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材技术协议修改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3067300
- 上传时间:2022-10-04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4.55KB
耐材技术协议修改Word格式.docx
《耐材技术协议修改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耐材技术协议修改Word格式.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用户方:
需方、供方、用户方三方根据中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用户方设计的一期工程直立兰炭炉(7.5万吨)的订货材料表,就粘土砖、高铝砖、粘土火泥等耐材的有关技术、质量服务等问题进行协商,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
1、总说明
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用户方一期工程直立炭炉(7.5万吨)用耐火材料设计、材
料、制造、检验和试验及供货范围等要求。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书的产品。
2、技术规定
2.1LZ-65高铝砖理化指标应符合GB/T2988-1987中的规定及设计院的设计要求,
同时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2.1.1.LZ-65高铝砖:
耐火度/℃≥1790,Al2O3含量≥65,常温耐压强度
/Mpa≥49,重烧线变化/%1400℃,2h+0.1~-0.4,0.2Mpa荷重软化温度/℃
≥1470。
2.1.2.LZ-55高铝砖:
耐火度/℃≥1770,Al2O3含量≥55,常温耐压强度
/Mpa≥44.1,重烧线变化/%1350℃,2h+0.1~-0.4,0.2Mpa荷重软化温度/℃
≥1450。
2.2粘土砖理化指标应符合YB/T5106-1993中的规定及设计院的设计要求。
2.2.1.粘土砖:
耐火度/℃≥1730,Al2O3含量≥40,常温耐压强度/Mpa≥25,重烧线变化/%1350℃,2h+0.1~-0.5,0.2Mpa荷重软化温度/℃≥1300。
2.3隔热砖理化指标应符合GB3994-1983中的规定及设计院的设计要求。
2.3.1隔热砖NG-1.0:
体积密度/g·
cm3≤1.0,常温耐压强度/Mpa≥2.94,热导率
(平均温度350℃±
25℃)/W·
(m·
K)-1≤0.5。
2.4钢纤维浇注料理化指标应符合YB/T5083-1997中的规定及设计院的设计要求。
2.4.1.钢纤维浇注料:
普通铝酸钙水泥结合高铝质含量60~65,SO2 23~30,CPO5~6,体积密度2.4~2.5(110°
),110±
5℃烘干后耐压强度/Mpa40~45,抗折强度/Mpa5~6钢纤维ME304含量5%。
2.5高铝火泥理化指标应符合设计院的设计要求。
2.5.1.高铝火泥:
耐火度/℃≥1500,粘结时间/min1~2,抗折强度/Mpa110℃
≥2.0,高温烧后≥5.9、1400℃。
2.6粘土火泥理化指标应符合设计院的设计要求。
2.6.1.粘土火泥:
耐火度/℃≥1300,粘结时间/min1~2,抗折强度/Mpa110℃
2.7硅酸铝纤维毡理化指标应符合设计院的设计要求。
2.7.1.硅酸铝纤维毡:
Al2O3+SiO2≥96,Fe2O3≤0.2,颜色白色,使用温度
1000℃以下。
2.8石棉绳理化指标应符合设计院的设计要求。
2.8.1.石棉绳2A:
烧失量%≤19.1-24.0,水份含量不大于%3.5,石棉绳的密度
≤g/cm31.00。
2.9.水玻璃理化指标应符合设计院的设计要求。
2.9.1.水玻璃:
模数M2.64,密度D/g·
cm31.3,波美度°
Be”45.7,不同温度下的黏度/Pa·
s50℃0.04280℃0.016。
3、偏差要求
3.1高铝砖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2991-87中的规定;
3.1.2高铝砖的扭度应符合GB/2991-87中的规定;
3.1.3高铝砖的熔洞应符合GB/2991-87中的规定;
3.1.4高铝砖的铁斑应符合GB/2991-87中的规定;
3.1.5高铝砖的缺棱、缺角长度及个数应符合GB/2991-87中的规定;
3.1.6高铝砖的裂纹和断面层裂应符合GB/2991-87中的规定;
3.1.7高铝砖的尺寸公差要求按国家、部颁标准和经设计院确认的图纸执行。
3.2粘土砖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4415-84中的规定;
3.2.1粘土砖的扭度应符合GB/4415-84中的规定;
3.2.2粘土砖的熔洞应符合GB/4415-84中的规定;
3.2.3粘土砖的铁斑应符合GB/4415-84中的规定;
3.2.4粘土砖的缺棱、缺角长度及个数应符合GB/4415-84中的规定;
3.2.5粘土砖的裂纹和断面层裂应符合GB/4415-84中的规定;
3.2.6粘土砖的尺寸公差要求按国家、部颁标准和经设计院确认的图纸执行。
3.3隔热砖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3994-83中的规定;
3.3.1隔热砖的扭度应符合GB/3994-83中的规定;
3.3.2隔热砖的熔洞应符合GB/3994-83中的规定;
3.3.3隔热砖的铁斑应符合GB/3994-83中的规定;
3.3.4隔热砖的缺棱、缺角长度及个数应符合GB/3994-83中的规定;
3.3.5隔热砖的裂纹和断面层裂应符合GB/3994-83中的规定;
3.3.6隔热砖的尺寸公差要求按国家、部颁标准和经设计院确认的图纸执行。
4、质量保证系统、试验和验收
4.1供方提供的检验证明应是经权威部门检验的结果;
