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学职称评审最新条件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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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
三级老师、二级老师、一级老师、高级老师、正高级老师,分别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本条件
第一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道路、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
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标准?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心安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才能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相应学段的老师资格。
第二条任现职期间,有以下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根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
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
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别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
触犯法律,受刑事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三级老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一条申报三级老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以下条款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学岗位见习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2、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在小学、学前教育教学岗位见习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第二条评审条件
1、根本掌握教育原那么和方法,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根底知识,根本掌握所教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可以较好完成所教学科教学工作。
教学效果优良,按?
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教学评价积分达70分以上。
2、协助做好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关注学生全面开展,可以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四、二级老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一条申报二级老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以下条款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获得三级老师任职资格,并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担任三级老师职务两年以上。
3、中等师范学校毕业,获得三级老师任职资格,并在小学、学前教育担任三级老师职务三年以上。
1、纯熟掌握教育原那么和方法及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根底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专业知识,可以独立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优良,按?
〔附件〕,教学评价积分达75分以上。
2、掌握教育教学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理论。
3、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关注学生全面开展,促进学生身心安康成长。
4、大学专科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00课时以上。
五、一级老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一条申报一级老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
历必须符合以下条款之一:
1、获硕士研究生学位,任教二年以上。
2、获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学位〕,获得二级老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老师职务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二级老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老师职务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获得二级老师任职资格,并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担任二级老师职务五年以上。
5、中等师范学校毕业,获得二级老师任职资格,并在小学、学前教育担任二级老师职务六年以上。
高级中学〔职业中学〕任教老师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独立完成1项校本教研任务〔须有完好的总结报告〕;
初级中学任教老师须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
小学、幼儿园任教老师须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教学研究机构、老师进修学校老师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对扎根基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专科学历并在基层工作分别满4年、6年的,可申报一级老师任职资格。
在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且获厅、市〔州〕级表彰奖励的,可申报一级老师任职资格。
第二条评审条件
〔一〕任职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款:
1、比拟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根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那么和教学方法,教学经历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理论活动,教学效果优良,按?
〔附件〕,教学评价积分达80分以上。
2、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才能,并承当一定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理论中累积了一定经历。
3、有比拟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关注学生全面开展,促进学生安康成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
4、年平均课堂教学到达国家规定课时定额。
对担任特殊课程的老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指导工作的老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规定确定〔职业中学专业课老师可以纯熟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当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并报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
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或课外兴趣活动小组活动;
承当过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
培养、指导至少1名低一级以下职务老师进步业务程度和教育教学才能〔删除〕。
〔二〕业绩成果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以下条款之二:
1、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前五名以上;
或市〔州〕级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
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市〔厅〕级三等奖以上;
或幼儿老师获得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等评比县〔市、区、特区〕级二等奖或市〔厅〕级三等奖以上。
2、从事教育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
且获市〔厅〕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称号;
或所带班级、幼儿活动获市〔厅〕级以上表彰。
3、发表论文2篇或2篇论文获省级三等奖以上。
4、获市〔厅〕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或获县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5、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历在所在县〔市、区、特区〕推广,须提供经历材料并由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
或幼儿老师开设县〔市、区、特区〕级公开交流活动3次。
教学研究机构和老师进修学校等人员,根据其职务职责特点,任现职以来,除满足任职条件外,其业绩成果须分别具备以下条款:
教学研究机构:
每学年深化学校指导教学研究,听课不低于40节,基层教研员不低于50节(有听课记录和听课评价及指导意见);
主持完本钱学科1项市〔厅〕级以上教科研课题;
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经历总结报告4篇;
组织或参与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
承当县〔市、区、特区〕级以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2次以上。
老师进修学校:
完成教学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
承当县〔市、区、特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2次以上,或承当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老师培训3次以上,独立完成1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好总结报告,且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
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老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及教学的老师:
每学年应按教学方案,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率达80%以上,制作媒体软件、课件2个以上,教育教学资源应用4次以上,且发表教研论文2篇〔获相关部门奖励的自制音像教材,媒体教育教学软件、课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可等同为发表论文〕。
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符合以下条款之二也可申报:
1、获市〔州〕级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
或县〔市、区、特区〕级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
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县〔市、区、特区〕级三等奖以上;
或幼儿老师获得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等评比县〔市、区、特区〕级三等奖或市〔厅〕级二等奖以上。
且获县〔市、区、特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称号;
或所带班级获县〔市、区、特区〕以上先进集体。
3、发表论文或论文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1篇;
或获县〔市、区、特区〕级一等奖以上2篇。
4、获县〔市、区、特区〕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
或获乡〔镇〕级表彰或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5、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历在所在乡镇推广,须提供经历材料并由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
或幼儿老师开设县〔市、区、特区〕级公开交流活动2次。
6、在基层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
〔三〕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奉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两年以上,可破格申报一级老师。
破格申报一级老师的人员,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款: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市〔厅〕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2、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
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
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厅〕级一等奖以上。
六、高级老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一条申报高级老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以下条款之一:
1、获博士研究生学位,任教二年以上。
2、获硕士研究生学位,获得一级老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老师职务三年以上。
3、获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学位〕,获得一级老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老师职务四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级老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老师职务五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获得一级老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老师职务六年以上。
高级中学〔职业中学〕老师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老师须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
对扎根基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专科学历,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分别满12年、16年,担任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在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获部、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申报高级老师任职资格。
〔一〕任职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理论根底、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教学经历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教学特色。
〔附件〕,教学评价积分达85分以上。
2、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有效进展思想道德教育,关注学生全面开展,积极引导学生安康成长,比拟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
教书育人成果比拟突出,是县级以上骨干老师。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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