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最新内审检查表Word下载.doc
- 文档编号:13058059
- 上传时间:2022-10-04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206.50KB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最新内审检查表Word下载.doc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最新内审检查表Word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最新内审检查表Word下载.doc(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责任部门
检查结果
备注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4.1.1
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工商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范围应有检验检测或技术服务内容)。
当机构法人不是最高管理者时,应对最高管理者授权并有授权文件,同时机构法人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体系文件中应规定“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独立法人单位是否有法人授权文件,并愿为机构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机构应明确其内部组织构成,并通过组织结构图来表述。
明确管理、技术运作、支持服务的职责及组织部门。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有公正性声明或承诺及相关的程序或制度,
无违规现象(含信用等级等行业规定)。
4.1.4
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建立保证检验检测公正和诚信的程序,以识别影响公正和诚信的因素,并消除或最大化减少该因素对公正和诚信的影响。
2、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有公正性和诚信的承诺(不受行政和商业的、相关利益的干预)。
3、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程序。
当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时,能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4、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如有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是否进行识别,是否有制度、有措施保证不受影响。
实施情况是否满足要求。
5、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机构应以文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等方式确保不录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检验检测人员。
4.1.5
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是否建立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是否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2、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是否制定并实施保密规定或措施,并进行保密教育,有记录可查。
4.2.1
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机构应制定人员管理程序,该管理程序应对机构人员的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2、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
机构是否与其人员签订合同,是否证实与其建立了录用关系、劳动关系、聘用关系。
(查:
社保、医保)。
3、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是否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并有相应权力和资源确保管理体系运行。
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结构和数量、受教育程度、理论基础、技术背景和经历、实际操作能力、职业素养等是否满足工作类型、工作范围和工作量的需要。
4.2.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对公正性做出承诺;
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
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提升客户满意度;
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
(否有相应权力和资源,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予 管理层是否对公正性做出承诺;
是否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是否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是否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是否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
是否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是否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是否提升客户满意度;
是否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
4.2.3
1、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
机构是否配置与技术领域相适应的一名或多名技术负责人组成技术管理层,全面负责技术运作。
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是否在管理体系文件中予以规定,并有证据材料证明满足规定要求。
2、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
机构是否配备质量负责人,其职责和权利、任职条件是否在管理体系文件中予以规定,并有证据材料证明满足规定要求。
质量负责人是否能与机构决定政策和资源的最高管理者直接接触和沟通。
3、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机构是否指定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的代理人,以确保机构的各项工作持续正常地进行。
4.2.4
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
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查人员技术档案,授权签字人是否经机构提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现场考核授权签字人是否符合要求。
抽查报告,是否存在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情况。
4.2.5
1、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
体系文件是否规定人员或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使用条件等。
所有从事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是否有考核、评价合格证据,是否持上岗证上岗。
2、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是否建立了监督工作程序。
是否制定了监督计划,监督的重点尤其是在培人员、新上岗人员、结果不满意的人员或操作关键项目的人员是否进行了监督。
监督员的数量和专业领域能否覆盖能力范围,是否有任命文件,监督员是否符合条件要求。
人员监督计划和监督活动实施与评价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4.2.6
1、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
是否制定人员培训和管理程序,是否分析培训需求和有效实施培训。
2、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
制定的人员培训计划是否合理,是否与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
是否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4.2.7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记录包含能力要求的确认、人员选择、人员培训、人员监督、人员授权和人员能力监控。
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人员技术档案,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4.3.1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上述场所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场所、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
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全覆盖各类场所。
管理体系的运行是否覆盖到相关场所。
4.3.2
1、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
现有的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均有利于检验检测活动的正确实施;
是否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
2、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机构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抽样、检验检测时,对环境条件和设施的控制是否作出合理安排,是否有相关记录。
4.3.3
1、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对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设施和环境的技术要求是否有文件规定。
对结果质量有影响的场所是否有监测、控制等保证设施,是否进行了记录。
2、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当环境条件已经危及到检验检测结果时,是否立即停止检验检测;
对已检验检测的数据是否按无效处理,并执行不符合检验检测工作程序。
4.3.4
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的因素。
是否有建立内务管理程序文件,是否包括有关健康、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相关规定和必要措施,实施是否有效。
2、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
对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是否进行了有效的隔离;
是否能有效地防止相互(交叉)污染的发生。
3、检验检测机构应对使用和进入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受控区域是否明确,进入受控区域是否有文件规定并按规定执行。
4.4.1
1、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是否配备了正确进行检验、检测的全部设备,其量程、准确度等是否满足要求。
检验检测的设施是否能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2、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标准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租用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时,应确保:
a)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本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
b)本检验检测机构可全权支配使用,即:
租用的仪器设备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并对使用环境和贮存条件进行控制;
c)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备的使用权;
d)同一台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用租赁和资质认定。
租用设备是否纳入机构的管理体系;
是否由机构全权支配使用;
是否由机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
租赁合同中是否明确租用设备的使用权;
是否存在同一台设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RBT214 2017 检验 检测 机构 通用 要求 最新 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