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竞赛规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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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面图形的尺寸分析
尺寸确定了图形各部分形状大小和相互位置关系。
为了保证线段之间的光滑连接关系,图中各线段并非都按已知条件给出,如有的圆弧只给半径不给圆心,该圆心要通过相切关系求出。
为此,参赛选手要具有对平面图形进行尺寸分析的能力,通过对尺寸的分析归纳出作图步骤,然后再由连接关系找出作图方法。
4.平面图形由直线、圆弧、圆、正多边形、椭圆等基本元素组成,掌握这些基本元素的计算机绘制方法就为绘制全图打下了良好基础。
图形有图层的设置,线型、颜色的要求,图上有标注尺寸注写文字的要求。
参赛选手应当较好地掌握AutoCAD2004(或AutoCAD2006以下版本)绘图功能和编辑功能。
5.图形的基本编辑和绘制,如块的操作,线段的等分,外部参照等问题。
任务二 画出已知图形,并补画剖视图(占总分的30%)。
考查参赛选手阅读工程图形的能力、图形表达能力和用计算机绘制工程图形的能力。
参赛选手应当具有一定的空间想象能力和一定的投影表达能力。
参赛选手完成本任务应熟悉以下内容:
1.机械制图的投影与表达知识,包括投影的对应关系、方位的对应关系、视图、剖视的概念及表达方法。
2.阅读组合体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3.在完成本任务时,同样有线型、颜色、图层以及插入“块”等要求,为此要求参赛选手较熟练掌握AutoCAD2004(或AutoCAD2006以下版本)的各种功能。
4.参赛选手能够设置剖面线特性,并运用图案填充命令绘制剖面线。
5.参赛选手要掌握软件中文件的打开、存储和绘图输出等操作方法。
任务三 绘制立体图形(占总分的15%)
考查参赛选手立体图形的绘制能力,各种视图的应用能力,视口概念的掌握,应用UCS的能力,阅读工程图形的能力、图形表达能力和用计算机绘制工程图形的能力。
1.机械制图的投影与表达知识,包括投影的对应关系、方位的对应关系、视图、UCS、视口的概念及表达方法。
2.立体图形的基本绘制
3.立体图形的基本编辑
4.立体图形的渲染
任务四 幻灯片的制作以及幻灯片脚本的编辑(占总分的5%)
考查参赛选手对幻灯片的制作、幻灯片脚本文件的编辑能力以及脚本文件的运行。
幻灯片的制作;
幻灯片脚本文件的编辑;
脚本文件的运行。
三.要求
1.图中所给尺寸均以毫米(mm)为单位,参赛选手画图时同样应以毫米为单位进行绘制和量度;
2.不允许参赛选手携带自己的软盘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完成所有任务后,应立即将制图结果存储到指定的硬盘中,并示意裁判。
裁判将记录完成任务的时间;
四.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最高分
任务一(占总分50%)
绘图环境设置(含图框)
5
图形绘制
45
任务二(占总分30%)
2
抄画原图形
8
加画剖视图
20
任务三(占总分15%)
绘制立体图
10
材质渲染
四视口
3
任务四(占总分5%)
幻灯片的制作
脚本文件的编辑
五.设备工具和材料
1.每人一台主流配置的个人计算机及其鼠标、键盘。
2.操作系统为微软Windouws2000/XP。
3.计算机辅助绘图软件(AutoCAD2004或AutoCAD2006)。
六.竞赛时间竞赛时间限定为180分钟(3小时)。
七.注意事项
1.组委会有权在必要时对任务、参赛作品评判项目和分值进行修改,并及时公布。
2.参赛选手应爱护组委会提供的设备,对故意损坏竞赛设备的人员,组委会有权要求其作出相应的赔偿。
3.在考核评判时,如出现参赛选手得分相同的情况,将考虑作品完成的速度。
4.为保证竞赛的公平性和维护竞赛秩序,参赛选手不得将与竞赛无关的任何设备带入考场,并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对考试具有非法帮助的设备或者通信器材。
5.本竞赛标准的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服装裁剪工(服装裁剪)
竞赛标准
一、竞赛目的
本项目的竞赛目的是展示参赛选手在服装裁剪方面的技能水平。
二、竞赛任务
按所给要求完成一款女式春秋上衣的规格制定、结构设计制图和裁剪样板的制作。
三、竞赛要求
1、根据组委会提供的着装对象进行体型测量。
2、根据服装造型效果或组委会提供的服装号型确定出所需的主要控制部位成品规格。
3、在组委会提供的牛皮纸上绘制1:
1净样制图一套。
4、在组委会提供卡纸上制作一套可供生产中使用的样板(包括所有裁剪样板和工艺样板)。
四、评分标准
制定控制部位尺寸
制定服装成品规格
绘制净样结构图
裁制服装样板
面布样板裁剪
里布样板裁剪
粘衬样板裁剪
工艺样板制作
总分
100
备注:
1、所规定的部件数量缺少,其“数量”单项均不予记分,该项目另累加扣分值为该项目总分值×
(缺少的部件总数/规定的部件总数)。
2、凡是前面错,漏的内容影响到后面的结果,则累积扣分。
3、超过规定时间操作,按每超过一分钟扣总分1分计。
4、不正确使用工具,设备有损坏,人员受到伤害,酌情扣总分2-20分。
5、违犯赛场纪律,扰乱赛场秩序,酌情扣总分2-20分,直至取消资格。
6、对竞赛的内容和形式,能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的,酌情追加总分1-5分。
五、设备工具和材料
1、组委会为每位参赛选手提供工作台一个(150×
80×
85cm3),牛皮纸2张,卡纸7张,鞋带4根。
2、选手自备工具:
皮卷尺,绘图铅笔(HB,2B型),水笔,铅笔刀,橡皮,直尺,L尺(或钉字尺),曲线尺(除自制的),复写纸或点线器(滚轮),剪刀,锥子,夹子,压纸器,打孔机,刀眼钳等(其它工具须经组委会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作“违纪”处理)。
六、竞赛时间
