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管云平台建设项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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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35
一、说明 35
1.适用范围 35
2.定义 35
3.适用法律 35
4.知识产权 35
5.禁止事项 36
6.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36
7.供应商诚信管理 36
二、招标文件说明 37
8.招标文件构成 37
9.招标文件的修改 37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37
10.制作要求 37
11.投标文件的内容 38
12.投标文件格式 39
13.投标保证金 39
14.投标有效期 3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0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0
16.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40
五、开标和评标 41
六、确定中标供应商 43
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3
八、中标服务费 44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45
第五部分国有资产监管云平台建设项目 47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47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51
一、投标书 51
二、报价一览表 52
三、投标价格表 53
四、货物(软件)详细说明一览表 54
五、偏离表 55
六、售后服务计划 56
七、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57
八、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58
九、销售业绩一览表 59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适用) 60
十一、授权委托书 61
十一、资格证明书 62
十二、退保证金要求格式 63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国有资产监管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采购名称及编号:
JM2015-A041);
2.用途:
办公需要。
3.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当具有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示: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可点击招标文件打开下载浏览,但须按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办理下载采购文件方为完成报名手续)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四、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网上下载。
供应商(包括江门市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登记后再下载招标文件。
供应商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政府采购网(,中文域名:
江门政府采购网)查阅或咨询本项目的联系人。
2.供应商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月日起至月日17:
30时止。
3.招标文件售价为:
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现金、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
2012002209024919681,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城西支行)。
否则,视同报名手续未完成,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及暂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
4.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并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五、供应商报名(提交下载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请将上述证件、执照、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给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核对,如在供应商登记时已核对原件的则不需要重复核对。
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仅代表履行报名手续。
供应商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确定。
六、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5年月日9:
00时至9:
30时。
2.投标截止时间:
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标时间:
2015年月日9:
5.开标地点: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
联系人:
李遴广、何剑婷
联系电话:
0750-3509013、3509007
传真:
0750-3509006
八、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元整(¥188000.00元)。
开户行:
中国银行江门城区支行
户名: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721157758422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月日
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为加快促进江门市云计算产业快速发展,有效解决系统重复建设,信息分散等问题,降低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和运行成本,江门市国资委此次决定使用云服务模式搭建江门市国资委国资监管云平台。
近几年来,江门国资委根据其职责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明晰企业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并完善监管管理体系,推动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而目前监管手段却相对落后,还基本停留在静态的、事后的管理阶段,缺乏对企业生产经营、财务资金、预算决算、投资融资等情况的动态收集与分析,监管具有明显的滞后性,无法实现对企业的动态监控和分析。
根据国家“十二五”信息化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江门市国资委要求搭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云平台,国资监管云是市云中心的有机组成部分,需充分考虑与市云中心的对接。
国资监管云平台的建设,有利于江门市国资委更有效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将管人、管事、管资产落实好,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项目目标
总的建设目标是:
统一平台、服务监管、规范流程、汇总数据、提升效率。
通过国资监管云平台建设,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优化监管流程、明确监管内容、规范监管程序。
实现云资源配置虚拟化、数据采集实时化、业务处理自动化、信息利用共享化、业务流程协同化、决策分析智能化,全面提高监管效率、质量和水平,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能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根据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要求,建立国资委监督管理机构的信息网络体系;
建立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分析系统,实现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化;
满足国资委、委内各科室、市属企业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业务处理与决策支持需要;
满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
满足江门市国资委对企业财务监管的需要。
具体有以下几点:
(1)建立国资监管云平台,实现国资监管信息化;
(2)监管和服务并举,通过监管促进市属企业提升管理;
(3)监管与服务、分析与决策的主动化和智能化。
3.项目原则
3.1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由于国有资产监管业务内容较多,本次项目建设只是涉及其中一部分,但考虑到监管云平台整体应用效果,项目的规划应该进行总体的规划,既要满足本次项目需求,同时也要满足未来业务扩展的需求,整体的建设方案应该可以分步实施。
3.2统一平台,统一标准
搭建江门市国资委国资监管云平台,形成云平台技术标准、国资监管的统一的数据标准,将业务监管信息标准化、统一化,满足国资管理和战略决策的需要。
3.3立足服务,协同共享
平台的建设应该改变监管旧观念,提倡服务新思想,力求实现市国资委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向服务型管理的转化。
要充分考虑到各个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避免数据孤岛现象的产生,通过云平台来实现涉及监管业务全面的信息共享、高效的业务协同,提高市国资委的运作效率,也确保国资信息的正确性、及时性。
二、总体要求
1.基本要求
系统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云平台安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有关标准要求。
投标人所作的业务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应完全满足用户需求。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的建设要求,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但不应作为投标人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的完整的详细要求,在编制国资监管云平台实施方案时,投标人应深入分析和充分考虑采购人对本云平台现在及未来发展的需求,设计出完整的优质方案,包括中标后立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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