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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评语
篇一:
诚信评价标准
《王吴学校诚信教育星级评价标准》
诚信教育是学校学生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学生诚实守信、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和校纪校规的必要手段。
诚信档案作为诚信教育的承载工具,记录学生在校期间诚信表现的全部过程。
一、诚信教育的主要内容
诚信教育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基本内容,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
诚信教育在教育管理中以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道德诚信(50分)
(二)学习诚信(50分)(三)纪律诚信(50分)(四)卫生诚信(50分)二、诚信档案的记录与管理
学生的诚信表现通过诚信少年争星榜予以记录,由各班主任负责管理。
三、诚信评价方法
1、新生入学后,学生本人填写《学生诚信档案》中的个人基本情况,并签下“诚信学生承诺书”。
2、每个学生的诚信基础分为200分,根据《王吴学校诚信教育星级评价标准》加分或减分。
3、各班诚信评价工作小组在学校诚信评价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对每个学生在学习诚信、道德诚信、纪律诚信、卫生诚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如实调查、记录,每周将材料汇总在班内公示,每学期结束时进行总评。
4、学生总评按照:
诚信度总分=学习诚信评价得分+道德诚信评价得分+纪律诚信评价得分+卫生诚信评价得分+附加分。
5、按照计算的总分学期末进行“星级诚信少年”评比。
160元作为诚信合格线,A、五星级(190分以上)可获“五星级诚信少年”称号:
诚实守信,起到模范作用;
B、四星级(180——190分)可获“四星级诚信少年”称号:
能做到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C、三星级(170——180分)可获“三星级诚信少年”称号:
不诚实守信行为偶有发生,需要进一步约束自己的行为;
D、二星级(160——170分)可获“二星级诚信少年”称号:
自我约束力不够,还需继续努力。
E、160元以下的为“失信人”。
6、学期末各班的诚信评价工作小组将评价情况及结果报教导处,经诚信评价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各班学生诚信工作小组统一填写《学生诚信档案》除个人基本情况以外的其它部分,并由本人核实签字。
7、诚信档案与学生的学籍档案一起纳入学生的档案管理。
篇二:
个人诚信测试与评价
个人诚信测试与评价
天津师大自行创建的“大学生诚信评价体系”于201X年11月开始在全校实行。
这是该校在开展诚信教育中逐步探索形成的一套量化考核标准,通过对学生学习、经济、生活、择业四方面的考核,使评价结果与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研究生保送、三好生评选、入党申请人考察等挂钩,不同信誉等级的学生享受不同“待遇”。
天津师大此次推出的学生诚信评价体系,包括了学习诚信评价、经济诚信评价、生活诚信评价、择业诚信评价四大评价标准,对诸如考试作弊、不按时还贷、隐瞒健康状况、不履行就业合同等具体行为明确了可量化的指标,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跟踪测评。
每学年初,每个学生都要填写诚信评价量化表、签订诚信承诺书,同时获得100分的诚信基础分。
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定期对学生的操行作考查评价,依照评价标准对不诚信行为予以减分,最后根据得分多少,将学生信誉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以下是《天津师范大学大学生诚信评价细则》及其附表(来自:
WWw.:
诚实守信评语),从中可以窥见诚信评价体系的大概。
一、评价内容1.诚信承诺书2.学生个人基本情况3.学习诚信评价4.经济诚信评价5.生活诚信评价6.择业诚信评价二、评价机构
评价数据由天津师范大学各学院诚信评价中心办公室负责搜集、整理。
学习诚信评价由
各任课教师评测,每学期填写学习诚信评价记录表(见附表2);经济诚信评价根据学校财务处、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图书馆等部门的反馈由学院诚信评价中心办公室评测;生活诚信评价通过本班民主评议的方式评测;择业诚信评价由天津师范大学各学院诚信评价中心领导小组、就业指导中心共同评测。
三、评价办法
每学年初,由学生本人填写天津师大大学生诚信评价量表(见附表1)中的个人基本情况,并签下诚信承诺书,该生即获得100分的诚信基础分。
每学年结束时进行总评,根据其出现的不诚信行为相应减分。
诚信度总分=学习诚信评价得分×40%+经济诚信评价得分×20%+生活诚信评价得分×20%+择业诚信评价得分×20%根据学生的得分分为四个等级:
A(95~100分):
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模范作用。
B(80~94分):
需要进一步约束自己的行为,力争做到诚实守信。
C(60~79分):
经常有不诚实守信的行为发生。
D(<60分):
不能做到诚实守信,情节严重。
四、评价标准
1.学习诚信评价(基础分100分)(附表2)
2.经济诚信评价(基础分100分)
3.生活诚信评价(基础分100分)
4.择业诚信评价(基础分100分)
五、大学生诚信评价量表(附表1)
【自我评价】
按照上面的评价体系为自己在校期间的诚信做一评价,你能获得哪一个等级呢?
