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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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发展目标 7
第三章城市群核心区发展战略和空间规划 9
第一节核心区空间范围 9
第二节核心区空间发展战略 10
第三节核心区发展规模 11
第四节核心区空间功能分区 11
第五节核心区生态系统 12
第六节核心区空间发展结构 14
第七节核心区城市职能结构 15
第八节核心区创新发展区域 17
第九节湘江整治与提升转型 18
第十节核心区城乡功能布局 20
第十一节乡村地区发展 21
第四章城市群区域统筹发展战略 23
第一节功能拓展区域 23
第二节东部城镇密集地区 25
第五章城市群发展支撑体系 30
第一节产业发展 30
第二节交通规划 31
第三节基础设施建设 33
第四节社会事业发展与重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6
第六章规划的环境影响与评价 38
第一节资源环境促进与约束因素分析 38
第二节规划与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协调性分析 38
第三节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38
第四节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措施 39
第七章规划的实施 41
第一节核心区城市空间发展政策指引 41
第二节核心区建设发展时序 42
第三节近中期建设重点地区 42
第四节规划实施保障 44
前言
长株潭城市群地处我国中南部,以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所辖行政区域为主体,国土面积2.8万平方公里,2007年末总人口1325.6万人,2007年12月,被国家批准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进入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年)》在《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3-2020年)》基础上,依据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性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发改经体[2007]3428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中部崛起、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等战略加以提升,为有效配置城市群资源、促进城市群一体化建设、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带动区域跨越发展提供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发展基础和保障条件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长江经济带的结合部,内部结构紧凑、区位条件优越,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历史文化特色鲜明,是国家不可多得的城市群资源,具备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群、影响和辐射四方的区位优势。
1980年代以来,长株潭城市群积极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
长株潭经济社会综合实力领先湖南,区域内大中小城市与各级城镇协调发展,区域性重要交通枢纽作用日益增强,科教文化资源全国突出,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综合生产力在全国拥有一定优势,为长株潭在新时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长株潭城市群所在的湖南省东部城镇密集地区近年发展迅速,为长株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实现长株潭辐射全省发展提供了平台和纽带。
国家“十一五”规划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政策条件。
但是,长株潭城市群总体实力还不强,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缺乏强大带动力的产业集群和中心城市,资源节约压力较大,湘江生态环境亟待改善,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专栏1长株潭城市群概况
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既有绿色带隔离,又有高速路网联接,是不可多得的优质城市群资源。
区域内盆地与丘陵间错、城镇与乡村交织,形成独特的空间组合;
良好的山体、水域、绿心生态开敞区,构成独特的生态本底,农业科技、市场体系、物质装备和基础设施等基础条件好。
京广、浙赣、湘黔、湘桂等铁路干线在此交汇,京珠、上瑞高速及106、107、319、320四条国道贯通,水运内联湘资沅澧、外达长江,黄花国际机场吞吐量超过800万。
集中了全省3/4的研发人员、80%的科技成果。
2006年专利申请居中部城市群前列,湖南多年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是“中国第一个自觉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实验的案例”。
200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6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6116元。
以占全省13.3%的土地、19.5%的人口,实现了全省37.9%的GDP;
城市化率53.5%,高于全省13个百分点。
第二节战略意义
长株潭城市群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兼具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特征。
加快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既关系到湖南自身发展,也是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需要,是促进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实践。
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加快长株潭城市群率先发展,能够为全国探索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提供示范,为中部欠发达地区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积累经验,为全国探索区域协调发展新模式做贡献。
第三节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全面提升城市群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带动实现富民强省、科学跨越,为全国科学发展提供示范,积累经验。
二、发展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
以改革为动力,通过体制机制和观念创新,形成促进又好又快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制度优势,带动全省科学跨越发展。
——坚持全面统筹、协调发展。
实施优势优先,兼顾周边地区,辐射带动全省,实现城乡统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坚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构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布局合理、集约发展的城镇体系。
创新流域治理、生态网络建设、有序开发机制,展现湖南山水、生态、经济、文化特色。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加强省级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市在改革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强化规划、政策等的科学引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第四节规划范围、层次和时序
一、规划范围
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行政辖区,约28000平方公里。
重点规划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面积为8448.18平方公里。
二、协调规划范围
长株潭城市群经济联系最直接的益阳、娄底、岳阳、常德、衡阳五市的大部分地区,即湖南东部城镇密集地区。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8年-2010年;
中期2011年-2015年;
远期2016年-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
第五节规划强制性内容
一、区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
包括: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公益林区、退耕还林地区、湿地、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其它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地区。
二、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
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铁路、港口、机场、区域性电厂和高压输电网、天然气门站与主干管、防洪、滞洪、水利枢纽、区域引水等工程。
三、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
城市取水口、城市污水排放口、城市垃圾处理场等。
四、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方向等。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详见附表:
区域规划强制性内容一览表)是对区域规划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
对违反本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地区和单位,要公开曝光,依法追求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二章城市群发展战略目标
第一节战略定位
长株潭城市群的战略定位是:
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示范区,中部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全省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引领区,具有国际品质的现代化生态型城市群。
第二节战略重点
长株潭城市群总体发展战略为:
建设“两型”社会、实现科学跨越。
战略重点是:
——坚持核心带动,促进跨越发展。
加强城市群核心区的规划建设,作为建设“两型”社会的基础平台、区域发展重点和一体化建设的空间载体,大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实施,实现优势地区率先发展,带动长株潭城市群和全省跨越式发展。
——加快产业“两型化”,推进新型工业化。
发挥科技创新的先导示范作用,依靠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和信息化,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提升基础工业,发展现代农业。
——强化生态格局和湘江治理,塑造高品质生态环境。
以“南治水为主、北治气为主”为原则,突出湘江综合治理。
以“强化生态特色,彰显湖湘魅力”为原则,合理利用三市结合部的空间开放式绿心、湘江生态带等生态区域,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生态环境。
——发展社会事业,推动城乡和谐。
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构建更加合理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改善乡村地区生活环境,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劳动力转移。
——坚持集约发展,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
构建城镇紧凑发展的空间结构,推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快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
——建设综合交通体系,提高城乡运行效率。
以一体化交通网络和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为重点,将城市交通体系向乡村地区延伸,协调城乡空间资源开发。
——提升存量空间、创新增量空间,推进空间高效利用。
整合现有工业园区,建立产业退出机制,淘汰“两高”、“五小”企业。
加快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整合乡村居民点。
探索土地、能源、水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模式,形成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新型城乡空间形态。
第三节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
到2010年,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共建共享的综合基础设施框架体系初步形成,以湘江为重点的流域综合治理和保护模式基本建立,以清水塘、竹埠港为重点的循环经济发展初见成效,长株潭与周边岳阳、衡阳、常德、益阳、娄底等市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
人均GDP超过3.8万元,总人口达到1450万人,城市化水平高于60%。
中期目标。
到2015年,试验区建设纵深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业优化等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初步形成。
人均GDP达到6.7万元,总人口1600万人,城市化水平高于7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07年降低35%,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93%以上,饮用水源达标率为98%、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5%,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削减。
远期目标。
到2020年,“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主要任务基本完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模式基本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地区人均GDP达到11万元,三市总人口1800万人,城市化水平80%以上。
专栏2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指标
序号
指标
2007年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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