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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级,高级和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精神或物质奖励
(四)会计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中国会计学会:
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第三节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金、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事项
一、总体要求:
1.会计核算依据:
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核算是严重违法行为
2.会计资料(在会计核算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1.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真实性和完整性。
3.生产和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会计凭证:
具有一定格式,用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的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
是整个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的第一环节,也是会计账户信息和财务报表信息产生的基础。
是关整个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分为:
1.原始凭证:
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据。
①按来源不同:
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②填写手续不同:
一次、累积、汇总凭证
③格式不同:
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2.记账凭证:
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
①内容不同:
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②填列不同:
复式凭证、单式凭证
三、会计账簿
包括:
总账,总分类账:
一般有订本账和活页账
明细账:
可用订本,活页,三栏,多栏,数量金额式账簿
日记账:
序时明细账,现金,银行存款,订本式
其他辅助帐薄:
备查账
四、财务会计报告(一套完整的至少包括“四表一注”)
资产负责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和附注(报告所作的解释或说明)
五、会计档案
保管期限:
A.永久B.定期从会计季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3、5、10、15、25年
销毁:
A.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B.专人负责监销
C.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不了事项)
第四节会计监督
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
一二三↓各层次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制约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本质:
内部控制)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外部监督:
对内部和社会监督的再监督)
(一)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
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
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
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对内部监督的再监督)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联系:
两者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1.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
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1.单独设置
2.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
3.委托代理记账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单位负责人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主管
2.会计主管亲属不得担任本机构的出纳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1.提供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
2.配备专人负责资金收支和保管
3.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及时更正补充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按照合同办理代理记账.
2.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3.对不合规不合法的要示应当拒绝
4.对会计处理问题进行解释
(四)法律责任:
行政处分,追究刑责
三、会计从业资格
(一)适用范围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1.考试制度:
会计基础,法规道德,电算化
2.报名条件:
除违法被吊销证书五年内的
3.免试条件:
会计专业免试会计基础和电算化
(三)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1.上岗注册登记,工作90日内
2.离岗备案,离岗六个月
3.调转登记,调转90日内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继续教育对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
特点:
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为辅,每年不少于24小时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一)会计专业职务
1.会计员
专科或中专见习满一年。
2.助理会计师
硕士或双学士或研究生具备会计员
本科见习满一年,专科满两年,中专满四年
3.会计师
博士直接具备,硕士担任助理会计师两年左右
双学士或研究生担任助理会计师两至三年
本科专科担任助理会计师四年以上
4.高级会计师(之前须担任会计师)
博士两至三年,硕士\双学士\研究生\本科五年以上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
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高级会计师(全国三年有效)实行考试、评审结合
初级(助理、会计员):
《初级会计务实》和《经济法基础》,一年内全部通过,高中以上学历
中级(会计师):
《中级会计务实》和《财务管理》,两年内全部通过,专科满五年,本科满四年,双学士研究生满两年,硕士满一年
(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
省级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业资格证书
全国有效。
违纪造假吊销其证,两年内不得重考
(四)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和德才兼备原则择优录用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1.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岗位
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出纳不兼任,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
3.有计划地轮岗,促进熟悉业务提高业务素质
4.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总会计师:
不再设置重叠的行政副职(副总会计师)
主管单位或一个重要方面的会计工作不少三年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一)交接的范围
机构负责人交接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机构负责人监交
未办交接,不得调动或离职
(二)交接的程序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
第六节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各类包括:
责令限期改正;
罚款;
行政处分;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评书;
追究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
(二)刑事责任:
犯罪;
刑罚,主刑,附加刑
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单位罚款三千至五万,个人两千至两万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私设会计账簿
3.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
4.将未审核的会计凭证入账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6.提供不一致的会计报告
7.记录文字和本位币不按规定
8.毁损灭失会计资料
9.拒绝监督,不如实提供会计资料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
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单位罚款五千至十万,个人三千至五万
吊销从业资格证书,公职人员行政处分
1.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会计报告
2.隐匿或故意销毁应保存的会计资料
3.授意指使强令伪造变造提供虚假报告隐匿销毁会计资料(对相关人员处五千至五万罚款,降级撤职开除)
4.打击报复会计人员
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 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1.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汇票本票支票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电子支付等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第二节现金管理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工资、津贴、劳务、奖金、劳保、福利、农副产品
差旅费、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二、现金使用的限额
3~5天零星支出,偏远地区可多于5天,最多不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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