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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零售额保持增长、占社零总额比重持续提升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网上零售额90065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如图1-2所示。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70198亿元,同比增长25.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提升至18.4%,较上年增长3.4个百分点,增速高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4个百分点;
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9867亿元,同比增长18.7%。
9
图1-22011-2018年中国网上零售交易规模
(三)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发力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8年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商品总额1347亿元,同比增长50%,如图1-3所示。
其中,出口561.2亿元,同比增长67%;
进口785.8亿元,同比增长39.8%。
与此同时,跨境电商领域的品牌出海、综试区建设等尝试也标志着跨境电商迈向升级发展的新阶段。
图1-32015-2018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总额
(四)电子商务就业规模日益壮大
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速,带动了更多人从事电子商务相关工作。
据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测算,2018年
,中国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达4700万人,同比增长10.6%,如图1-4所示。
图1-42014-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就业规模
二、电子商务支撑体系逐渐完善
(一)电子商务支付保持高速增长
网络支付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8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数据显示,2018年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5306.1亿笔,金额208.0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05%和45.23%,如图1-5所示。
图1-52013-2018年中国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生的网络支付金额
(二)快递业务量持续增长
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达到507.1亿件,同比增长26.6%。
其中,同城业务量累计完成114.1亿件,同比增长23.1%;
异地业务量累计完成381.9亿件,同比增长27.5%;
国际/港澳台业务量累计完成11.1亿件,同比增长34%。
如图1-6所示。
图1-62011-2018年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
三、电子商务法制环境不断健全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作为我国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电子商务进入历史发展新阶段。
随着我国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海关也与时俱进,积极尝试跨境贸易综试区、自贸区、保税仓等跨境电商新模式的新服务体系建设。
2018年2月,中国海关正在牵头制定《跨境电商标准框架》,作为世界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与服务的首个指导性文件,为跨境电商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第二部分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评结果与排名情况
一、全国省级行政区域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评结果
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旨在从发展规模、成长潜力、应用渗透、支撑环境四个方面全面考察各省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不仅关注电子商务既有的发展规模,同样重视各省电子商务的发展潜力、对传统经济的影响程度以及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
2018年全国省级行政区域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评结果如表2-1所示:
表2-12018年各省级行政区域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评结果
排
名
省份
2018年电子商务发展指
数
1
广东
65.60
2
浙江
52.62
3
北京
45.84
4
上海
38.87
5
江苏
33.05
6
山东
32.58
7
福建
31.44
8
四川
29.86
安徽
27.83
10
陕西
25.73
11
湖南
25.66
12
河南
25.22
13
重庆
24.67
14
湖北
24.64
15
江西
23.62
16
河北
22.24
17
天津
20.26
18
西藏
19.81
19
宁夏
19.47
20
吉林
19.33
21
海南
18.59
22
山西
18.48
23
贵州
18.46
24
云南
18.31
25
青海
18.08
26
辽宁
17.22
27
内蒙古
17.02
28
黑龙
江
16.72
29
广西
16.26
30
新疆
15.17
31
甘肃
12.85
(一)梯度划分
广东、浙江、北京、上海、江苏五个省份仍保持领先优势,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先导省份。
山东、福建、四川、安徽四个省份电子商务优势逐渐形成,属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第二梯队。
黑龙江、广西、新疆、甘肃四个省份电子商务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潜力省份。
其余省份的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处于中等位置
,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名次变化
2015—2018四年间各省名次变化如表2-2所示。
四年中的名次变化呈现出以下共同规律:
排名靠前的省份名次变化小,而排名中间与靠后的省份名次变动相对较大。
与2017年相比,各省排名变化不大,仅五省名次变化超过5位。
广东、浙江、北京、上海、江苏五省名次未发生变化,仍保持着前五名的位置,优势明显。
(三)均衡水平
图2-1反映了各省电子商务发展指数与平均水平的对比情况。
2018年共有10个省
份的电子商务发展指数高于平均值,省份数量高于2014—2017年。
同时,对比2017
年与2018年电子商务发展指数的方差可知,2018年,各省电子商务发展指数的差异水平降低,说明各省间电子商务发展差距有缩小态势。
图2-1各省份电子商务发展指数与平均值关系
表2-2各省级行政区域电子商务发展指数名次变化
2015名次变
化
2016名次变
2017名次变
2018名次变
-
↑1
↓1
↑3
↑2
↓2
↑4
↓3
↑8
↑10
↑15
↓5
↑6
↓4
↑5
↓6
↓13
↑7
↓9
↓14
↑9
↓12
↑12
↓7
↓11
↓10
黑龙江
↓8
二、全国省级行政区域电子商务分项指数测评结果
(一)规模指数
规模指数反映各省电子商务的发展规模,主要考察各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网络零售额、有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数等指标。
2018年各省规模指数测评结果如表2-3所示
。
表2-32018年各省级行政区域规模指数测评结果
2018年规模指数
100.00
61.62
58.22
50.28
48.36
46.28
24.40
24.29
21.91
20.25
19.95
15.90
14.61
14.38
11.28
11.25
9.76
8.64
7.38
7.25
6.67
内蒙
4.80
古
4.66
3.40
3.05
3.02
2.54
2.37
1.05
0.42
0.00
各省电子商务的规模指数呈现如下特征:
首先,广东、浙江、北京、上海、江苏五省继续领先全国,规模优势明显且稳固
同时,综合近几年各省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发现,除去上述五省外,山东、四川、福建、安徽等省份电子商务规模也处于全国前列。
同时,规模指数排名靠后的省份主要集中在西北地区,追赶力度有限。
其次,表2-4显示了2015—2018各省规模指数的名次变化,可以看出规模指数排
名变化不大,所有省份的名次升降均在5名以内。
表2-4各省级行政区域规模指数名次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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