。
3.3规划针对性不强、缺乏特色——城市绿地规划应与城市的发展历史、城市性质、自然环境、植物种类分布等结合。
3.4规划区域单一,布局不合理——在市内的主要路段或区域及公园进行绿地规划,而忽视了城市郊区、以及河道的绿地规划。
3.5规划绿地缺乏经济效益——大多数城市的绿化区域中主要包括公园绿地、居住小区绿地、主要路段或街头绿地等,这些绿地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质量上起着很大的作用,但却无法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花圃、苗圃、草圃等绿地却为数不多。
3.6城市绿地规划法规不健全——目前许多城市的绿地规划的法规不健全,在重实体建筑、轻绿化的总体规划下如果碰到绿地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冲突时,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往往会使该建绿地的地方改成实体建筑,或者是少建、缓建、甚至停建,然后再以填空的方式进行绿地规划,而且在利益的驱动下还会使建好的绿地被各种借口而。
有关部门在执法时没法严格处置惩罚。
3.7在进行绿地系统规划的时候,出现了规划的内容不完整的问题。
由于在进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时候,缺乏前瞻性,导致在规划实施的时候,出现了规划的内容相对的不完整。
比如宁波在进行绿地系统规划的时候,绿地系统的范围只在中心城的范围,这就导致了在非城市的规划区中,缺乏绿地系统。
3.8在进行绿地系统规划的时候,出现了规划布局不合理的问题。
比如在上海市,随着城市化的加剧,单一环状的绿地结构已经不再适合当地发展的趋势,而是应当加大放射状楔形绿地的建设。
3.9在进行绿地系统规划的时候,存在着规划对象不明确的问题。
由于在进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时候,缺乏明确的定义与规划要求,这就导致了规划的时候经常有“生态保护带”以及“限建区”等词语,这类词语的内容和具体的用地没有很强的关联性,导致在进行绿地建设上的随意性非常的大,没有明确的导向。
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发展方向
4.1规划结梅由传统的“点、线、面”相结合的模式向“廊、脉、楔、园”相结合的模式发展——我国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大力提倡过“点、线、面”相结合的原理,通常的理解为:
点,小块绿地、宅旁绿地;线,道路绿化、滨河绿带;面,大公园、规划区内较大面积的山林地”。
这种规划设计理念,很难形成科学合理、符合生态和满足市民生活需求的城市绿地系统。
近年来,这一布局逐步向“廊、脉、楔、园”相结合的模式发展,使绿地系统规划在整个规划体系中更具有前瞻性、科学系、广泛性和综合性。
4.2规划风格:
由单一性向整体性、地方特色性发展——城市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与量的各类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绿色有机整体,也就是城市中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各种绿地,共同组合构建而成的一个稳定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
因此,在规划中应把绿地系统当作一个整体单位来思考和治理,达到整体最佳状态,实现优化利用。
同时每个城市有它自身的地域特征和地方历史文化特色,因此应充分挖掘城市植被特色、主题文化和环境等重要潜质,营造独特的城市文化、艺术氛围与绿色环境背景。
因此,把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地方文化运用到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充分体现城市绿地系统的个性。
4.3规划空间:
由中心城区向城乡一体化发展——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多侧重于建成区,缺乏以城乡一体化的思维方式在区域层次上协调城市与乡村,人与自然的关系。
我们要摈弃城乡二元、立足城市思考问题的思维惯式,以城乡共存互补的观念,加强城乡合作。
城市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城市规划不能就城区论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也不能就绿地论绿地,也不可能也不能回避市区周边大环境的问题。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只有在城乡一体的基础上,城市绿地系统才能形成完整的构架。
4.4规划指标:
由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等向绿容率发展——目前,我国很多城市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那么与城市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植物系统是城市生态系统中最重要一环。
目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采用的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面积等绿化指标,对于在宏观上表示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的绿化用地规模基本状况及水平具有积极意义,但是
如果用绿地面积或绿化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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