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顶灯检验标准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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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P
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OP4683-2009
2009-7-6发布2009-7-10实施
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吸顶灯MX7171楼阁符合品质要求,特制定此标准。
二、检验方法/工具:
A、目视:
离双目40cm与视线呈45°
角;
B、卡尺、卷尺;
C、装配;
D、样品;
E、BOM表;
F、电量测试仪;
G、接地测试仪;
H、耐压测试仪
三、检验方式说明:
全检为该项目对产品的抽检数量实施100%检验(注:
抽检数量按MIL-STD-105E抽样表实施;
抽样方式为单次正常抽样,Ⅱ级水准);
允收水准AQL为CR=0MA=0.65MI=2.5
抽样检验按MIL-STD-105E特殊抽样表S-2实施,允收水准为0收1退
四、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项目
检验内容
缺陷描述
检验方式
检验方法/工具
缺陷分级
全检
抽样
确认
CR
MA
MI
外
观
玻璃
玻璃表面光滑、无刮手现象
√
目视/手感
表面的黑点、杂质小于1mm
目视/卡尺
玻璃变形目视距离内不明显
目视
玻璃无刮伤、崩边、裂痕
玻璃表面喷砂均匀、点灯无透光现象
目视/装配
玻璃固定装饰螺母处孔位大小一致、分布均匀
玻璃表面模痕明显、表面脏污有手印
木框
木框表面光滑无刮手,无裂缝、凹痕、黑疤、掉漆
木框内侧锁侧面玻璃处孔位分布均匀、一致
表面喷漆效果参照样品
木框各相互连接处结合(铆接)紧密无松脱
胶片
胶片尺寸规格正确,变形不影响装配且在目视距离内不明显
目视/卷尺
外表面无汽泡、沙眼、斑点,黑影、擦伤、划伤等
五金底盘
五金底盘披锋≥0.1mm无有刮手现象。
五金底盘有无掉漆,主要面≥0.5mm2,次要面≥1.5mm2
五金底盘有无变形,目视40cm不明显允收。
五金底盘喷漆不良不能露原材料本色。
五金底盘喷漆层起泡φ<1.5mm
五金底盘主要面有无划伤<2mm2,次要面划伤以目视40cm处不明显允收
五金底盘应有“OPPLE”字样,安装接线端子处应有“L”、“N”及“”标
光源
光源破损,装配后目视不明显,裂纹长度小于1mm。
灯管灯丝线外露于铜针顶部≤1mm。
不可有黑头、汞斑、掉粉、漏气等不良
灯管表面无杂质、黑点。
光源插脚弯曲变形。
灯管印字应清晰、正确;
点亮后实际色温与印字相符
其它
整灯组装后,底盘、面罩等可视表面不能出现目视明显的划伤、黑点、污渍。
配件包螺丝及各配件外露的螺丝有无生锈氧化。
结
构
装配性
各部件螺丝是否打紧、打缺螺丝头。
电子件是否符合要求
灯管无滑牙、断裂
电子件输入、输出线铜丝处有无露出塑件外。
底盘标有无贴错、漏贴、位置是否正确。
胶片与木框配合良好,无漏光现象
灯管装配紧,不易脱落。
灯管与灯座接触良好,无铜针外露
灯管是否符合要求
木框与底盘是否组装到位、无缝隙、无漏光,玻璃装配、拆卸要顺畅。
装配性
光源与灯管卡能否装配到位,紧凑无松脱
玻璃与木框配合后不能左右摇晃
输出、输入电源线有无按排插次序接线,不交叉。
端子螺丝有无拧紧并压紧电源线,电线导体无外露。
装配后灯内有异响(内有螺丝、锡珠、等)。
目视/装配/听觉
装配后灯管破裂
螺丝型号使用是否正确一致(影响外观、装配)。
各配件齐全、无漏装、漏放。
底座与面罩各配件装配紧密、无脱离现象。
灯具各部件应连接牢固,无松动现象。
整灯装配
螺钉和牙节至少被锁住3个牙,整灯组装后牢固可靠。
紧固处手感无明显摇摆和目测无明显错位现象。
整灯规格、实际装配须符合BOM、样品,且应与说明书要求一致。
目视/BOM/样品/说明书
性
能
点亮测试
在输入电压为92%-106%之间,灯应能正常启动,功率:
标称值(1±
15%);
功率因数:
≥标称值-0.05;
电流:
10%)
功率测试仪
安
全
耐压测试
不同极性之间:
1800VAC5mA3s带电部件与安装表面之间:
1800VAC5mA3s
耐压测试仪
接地电阻
空载电压不超过12VDC,电流10A,测接地端子与可触及金属部件间阻值≤0.5Ω
接地电阻测试仪
包
装
包装材料规格核对
外箱所贴彩标与要求一致,说明书规格与要求相符。
目视/BOM/包装资料
外箱规格是否与要求相符(重点检查版面上与产品规格相关的信息)。
包装标识
外箱上标识(钩选)是否与规格要求相符。
说明书日期是否正确,超差装箱日期7天不可接收。
各标贴、标识是否完整,有无贴牢,有无破损,所贴位置正确且应端正,倾斜角度达15°
不可接收。
所有包材资料不可漏装(如说明书、彩标、QC标、合格证、防撕标等)。
包装要求
产品不可漏装,产品所用光源的光色不可混装。
产品配件不可漏装,配件包不能有不良品(影响安装)。
同批次内不可有两种日期或不同版本的印刷类包装材料,特别是说明书。
印刷内容是否正确;
根据图纸或样板进行核对。
包材印刷内容应清晰;
印刷模糊不可识别判不可接收。
重要印刷信息必须清晰,包括产品型号、规格、生产厂商信息、警示警告语等。
印刷模糊但可识别,如不是批量性(10%以上为批量)则可接收。
胶袋裂开长度不得大于5cm
外箱与说明书的流水号是否一致,印字齐全、清晰,流水号码有无重码现象。
包装箱内有无纸屑等杂物。
外箱上净/毛重、箱号等标识是否正确。
3C标签(有两种规格15mm,45mm)贴于灯体的型号后面或贴于外箱)。
外箱有无破损≤3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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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吸顶灯 检验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