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问答题第三篇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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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
建筑消防设施是指依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在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防范和扑救建筑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
分类:
建筑防火分隔设施、安全疏散设施、消防给水设施、防烟与排烟设施、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通讯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移动式灭火器材。
2、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保养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地方规章。
(2)明确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3)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时整改设置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5)定期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
(6)建立建筑消防设施配置、运行等情况的管理档案。
(7)对员工进行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常识教育,定期组织演练。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3-2
1、室外消火栓系统工作原理:
(1)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经常保持足够的压力和消防用水量。
当火灾发生后,现场的人员可从设置在附近的消火栓箱内取出水带和水枪,将水带与消火栓栓口连接,接上水枪,打开消火栓的阀门,直接出水灭火。
(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中,系统设有消防泵,平时管网内压力较低。
当火灾发生后,现场的人员可从设置在附近的消火栓箱内取出水带和水枪,将水带与消火栓栓口连接,接上水枪,打开消火栓的阀门,通知水泵房启动消防泵,使管网内的压力达到高压给水系统的水压要求,从而消火栓可投入使用。
(3)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的压力较低,当火灾发生后,消防队员打开最近的室外消火栓,将消防车与室外消火栓连接,从室外管网内吸水加入到消防车内,然后再利用消防车直接加压灭火,或者消防车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室内管网内加压供水。
2、室内消火栓系统工作原理
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中,系统设有消防泵和高位消防水箱。
当火灾发生后,现场的人员可打开消火栓箱,将水带与消火栓栓口连接,打开消火栓的阀门,按下消火栓箱内的启动按钮,从而消火栓可投入使用。
消火栓箱内的按钮直接启动消火栓泵,并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
在供水的初期,由于消火栓泵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其初期供水由高位消防水箱来供水(储存10min的消防水量)。
对于消火栓泵的启动,还可由消防泵现场、消防控制中心启动,消火栓泵一旦启动后不得自动停泵,其停泵只能由现场手动控制。
3、什么是充实水柱:
指从喷嘴口起,到90%的射流总量穿过直径38MM圆圈处的密集不分散的射流长度。
3-3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成:
是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闭式
系统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与泡沫联用系统
开式
雨淋系统
水幕系统
3、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原理:
在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管道内充水的压力。
发生火灾时,在火灾温度的作用下,闭式喷头的热敏元件动作,喷头开启并开始喷水。
此时,管网中的水由静止变为流动,水流指示器动作送出电信号,在报警控制器上显示某一区域喷水的信息。
由于持续喷水泄压造成湿式报警阀的上部水压低于下部水压,在压力差的作用下,原来处于关闭状态的湿式报警阀自动开启。
此时压力水通过湿式报警阀流向管网,同时打开通向水力警铃的通道,延迟器充满水后,水力警铃发出声响警报,压力开关动作并输出启动供水泵的信号。
供水泵投入运行后,完成系统的启动过程。
4、干式系统工作原理
在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干式报警阀入口前管道内充水的压力,报警阀出口后的管道内充满有压气体(通常采用压缩空气),报警阀处于关闭状态。
发生火灾时,在火灾温度的作用下,闭式喷头的热敏元件动作,闭式喷头开启,使干式阀出口压力下降,加速器动作后促使干式报警阀迅速开启,管道开始排气充水,剩余压缩空气从系统最高处的排气阀和开启的喷头处喷出,此时通向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的通道被打开,水力警铃发出声响警报,压力开关动作并输出启泵信号,启动系统供水泵;
管道完成排气充水过程后,开启的喷头开始喷水。
从闭式喷头开启至供水泵投入运行前,由消防水箱、气压给水设备或稳压泵等供水设施为系统的配水管道充水。
5、预作用系统工作原理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雨淋阀入口前管道内充水的压力,雨淋阀后的管道内平时无水或充以有压气体。
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配水管道开始排气充水,使系统在闭式喷头动作前转换成湿式系统,并在闭式喷头开启后立即喷水。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如何分类。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共分为4类8级,即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Ⅱ级)、严重危险级(Ⅰ、Ⅱ级)和仓库危险级(Ⅰ、Ⅱ、Ⅲ级)。
(1)轻危险级:
一般指可燃物品较少、火灾放热速率较低、外部增援和人员疏散较容易的场所。
(2)中危险级:
一般指内部可燃物数量、火灾放热速率为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剧烈燃烧的场所。
大部分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划归中危险级。
根据此类场所种类多、范围广的特点,划分为中Ⅰ级和中Ⅱ级。
(3)严重危险级:
