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纪律管理及考核办法草案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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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艺文件规定模糊或产生歧意时,以现场工艺指导为准。
现场工艺对工艺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2.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的管理
2.1职能部门下发的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必须是盖有受控章的正式文件,对于非正常渠道下发的非正式文件,车间有权不予执行;
2.2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与其他工艺文件一样在指导作业人员操作时具有同等约束力,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技术通知规定的内容进行正确生产操作;
2.3现场工艺有责任对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进行必要解释或补充,并要求车间相关人员按文件规定贯彻执行。
现场工艺对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2.4车间应对职能部门下发的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进行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3.过程检验管理
3.1过程检验是指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自检、互检、首检以及终检等活动,目的是为了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人为错误和不必要的损失,提高产品一次合格率;
3.2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检验工艺文件规定进行自检和互检等活动,一线员工要熟知当班工位自检内容和互检内容;
3.3公司实行“三检制”。
操作者应严格按“三检制”的要求认真做好首检、中间检和末件检;
专职检验员要认真做好对操作者首件的复检、巡检和作业批的完工检验。
应按要求做好检验记录。
4.制程异常管理
4.1制程异常管理是指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时所应该采取的应对措施。
对于一般意义上的或之前发生过的异常现象由当班操作人员与当班班组长自行解决;
对于难以判断异常原因或较重大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现场工艺员,由现场工艺员协调解决;
4.2作业人员发现同一物料连续三件存在同样缺陷或缺陷物料数量比例较高时,应立即停止该工序操作并通知班组长及现场工艺员协调解决;
4.3车间人员发现制程异常应填报《制程异常处理报告》,按规定流程报送和处置。
5.标识管理
5.1标识管理是指车间班组长或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的具有追溯性的文字记录;
5.2工序记录卡(含跟单)的使用与管理
5.2.1车间在生产过程中每件(批)产品都应附带相应的工序记录卡和/或跟单,工序记录卡的内容记录了每件(批)产品当班生产时的原始状态。
作业人员在完成当班工序操作后要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相应的工序记录或跟单;
5.2.2车间应定期对终检完成后的工序记录卡或跟单分类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5.3成品车间调试人员进行性能检测或其他关键重要岗位,要严格按照工艺文件的要求或现场工艺的指导进行相关检测记录,并对记录的内容负责;
5.4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要按要求进行标识,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隔离存放。
5.5工序记录卡/跟单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污损。
必要时可采用保护性封套,以防止污损。
第二条现场定置管理的工艺纪律
1.车间场地规划的定置管理
1.1车间现场所有用途不同的区域都应有明确的界线和标识,并应有相应的责任人负责管理;
1.2车间现场所有地面区域划线应清晰、美观,各类标识(地面标识、标识牌)都应完好有效;
1.3车间现场所有物品摆放均应严格按照车间定置管理平面图进行。
2.车间物料周转器具、工作台等辅助性工具的管理
2.1车间生产现场所有物料周转器具、工装、工具、工作台(柜)、板凳等辅助性工具均应严格按要求进行定置摆放;
2.2车间生产现场存放的周转器具最高高度不得超过m;
2.3车间所有周转器具、工装、工具、工作台(柜)、板凳等辅助性工具都应有编号,必要的情况下要有责任人标识;
2.4作业人员要遵守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对于物料周转器具、工装、工具、物料等要轻拿轻放,更不能野蛮推拉生产过程的产品。
3.车间物料、半成品、成品的管理
3.1物料的管理
3.1.1车间现场物料要分类摆放,物料包装要求整洁、整齐;
3.1.2车间生产现场原则上只允许摆放在制品的物料,如遇特殊原因停线转机型时,相应的退返物料和半成品机需退回临时物料存放区(非拉式物料不允许滞留生产线),并在显著位置标识清楚,在临时物料存放区存放的退返物料由车间负责进行防水、防尘、防盗等安全管理,超过三天以上的退返物料应由车间开单退回仓库;
3.1.3车间生产现场存放物料最多应不超过当日排产总量,所有零部件及其他物料必须用规定的周转器具按规定位置有序摆放;
暂无周转器具装运的,也应按规定位置有序码放。
3.1.4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应及时将不合格标签贴在缺陷位置的旁边,写明故障原因和发现故障时间,放到指定的不合格物料临时存放区;
3.1.5拉式物料统一放在拉式物料架上,并标识清楚,拉式物料架上的物料标识应与盛放物料一致。
生产过程中需要的拉式物料统一由车间现场领料员领取,每次领取拉式物料的数量要适中,严禁一次性把拉式物料全部放到线上;
3.1.6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物料包装袋、包装布,不能重复使用或外协厂家不要求回收的要立即置于垃圾箱中,能重复使用的要及时拆叠、摆放整齐并定期清理出现场;
3.1.7车间和仓库有责任对各自存放的物料进行防水、防尘、防盗等安全管理。
3.2半成品、成品的管理