篇三:
诚信等级评价暂行办法
娄底市建设企业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企业诚信评价管理,规范建设企业的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1X]9号)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企业是指娄底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企业诚信评价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运用定量的分析方法,依据建设企业考评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行为信息,对企业做出诚信等级评定,并依据评定结果对企业实施综合动态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成立娄底市建设企业诚信评价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站、办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建设企业诚信评定的组织及评审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评审办),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评审办设局质量安全科,负责建设企业的诚信信息认定、等级评定及评定结果发布等工作。
建设企业诚信行为信息收集、录入、建立专家库和组织专家评价等工作委托娄底市建筑业协会具体负责实施。
第二章评定指标和诚信等级
第五条建设企业诚信根据以下诚信评定指标和附加指标进行等级评定:
一、企业内部各项管理保障体系;
二、资金支付信用体系;
三、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情况;
五、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六、投标管理活动及合同履约情况;
七、市场行为、执行法律法规情况;
八、培训工作情况;
第六条建设企业诚信评定实行计分制,由高分到低分分为AAA、AA、A、B四个等级。
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等级按照《娄底市建筑业施工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标准》(附件2)进行评定,工程监理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按照《娄底市工程监理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标准》(附件3)进行评价。
AAA级企业信用程度高,信用管理基础完善。
评定指标和附加指标总计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
AA级企业信用程度较好,信用管理基础基本完善。
评定指标和附加指标总计得分在80以上90分以下(含80分)。
A级企业信用程度一般。
评定指标和附加指标总计得分在70分以上80分以下(含70分)。
B级企业信用程度差。
评定指标和附加指标总计得分70分以下。
未申请诚信等级评价的企业为无诚信等级企业。
第七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诚信评价等级直接晋升一级:
(一)有一项工程获“芙蓉奖”或两项工程获“省优质工程”;
(二)有一项工程获“省优质工程”和两项工程获“市优质工程”;
(三)有二项工程获“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四)有一项工程获“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和两项工程获“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五)有四项工程获“市优质工程”或四项工程获“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六)年外拓产值(省外)1亿元以上的施工企业、年外拓监理收入(省外)300万元以上的监理企业。
外拓工程获奖按本市同级工程获奖认定。
外拓产值、监理收入、工程获奖由工程所在地县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领导小组认可,方可作为晋升一个等级和同级工程获奖加分依据。
获得“鲁班奖”的可直接晋升AAA级。
第八条建设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诚信评价等级直接降一级:
(一)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因施工质量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被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二)发生一起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三)企业年内被记两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第九条建设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诚信评价等级直接降为B级:
(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或企业资质动态考核不合格或企业安全认证考核不合格的;
(二)申报资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被查实的;
(三)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两起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
(四)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的。
第十条建设企业诚信评定每两年一次,评定内容为企业近两年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行为信息,评定等级应用有效期为两年,评定结果在娄底建设网()公布。
企业可于评定结果有效期到期前三个月提交下次诚信评价申报资料。
第三章评定程序
第十一条建设企业诚信评价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企业申报。
参评企业向娄底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提交《娄底市建设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申请表》(附件1);
(二)资料审查。
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负责受理资料,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三)专家评审。
对通过资料审查的企业,由市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企业评审,采取审查书面材料和抽查施工现场等方式,按《评定标准》核查计分,提出专家评价结果报评审办。
(四)结果认定。
评审办根据专家评价结果组织领导小组有关成员进行审定,评审结果在娄底建设网()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报市住建局批准公布。
第十二条在公示期内对诚信评定内容、程序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审办提出陈述、申辩、举报。
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经本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第四章评定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市建筑业协会建立建设企业诚信信息网络数据库和企业诚信档案,提供企业诚信等级查询服务。
第十四条各监管部门应当将建设企业诚信评定结果作为资质资格、安全认证、建筑市场日常监管、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五条诚信等级为AAA、AA级的,可享受以下扶持措施:
(一)鼓励其做大做强,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频率或较低抽检率的日常监督检查;
(二)在申请办理资质资格延续、登记、变更、外出(市、省)手续或设立分支机构证明等涉及资格审查的日常管理中可免于审查,扶持企业资质升级、增项;
(三)对部分规模较大并被列为重点扶持的企业,实行领导挂点、重点跟踪服务制度,扶持其做大做强;
(四)优先推荐申报创优工程项目和部、省、市级先进企业或个人;
(五)参加娄底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投标活动,可享受加分政策。
(六)企业承担的工程任务在办理安责险时,可以享受优惠。
第十六条年度诚信等级为B级或无诚信等级评定的企业,对其实行预警惩戒:
(一)在申请办理资质资格延续、登记、变更、外出(市、省)
篇四:
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诚信综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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