本项目竞赛时间为240分钟(4小时),所有参赛选手须提前半小时进入赛场,由组委会对选手进行赛前说明,及选手对竞赛内容的酝酿和准备,但严禁动手操作。
七、竞赛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一律使用选手编号参加比赛,编号由组委会在赛前统一编发。
2、参赛选手比赛时的工位,在竞赛前通过抽签决定,如无设备损坏,工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3、参赛选手不得携带有关书籍和资料进入赛场,对未经批准擅自携带者,组委会可视情节扣分,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参赛资格。
4、竞赛中,参赛选手使用设备发生故障,按以下办法处理:
——人为故障:
视情节给予记录在案,扣分或停止比赛,损坏的设备要酌情赔偿。
——非人为故障:
不影响选手成绩,延误的时间可以通过延长时间弥补。
5、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后请将参赛证放置工作抬右上角,以备查对。
6、参赛选手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赛场,竞赛开始45分钟后方可退出赛场,竞赛期间不得擅自离场,如有特殊情况,须有工作人员陪同方可离开并记录在案。
7、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冒名顶替,不能大声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交换作品,不得扰乱赛场秩序,有疑问咨询考评员,不得向赛场工作人员询问。
8、竞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如有违犯,将由记录员注明备案,并给予一定的扣分处理。
9、竞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清洁周边环境,经考评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赛场。
服装制作工(男服制作)
通过此次竞赛,检验和展示我国残疾人在男式服装制作方面的技能水平。
要求参赛选手根据指定要求完成制作一件《男式休闲西服》
三、要求
根据组委会提供的男式休闲西服效果图和实物样品、服装裁片、服装样板、工艺要求、相关辅料及各项说明,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一件男服的缝制工艺全过程和成品服装的熨烫,并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
四、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最高分
成衣外观
成衣规格
成衣质量
80
总分
说明:
评分细则见附件“男西服质量评分细则”
五、设备和工具材料
1、组委会提供
(1)设备:
工业平缝机(含梭壳、梭芯),粘合机,锁眼机,熨烫台(带吸风)(含垫呢、垫布、水布),人体模型(型:
92cm),蒸汽熨斗,机针,手针,配色缝纫线。
(2)工具:
铁凳,布馒头,烫板。
(3)材料:
一件男式休闲西服所需的裁片(包括面、里、衬及相关辅,前衣片、过面的粘合衬需事先经粘合机粘合完成),辅料要求配齐胸衬、粘合牵条、领底衬、垫肩、袖窿绒垫条、无纺粘合衬。
面料为混纺毛料,颜色为中灰色。
说明:
(1)参赛选手每人一机一台一熨斗,其余工具为公共用具。
(2)参赛选手也可根据以上所列工具内容自己携带,但必须经过组委会批准方可使用。
2、参赛选手自备工具:
剪刀,锥子,纱剪,顶针,钢卷尺(软尺),尺和笔,手针、画粉。
竞赛时间为720分钟(12小时)。
七、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需合理掌握制作时间,若超过720分钟(12小时)将不再继续制作,也不排列名次。
2.当参赛选手的质量分值相同时,评判组将考虑完成产品的速度。
3.参赛选手在制作前,要认真检查核对服装裁片及相关辅料有无缺件、脏残、破损、粘合衬脱胶、纬斜、粗纱、疵点、条痕、色差等。
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提出,若影响制作的时间和质量,评判组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4.参赛选手在使用所提供的设备时,若设备出现故障不能继续制作服装,应及时报修,评判组将根据维修时间的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摄影师(室内摄影)
本项目的竞赛目的是为了展示参赛选手拍摄室内彩色人物肖像(半身像)作品的专业能力。
本项目要求参赛选手拍摄高、中、低调各一幅彩色真人模特的人物肖像(半身像)。
1.每个参赛选手对指定的3名模特完成总计9幅单人半身肖像拍摄,自参赛选手进入竞赛场地开始计时。
9幅图片拍摄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不能超时,数码相机拍摄的失败图片应删除。
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拍摄的选手,以实际已拍摄的作品参赛。
2.参赛选手可任意使用组委会提供的灯具及附件和调整闪光灯的输出功率。
3.不准更换模特的服装。
不准改变模特的发型。
不准对模特的肌肤进行任何的涂画。
4.参赛选手可以自带照相机、附件以及改变光源色温或光质的物品。
5.数码相机影像文件要求设置为JPG格式,文件不小于1.5M,拍摄完毕直接输入指定的计算机,不可对影像文件作任何后期加工。
6.将已拍摄的胶卷或数码影像文件交给裁判的同时,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将要求填写在拍摄简表上,以便冲洗。
7.拍摄完成的胶卷或数码影像文件连同拍摄简表交组委会编号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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