3.2.1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需要返修时,由发现者在《工序记录卡》的指定位置上写明故障现象和发生故障时间,并周转至指定的待返修区;
3.2.2车间生产现场成品存放区应将未检成品、已检合格成品、已检不合格成品区分存放并按规定标识清楚。
第三条工装模具及设备管理的工艺纪律
1.工装模具的管理
1.1工装模具的定义:
工装是指生产制造过程中用于测试、操作等生产辅助手段,包括测试工装、夹具、刀模、刀具、专用量具(包括计量器具)以及辅具;
模具本章专指落料、冲孔和成型等金属压力加工的工艺装备,工装模具本章统称工装。
1.2车间生产现场投入使用的工装必须有明确的标识,标明工装名称、有效期、保管人等内容。
投入使用的所有工装必须是有效的;
1.3工装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相关规定进行;
1.4所有工装必须由规定的保管人负责维护保管,不使用的工装须放置在规定的区域,每天生产结束时工装保管人必须及时清理所负责的工装;
1.5工艺装备应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计量器具应按规定周期定检,以保证量值正确、统一;
1.6工装的其他管理规定应严格按照《工艺装备管理办法》进行。
2.设备及动力能源方面的管理
2.1车间所有设备必须有专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和设备完好率;
2.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并能够排除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常见故障,对于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公司设备主管进行协调处理;
2.3车间各类设备应确定有资质的人员操作使用,特种设备应专人专用,非定岗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2.4车间应有专人按要求定期检查水源、电源、气源(包括压缩空气、氧气、液化石油气)是否在使用要求范围内,以确保水、电、气等能源的正常供应;
第四条生产现场不合格品管理的工艺纪律
1.不合格品的定义: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半成品以及成品均称为不合格品;
2.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必须及时在不合格品缺陷位置作标记/或贴好不合格标签,并注明不合格品名称、缺陷原因以及发现日期等内容;
3.作好标识的不合格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品临时存放区内,对于不合格品应轻拿轻放并摆放整齐;
4.领料员应对不合格品临时存放区定期清理,当日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不能滞留现场一个工作日以上。
第五条一线员工培训上岗的管理
1.车间在新职工(包括临时工、轮换工)上岗前必须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工艺纪律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
对特殊工序(如焊接、电工、行车工、叉车工等),操作人员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上岗证书(或持颁发的具相同效力的许可证);
2.新产品批产后,应对班组长和生产工人进行新产品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可以在试产时同步进行),对受训人员的态度和掌握程度要进行检查和考核;
3.车间对于需要轮岗的员工要组织进行新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或相关人员认可后方可轮岗;
对于关键重要工序操作人员的轮岗,还必须经现场工艺口头或书面认可;
4.工艺人员应定期对各个部门进行工艺纪律的宣贯,保证工艺纪律的宣贯率;
5.车间还应对车间的安全、文明生产按相关规定要求(6S检查规范)进行负责。
第三章工艺纪律的管理
第六条生产中心(车间)负责工艺纪律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工艺部负责工艺纪律日常监督。
第八条企管办负责工艺纪律的考核。
第四章工艺纪律的检查制度
第九条工艺纪律实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
第十条日常检查:
车间主任、班组长和现场工艺员共同负责车间日常工艺纪律管理(并制订车间一级的工艺纪律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发现违反工艺纪律现象及时纠正,同时记录在工艺纪律检查表上。
对违纪人员进行考核处罚,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每月统计报送生产中心。
第十一条周检:
生产中心每周五以前进行一次工艺纪律检查,并填写“工艺纪律周检记录卡”,对车间进行考核,检查记录报工艺部。
第十二条月检:
由工艺部、生产中心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工艺纪律联合检查,并填写“工艺纪律月检记录卡”。
第十三条工艺部将周、月检查结果进行统计,报送企管办。
并把上月/上次检查结果不符合项作为下次检查的重点。
第五章工艺纪律的考核
第十四条工艺部按月对定期工艺纪律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通报并报送企管办,企管办根据检查结果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考核(评)。
第十五条工艺纪律的考核方式分为通报批评(或表扬)、罚款、奖励等三种形式。
违反工艺纪律的罚款收入作为工艺纪律考核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工艺纪律检查考核细则见附表一。
第十七条对各部门在周(月)检查中,每扣罚超过1分,进行50元的累积处罚(如:
扣罚3.2分,则罚款150),同样每奖励超过1分,进行50元的累积资金奖励。
第十八条多部门责任项目,按考核时部门责任分别计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工艺部负责修订、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
1.工艺纪律检查考核细则
2.工艺纪律月(周)检查记录卡
3.车间现场定置管理平面图
附表一:
工艺纪律检查考核细则
(现场作业管理部分)
项目分
考核内容
责任部门
考核(评)要求
备注
10
作业工位必须摆放与加工产品一致的作业指导书、工艺对照表、样板等工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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