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包材检验标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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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
品质部内控标准
IQC检查标准
2
IPQC检查标准
3
QA检查标准
4
字码表
5
抽样方案
编辑
审核
校对
日期
一.化验室内控标准
1.0取样原则:
半成品:
按批次,每锅取一个样品。
成品:
按批次取一个样品。
原料:
每个批次去一个样品。
空气:
室内取样
纯水:
纯水室内出水点取样
2.0取样方法:
抽样时,必须带口罩,带手套,以免污染样品。
取样瓶,不锈钢匙须用75%的酒精消毒。
送检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开启,以防再污染.若一个样品,须同时做多种分析,宜先取出部分样品做细菌检验,再将剩余样品作其它分析.
3.0产品检验
产品(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包括理化指标检验和微生物检验。
3.1产品(半成品和成品)理化指标的标准
化妆水
项目
要求
感官
指标
外观
单层:
均匀液体,不含杂质
多层:
两层或多层液体
香气
符合规定香型
理
化
指
标
耐热
(40±
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性状差异
耐寒
(-5~-15)℃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性状差异
pH值
4.0~8.5(直测法)(α、β羟基酸类产品除外)
微生
物指
细菌总数/(CFU/g)
≤1000(儿童用产品≤500)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
≤100
洗发水
感官
指标
无异物
色泽
符合规定色泽
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现象
(-5~-15)℃保持24h,恢复室温后无分离析水现象
5.5~6.5
粘度(mPa.s)
4000~10000
洗面奶
质感
均匀一致
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后无油水分离现象
(-5~-15)℃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分层、泛粗、变色现象
5.5~8.0(皂基型7.5~9.5)
离心分离
2000r/min,30min无油水分离(颗粒沉淀除外)
润肤膏/霜
膏体细腻,均匀一致
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膏体无油水分离现象
5.5~7.0
≤1000(眼部用、儿童用产品≤500)
沐浴露
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异味、无分层和变色现象,透明产品不浑浊。
(-5~-15)℃保持24h,恢复至室温无沉淀和变色现象,透明产品不浑浊。
5.5~9.5
3000~8000
润肤乳液(修复液)
细腻
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油水分离现象
(-5~-15)℃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油水分离现象
2000r/min,30min无油水分离(不溶性粉质颗粒沉淀除外)
≤1000(眼部用、儿童用产品≤200)
3.2所有的新品都必须做耐寒/耐热试验。
3.3新产品首批(成品和半成品)都必须进行离心试验。
●化验室还必须对成品的外包装进行检查。
根据QB/T1685-93《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进行检查。
4.0原料理化指标的标准
参照了《原料检验标准Q/NT-YL01-2009》。
5.0微生物检验标准(由于设备上的问题只对产品进行细菌总数的检验)
5.1成品/半成品:
根据GB7916-87《化妆品卫生标准》进行(除不需要微检的产品所有的产品都进行微检)。
5.2纯水:
参照GB7916-87《化妆品卫生标准》细菌总数不得大于100cfu/g
5.3原料:
参照GB7916-87《化妆品卫生标准》细菌总数不得大于1000cfu/g
5.4空气:
不得大于1000cfu/m3
6.0理化试验方法
6.1外观——目测检验
6.2色泽——目测检验
6.3气味——嗅觉检验
6.4PH——按GB/T13531.1-2000《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PH值的测定》进行检验。
6.5粘度
6.5.1仪器
温度计精度0.2℃1支
NDJ—1型旋转粘度计1台
高型烧杯250ml1个
6.5.2操作:
取适量试样放入250ml烧杯中﹐使试样恒温在25±
1℃﹐用NDJ—1型旋转粘度计测定。
6.6离心考验
6.6.1仪器
离心机﹕1台﹔
离心管﹕刻度10ml﹐2支﹔
电热恒温培养箱﹕灵敏度±
1℃,1台﹔
温度计﹕精度0.5℃﹐1支。
6.6.2操作
将7ml待验膏霜灌入离心管中﹐用软木塞好﹐然后放入预先调节到38±
1℃的电热恒培养箱内﹐保持1h后﹐即移入离心机中﹐并将离心机调整到3000r/min﹐旋转30min取出观察。
6.7耐热
6.7.1仪器
温度计﹕精度0.5℃,一支﹔
电热恒温箱﹕灵敏度1℃,一台。
6.7.2操作
预先将电热恒温箱调节到40±
1℃﹐取试样两瓶﹐一瓶放入恒温箱内﹐一瓶室温保存作标样﹐24h后取出耐热样品﹐恢复至室温后与保存标样相比﹐应无分层﹑变稀﹐变成现象。
6.8耐寒
6.8.1仪器
冰箱﹕灵敏度±
2℃,一台。
6.8.2操作
预先将冰箱调节到-5--15℃,取试样两瓶﹐一瓶放冰箱内﹐一瓶室温保存作标样﹐24h后取出耐寒样品﹐恢复至室温后与保存标样相比﹐应无分层﹑泛粗﹑变色现象。
7.0微生物检验
7.1成品、半成品
按《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的方法进行检验。
7.2原料
按《化妆品原料规格实用手册》各原料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二.品质部内容标准
1.0IQC检验标准
●来料主检单位:
所有来料由技质部IQC负责进行检验(化工原料除外).