4.2产品出厂前应对其品种、牌号、砖号、等级等进行注明;
4.3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面是全新的,烧制应均匀,不得过烧、欠烧,不存在渣蚀、花白,如有上述缺陷供方应无偿负责更换;
4.4所有高铝砖、粘土砖应分别进行装箱发运,并在包半装箱明显位置上标明砖号、数量;
4.5高铝砖、粘土砖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出厂前的挑选;
保证质量及图纸尺寸。
交货验收在金盛镁业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进行,每300吨对高铝砖、粘土砖进行外观、质量和几何尺寸验收。
如发生理化指标的质量问题由需方与供方共同派人送往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进行复检。
4.6开箱检验
产品到货后需方有权开箱检验,供方派遣代表3日内到现场参加开箱检验,如供方代表不到现场参加开箱检验,需方可自行进行这项工作。
5、供货范围、供货量及供货时间
5.1用户方7.5万吨兰炭炉炉体砌筑需:
LZ-55高铝砖1277.8吨,LZ-65高铝砖
488.011吨,粘土砖1036吨,隔热砖82.45吨、粘土火泥170吨、高铝火泥60吨、钢纤维浇注料160吨,硅酸铝纤维毡4.94吨、石棉绳0.5吨,水玻璃0.16吨,总
计3279.861吨。
5.2计划从2012年8月10日前到位总数的50%,2012年8月30日前全部到货。
注:
以上只是供货计划,供货时间、供货数量按砌炉实际情况定,需方需提前15天通知供方,供方须自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货
6、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6.1为了保证运输和转运过程中产品的完好,高铝砖、粘土砖的包装、标志、运输、
储存应符合GB/T16546-1996的规定。
6.2供方在交付所有商品时应同时提交产品量证明书。
7、技术资料和图纸
7.1用户方协调设计院向供方提供砖型图,供方收到图纸后认真审核,如有问题及
时与用户方、需方及设计院联系解决。
7.2如供方所采用的图纸和设计院提供的图纸不一致,发生一切后果由供方承担。
8、其他条款
8.1供方的生产计划、检验计划、交货计划和技术措施方案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
报送用户方,用户方在接到方案后3日内给予明确回复,供方、用户方双方协商无异议后方可安排实施。
供方按用户方规定的交货时间和提供的技术要求与规格制造并供货,如延误工期影响施工,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8.2供方承担的制作任务不得擅自转包、分包。
8.3供方承担的制作任务需接受用户方的监督,用户方代表在制作、监制和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异议时,供方需书面答复,并迅速采取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解决,处理后要经用户方代表签字,该过程所花费用由供方承担。
8.4用户方参加供方对耐材产品的检查、监督、验收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供货质量的责任。
8.5供方应对用户方监督、验收人员提供工作(包括检验资料、检验设备和计划方案)条件。
8.6供方在安排生产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用户方,供方应对产品进行质量测试和检验,用户方派人进行监制,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初检不合格不准装车发运。
8.7耐材产品在供方场地初验合格后发货,到用户方现场后,供方发货时必须附有随货清单,一式三份,交用户方主管人员签收,否则不予验收。
经用户方、供双方签字后的入库量做为供方的实际供货数量。
8.8按交货计划到达用户方交验时,用户方、供方现场检验,如发现数量与装车清单不符、质量与验收标准不符,用户方提出书面意见,供方应在用户方规定期限内迅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延误影响工期,供方负有违约责任。
8.9供方应做好砌筑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随货交付硅火泥外加剂,并负责解决在砌筑过程中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一切问题并做出书面答复给用户方。
8.10用户方、供方双方对质量有争议时,以国家耐材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为准,检验合格检测费用用户方承担,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供方承担。
9、此协议一式九份,需方三份,供方三份,用户方三份。
9.1、以上条款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与合同文本同样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内容与合同内容有冲突的,以合同内容为准。
10、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浙江盾安机电五交化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供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技术 协议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