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惠新天地合作方案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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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惠新天地合作方案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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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坐车时实时订餐、知道最新电影的上映时间,进餐时就能够买票;
l通过手机实时阅读最新新闻、在任何地方上传想要的东西到博客或社区;
l在零售点散步时比较商店得出最好的价格;
l上网搜索最新的优惠折扣信息;
l把无聊的时间打发在社区上、随时随地与志同道合的人聊天。
l传统的打印纸质优惠券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随着商家的竞争与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新型优惠券表现形式已经呼之欲出。
2惠民100项目概述
惠民100是聚合消费者资源、政府公共资源、商家优惠、本地资讯为广大民众提供便民、惠民服务的以移动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运营平台。
平台综合了目前销售服务行业的共性需求,在完善商家会员营销功能的同时,以智能化方式提供商家“滚雪球”营销活动及会员社区等增值服务新手段。
既辅助企业精准/科学营销,又让联盟内商家通过资源互换拥有更多的新客户。
3惠民100项目意义
1.对于消费者
a)获取更多优惠信息
b)一卡折扣全城,不用再为卡而发愁
c)随时随地获取优惠折扣信息
d)消费更便捷、更安全
2.对于商家
a)线上、线下营销推广无处不在。
b)实现了企业品牌的提升。
c)实现了统一化管理,深度挖掘会员数据。
d)降低了营销成本。
3.对于社会
a)积极响应了政府提倡的节约型社会。
b)惠民100提供便民查询信息,有利于广大民众的生活查询。
c)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惠州的消费。
4合作分析
惠民100具有与世界同步流行的互联网技术和创新的经营理念,注重技术与服务的结合,在经营策略上,开展异业联盟合作,通过联手活动,拓展市场,实现客户资源共享,促进双方市场形象的提升,并更好的服务于客户。
此次与港惠新天地百货超市合作,更具体的提供了港惠新天地百货超市加盟商家的超值服务,让港惠新天地百货众多加盟商家感受到作为加盟商家的实在之处.以提高商户利益最大化做回馈,增加附加价值服务,提高顾客的综合的满意度,进而增加港惠新天地百货超市在惠州地区超市中的竞争力.港惠新天地百货超市开业以来本着一切为了顾客的利益,一切为了满足顾客的需求为宗旨,让顾客享有全方位的、高质量的现代化服务,这种"
以客为尊"
的服务宗旨正与惠民100的经营理念相契合,加上惠民100领先的经营理念,优质的接待服务,一流的技术,来提供实质的双赢利益给港惠新天地百货加盟商家.足可让顾客"
心安"
皆大欢喜。
5具体合作方案
1)港惠新天地百货超市为惠民100提供金猪卡、电影卡等的优惠礼券,惠民100在其团购中心为这些优惠礼券进行推广销售。
2)惠民100为港惠新天地的推广商家百货超市在网站上发布广告。
3)惠民100为港惠新天地百货超市的推广商家免费开通网站特约商户帐号,商家可凭此帐号在惠民100网站上发布该商家的各类优惠与打折信息;
赠送免费短信推广1000条,并获1580的企业网站一个。
4)港惠新天地百货超市在其每一期的推广宣传章或宣传页的的左上角打上惠民100的网站名与域名。
5)收费:
港惠新天地可向每家推广商家收取5980的年推广服务费;
惠民100再向港惠新天地百货超市收取每家2580的年推广服务费。
6宣传
1,本次活动是相互提升良好企业形象之功用,应广为宣传告知社会大众,突显港惠新天地百货超市公司加盟商家享有的优惠。
2,在港惠新天地百货超市营业场区内悬挂此次活动内容之宣传海报(由惠民100负责设计及印刷)
。
7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
惠州市智慧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出于长期共赢考虑,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实现深度的合作,经友好协商,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乙方责任最好李总或是律师来定,因为怕有法律漏洞。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三、合作项目名称及收入分配
1)合作项目:
加盟商家推广合作
该项目所得扣除成本等费用甲方向乙方收取每家加盟商户2580元人民币的推广服务费。
(这个可以讨论:
如果不行的话,我们拿少点都可以)
2)由乙方与甲方结款;
甲乙双方的结款期为次月15日前。
3)合作时间:
年(自2011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各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乙双方同意对保密信息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地使用和透露保密信息;
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除了本协议确定的适用范围外,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任何一方发现保密信息被未经授权而使用或透露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以任何合理的方式配合对方收回该保密信息,防止被进一步的非法使用。
合作终止后,双方应立即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煤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包括且不限于违约,过失或疏忽),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信息提供方及其关联公司因此而受到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本条款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前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六、本协议的签订不因此而在甲乙双方之间产生任何代理、合资或从属等关系,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做任何不实的宣传。
本协议并不限制甲乙双方与除对方以外的第三方合作,但任何一方欲与对方的竞争对手进行合作,应事先向对方说明情况。
七、甲乙双方应保证其具有合法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能力,若由于任何一方的原因而使本协议无效或无法执行,责任方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但由于自然灾害、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乙双方的合作无法进行下去,任何一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任何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对方为国际企业用此)/北京仲裁委员会(对方为国内企业用此)根据其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承担。
九、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期满自动终止。
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应在期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请求。
本协议终止或到期后,本协议中规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自动终止。
十、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除非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所有未尺事宜,由合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月日签字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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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新天地 合作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