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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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或县人民政府授权县财政局批准开设的特设专户。
特设专户包括由县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特设专户、县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特设专户。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国库单一账户、特设专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第五条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为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过渡期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的核算,县财政局暂为预算单位保留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六条县财政局是负责和管理县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
县人行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预算内财政性资金的支付通过代理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具体清算办法按照县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
预算外资金的清算通过代理银行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清算办法参照预算内资金银行清算办法执行。
第八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县财政局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账户或用款单位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县财政局批准的授权支付额度,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
第九条财政性资金的拨付坚持以下原则:
(一)按照预算拨款。
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不得办理无预算、无项目、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
(二)规范操作的原则。
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和财务管理权限的情况下,使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拨付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三)方便用款的原则。
减少财政性资金申请、拨付环节,使单位和个人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四)专户管理的原则。
纳入财政特设专户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的专户管理,分账核算,封闭运行。
(五)监督管理的原则。
财政性资金要按计划,按进度拨付,使财政性资金拨付全过程处于有效监督管理之下。
第十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应当根据批准的部门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和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存款情况办理。
第十一条县级当年预算草案在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县财政局按部门预算控制数拨付基本支出。
对特别紧急的专项支出,预算单位可提出申请,送县财政局审核批准后拨付。
专项资金中
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要实行政府采购。
预算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县财政局按照批准的预算数拨付。
对批准的预算项目,各预算单位不得任意调整。
第十二条部门预算批准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的监督。
第十三条预算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根据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使用财政性资金。
第十四条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预算调整以及预算指标的下达,一般截止12月1o日。
各项财政性资金用款计划的申请,一般截止12月l5日,县财政局12月25日停止拨款,逾期不予办理各项财政性资金的拨付。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章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第十五条预算单位应按规定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保留临时基本存款账户。
预算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在县财政局备案,如有变更,应履行报批手续并重新备案。
第十六条预算单位提出设立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申请,报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通知代理银行。
第十七条代理银行根据县财政局批准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的通知和相关规定,具体办理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业务,并接受县财政局和县人行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设后,代理银行将所开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详细情况书面报告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通知县人行和预算单位。
预算单位到开户银行具体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办理完毕后,报县财政局备案。
第十九条预算单位增加、变更、合并、撤消零余额账户,应当按照规定和本办法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条一个预算单位只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第二十一条县财政局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可开设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特设专户。
第二十二条需要开设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需向县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县财政局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同时通知县人行。
第二十三条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
第二十四条资金的支付与清算必须遵循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代理银行通过人行和本行的资金汇划系统、根据支付方式和支付地点的不同,采取同城转账、异地汇兑等方式实现财政资金的支付与清算。
第三章零余额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县财政局在国库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办法
(二):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基础理论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概念
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必要性及目的和作用
三、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四、改革资金的范围
五、改革的主要内容
六、改革对财政内部管理的新要求
什么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所有财政性收入都要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所有财政性支出都要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以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供应商或收款人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1、制度构成
⑴集中收缴制度⑵集中支付制度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⑴国库单一账户⑵财政零余额账户⑶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⑸特设专户
3、收付方式
⑴收入收缴方式⑵支出支付方式
国库单一帐户体系
收入收缴方式
1、直接缴库
是指对于大额收入,一般实行直接缴库,由缴款人将应缴税费直接从自己帐户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
是指对于零星小额收入和现金收入,由征收机关按法律规定,将收入集中起来,当天将资金缴入国库单一帐户。
支出支付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
2、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通过国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收款人)的账户。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财政统发工资、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适用于财政直接支付的其他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在财政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的账户。
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包括转帐支付和现金支付。
二、改革的必要性及目的和作用
(一)国库集中支付的必要性(以前国库管理制度存在弊端)
1、资金划拨环节多、速度慢、导致财政资金在途时间长,使用效益低。
2、支出过程不透明,财政难以实施有效监督。
3、难以为预算编制和宏观调控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
(二)国库集中支付的目的和作用
1、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
2、是提高财政、财务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程序的有效手段。
3、是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益,降低财政筹资成本的可靠保证。
4、是加强财政监督,防范腐败的治本措施。
5、促进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的目标和要求,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
(二)基本原则
1、规范操作
2、明确责任
3、方便用款
4、分步实施
四、改革的资金范围
1、财政预算内资金
2、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3、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4、其他财政性资金
1、取消部门单位账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2、改革资金支付方式,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3、建立用款计划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计划性
(一)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1、要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
2、要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3、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体系。
4、要继续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5、要硬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监督。
(二)要进一步健全财税法规制度。
(三)要进一步提高信息保障能力。
(四)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一、各部门管理职责
二、支付程序及业务流程
三、年终结余资金的处理
四、会计核算办法
五、改革的配套措施
(一)财政部门
(二)中国人民银行
(三)预算单位
(四)代理银行
(一)预算指标管理业务流程
(二)计划用款管理业务流程
(三)直接支付业务流程
(四)授权支付业务流程
指标管理业务流程计划管理业务流程
直接支付业务流程
授权支付业务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形成的年终预算资金结余包括:
年终授权支付额度结余;
政府采购节约的资金形成的结余或项目完成的结余;
未执行或不需要执行的项目形成的结余;
合同、协议约定跨年度支付形成的结余等四、会计核算办法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账务处理
(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
(四)建设单位会计账务处理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
国库资金:
借:
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
贷:
国库存款
专户资金:
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
财政专户存款
(二)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会计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会计核算是财政国库管理环节会计核算的延伸,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支付管理的特点,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资产类、负债类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已结报支出”会计总帐科目,并设立预算支出明细帐。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
本科目系资产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支付系统在代理银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业务。
本科目借方,记录当天国库存款账户或财政专户划入的资金清算冲销数;
本科目贷方,记录通过财政国库支付系统当天办理的支付数;
。
【财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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