●来料检验:
验货作业时由本公司的IQC自行按本规定进行检验.
●来料检验的项目/依据/方法/报表方式及验货后之记录方式: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查方法
报表方式
验货后之记录方式
a.外观检验
b.数量﹑重量
c.产品型号、产品规格﹑美要求、呎吋、颜色检验
d.(可行时或有特别规定时)对产品的特性检验(包括物理的和化学的特性)
e.其它特殊指定检查项目
a.订单
b.样板/图样
c.其它文件规定
a.目测/跟合同/样品对照
b.用工具测量
c.用仪器测量
来料检查表(反映不良数/不良内容/抽查比例)
a.按每份合同、每款/型号、每种颜色分别进行抽样检查,填写进料验货报告交经理审批,报上注明清楚是否合格,及检验结果。
b.合同有几款或几种颜色的,IQC应对其不同的款式或颜色分别抽样进行抽查,并要分别出报告。
●各类货品的检查方式和收货标准:
货品类别
检查
方式
收货标准
尺度
公差
严重
比率
轻微
比率
胶胶樽
一般检查水平(Ⅱ)
a.形状﹑规格与合同不符
b.漏水(与盖不配套);
c.印刷漏印字母;
d.樽身底挑字挑错﹑挑漏或挑反;
e.樽花痕在6吋视线范围可看见;
f.樽与盖的水口太锋利,刮手;
g.丝印看不清楚字形或图形;
h.樽变形,在正面可看见且影响整个形状;
i.同款胶色相差很远;
j.黑点较大,在正面;
k.樽内有胶料及杂物等;
0.65(AQL)
a.樽变形(在背面或不易看见的位置);
b.樽花痕,在标志内较浅,正面边位及背面较浅;
c.樽与盖有水口,但不刮手;
d.丝印断印,但可清楚看到字形;
e.同款胶色相差不大,比较起来不明显;
f.黑点较小,在背面及底部不易看见的位置;
0.65(AQL)
参照
图纸/样板
软软管
一般检查水平(Ⅱ)
a.规格与合同数据不符;
b.印刷漏字母,增加字母或印错;
c.软管与盖不配套(滑牙)
d.软管漏水;
e.软管脏,在正面容易看见的位置;
f.软管变形,影响整个形状;
g.字体印刷不清楚,看不到字形或图形;
h.封尾软软管软管尾劈锋大于3MM;
i.软管刮花,在正面可看见(入水之后明显)
a.软管有小黑点,在背面;
b.软管变形,不影响整个形;
c.字体印刷不清楚,但可清楚看到字形或图形;
d.软管刮花,在背面及边位较浅(入水之后不明显)
参照图纸/样板
盖
一一般检查水平(Ⅱ)
a.规格与合同不符;
b.与樽不配套,漏水;
c.镀色掉色或脱落,起麻点;
d.盖内有杂物(有烫金﹑烫银印﹑胶料﹑黑点等)
e.透明盖﹑白色盖黑点较大,可清楚看见;
f.盖变形,影响整个形状。
a.镀色掉色,不明显且在不易看见的位置;
b.盖小黑点,看不明显;
c.盖变形,但不影响整个形状;
贴纸
a.规格不符合合同要求;
b.字体印刷不正确,漏印﹑印错﹑多印;
c.颜色与工艺办不符;
d.标贴污印,明显;
e.字体印刷不清楚,断印﹑印偏;
f.印刷掉色(面积较大)
g.卷庄标贴,标贴间隔大于2MM;
a.标贴有小黑点;
b.颜色有偏差,与办相比相差不大;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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