一般指火灾危险性大,且可燃物品数量多,火灾时容易引起猛烈燃烧并可能迅速蔓延的场所。
(4)仓库火灾危险级:
根据仓库储存物品及其包装材料的火灾危险性,将仓库火灾危险等级划分为Ⅰ、Ⅱ、Ⅲ级。
Ⅰ级一般是指储存食品、烟酒以及用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的场所;
Ⅱ级一般是指储存木材、纸、皮革等物品和用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场所;
Ⅲ级一般是指储存A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等物品的场所。
3-4
1、水喷雾系统的工作原理是:
当系统的火灾探测器发现火灾后,自动或由手动打开雨淋报警阀组,同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给报警控制器,并启动消防水泵,通过供水管网到达水雾喷头,水雾喷头喷水灭火。
2、水喷雾系统系统适用范围
(1)灭火控火的适用范围
1.固体火灾:
水喷雾系统适用于扑救固体火灾。
2.可燃液体火灾:
水喷雾系统可用于扑救闪点高于60℃的可燃液体火灾,如燃油锅炉、发电机油箱、输油管道火灾等。
3.电气火灾:
水喷雾系统的离心雾化喷头喷出的水雾具有良好的电气绝缘性,因此水喷雾系统可以用于扑灭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井、电缆夹层等电气火灾。
(2)防护冷却的适用范围
1.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卸、使用设施和装置的防护冷却。
2.火灾危险性大的化工装置及管道,如加热器、反应器、蒸馏塔等的冷却防护。
3-5
1、开式细水雾灭火系统工作原理
灾发生后,火灾探测器动作,报警控制器得到报警信号,向消防控制中心发出灭火指令,在得到控制中心灭火指令或启动信息后,联动关闭防火门、防火阀、通风及空调等影响系统灭火有效性的开口,并启动控制阀组和消防水泵,向系统管网供水,水雾喷头喷出细水雾,实施灭火。
2、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以下火灾:
(1)可燃固体火灾(A类):
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包括纸张、木材、纺织品和塑料泡沫、橡胶等固体火灾等。
(2)可燃液体火灾(B类):
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的可燃液体火灾,包括正庚烷或汽油等低闪点可燃液体和润滑油、液压油等中、高闪点可燃液体火灾。
(3)电气火灾火灾(E类):
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电气火灾,包括电缆、控制柜等电子、电气设备火灾和变压器火灾等。
3、细水雾的灭火机理主要是吸热冷却、隔氧窒息、辐射热阻隔和浸湿作用。
除此之外,细水雾还具有乳化等作用。
3-6
1、气体灭火系统工作原理
(1)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内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与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平时,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
当防护区发生火灾,产生烟雾、高温和光辐射使烟感、温感、感光等探测器探测到火灾信号,探测器将火灾信号转变为电信号传送到报警灭火控制器,控制器自动发出声光报警并经逻辑判断后,启动联动装置,经过一段时间延时,发出系统启动信号,启动驱动气体瓶组上的容器阀释放驱动气体,打开通向发生火灾的防护区的选择阀,同时打开灭火剂瓶组的容器阀,各瓶组的灭火剂经连接管汇集到集流管,通过选择阀到达安装在防护区内的喷头进行喷放灭火,同时安装在管道上的信号反馈装置动作,将信号传送到控制器,由控制器启动防护区外的释放警示灯和警铃。
(2)外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控制器发出系统启动信号,启动驱动气体瓶组上的容器阀释放驱动气体,打开通向发生火灾的防护区的选择阀,同时加压单元气体瓶组的容器阀,加压气体经减压进入灭火剂瓶组,加压后的灭火剂经连接管汇集到集流管,通过选择阀到达安装在防护区内的喷头进行喷放灭火。
2、气体灭火系统系统适用范围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
固体表面火灾及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
电气火灾。
该系统不得用于扑救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火灾;
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适于扑救电气火灾;
液体表面火灾或可熔化的固体火灾;
固体表面火灾;
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本系统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物质的火灾:
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及混合物,如硝化纤维、硝酸钠等;
活泼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铀等;
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钾、氢化钠等;
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如过氧化氢、联胺等。
(3)热气溶胶灭火系统
热气溶胶灭火系统,适用于扑灭相对封闭空间的A类火灾,如木材、纸张等固体物质初起火灾;
B类火灾,如生产、使用或贮存柴油(-35号柴油除外)、重油、润滑油、变压器油、动物油、植物油等各种丙类可燃液体场所的火灾;
变(配)电间、发电机房、电缆夹层、电缆井、电缆沟、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房等场所的电气电缆初起火灾。
该系统不适用于下列场所火灾:
商业、饮食服务、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
K型及其他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等场所。
(4)其他气体灭火系统
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
液体火灾;
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
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
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3-7
1、泡沫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
(1)隔氧窒息作用。
在燃烧物表面形成泡沫覆盖层,使燃烧物的表面与空气隔绝,同时泡沫受热蒸发产生的水蒸气可以降低燃烧物附近氧气的浓度,起到窒息灭火作用。
(2)辐射热阻隔作用。
泡沫层能阻止燃烧区的热量作用于燃烧物质的表面,因此可防止可燃物本身和附近可燃物质的蒸发。
(3)吸热冷却作用。
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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