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国家职业认证)学习班.doc
- 文档编号:1305236
- 上传时间:2022-10-20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899.50KB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国家职业认证)学习班.doc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国家职业认证)学习班.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国家职业认证)学习班.doc(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认证办公室
招生函〔2011〕
2011年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国家职业认证报考通知
---企业最紧缺的人才,企业最实效的岗位
各企事业单位:
随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正式实施,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资纠纷再所难免,给人事管理者带来颇多麻烦,企业败诉案件中有80%以上是与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及相关法律知识匮乏有关,企业的管理层和人力资源部门迫切想了解和加强处理相关劳动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技巧,在国外众多大型企业中,有近90%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拓展了法务服务,市场对人力资源法务方面的专业人才需求迅速增加,目前中国人力资源法务人才的市场缺口达到100万人以上,为此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全国紧缺人才办公室推出了《人力资源法务师》取证培训项目。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课程是运用和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作用于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使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为企业及劳动者合法合理解决相关的劳动纠纷。
让学员在最短时间学习并掌握人力资源管理法务知识,破解劳资关系,为企业减少管理成本。
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与国际前沿接轨,更好地完善人力资源工作者的能力与素养,铸就高级法律与人力资源双向复合型人才。
为学员日后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学员的职业生涯带来新的提升和保障!
《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可作为从事高级管理岗位与高尖端技术岗位的重要能力证明,全国通用、政府官方网站可查、终身有效!
欢迎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
具体事宜如下:
认证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培训机构:
全国紧缺人才办公室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认证办公室
一、《人力资源法务师》培训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劳动就业制度
第一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三章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劳动合同制度概述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试用期制度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六章企业裁员
第七章劳动合同续延与终止
第八章经济补偿及赔偿制度
第九章劳动报酬制度
第十章工作时间制度
第十一章休假制度
第十二章特殊员工的劳动管理
第十三章企业规章制度建设
第十四章劳务派遣用工制度
第十五章非全日制用工制度
第十六章特殊情况下的用工形式
第三部分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章社会保险制度
第二章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四部分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第一章劳动监察概述
第二章其他部门劳动监督检查
第五部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第一章劳动争议成因和预防
第二章劳动争议案件调解
第三章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审理
第四章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审理
第六部分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有效规避和防范
第七部分劳动立法的趋势与展望
二、《人力资源法务师》报考对象:
1、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人事(劳资)主管、薪资福利主管、绩效主管、社保主管、培训主管、招聘主管,工会、企业法律顾问;人事部、劳资部、办公室、综合部、企管部、法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2、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理部门。
三、《人力资源法务师》报名所需材料:
开班前将报名回执表填写完整后传真至010-52283994。
请将最高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小二寸蓝底证件照4张,提前邮递我中心办。
四、《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颁发机构:
《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证书(带国徽)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规定,该证书可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是从业人员晋升、加薪、求职,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全国通用、国家人保部官方网站查询、终身有效!
五、培训时间、地点
2011年12月01日至04日广州市(01日全天报到)
2011年12月08日至11日北京市(08日全天报到)
2011年12月15日至18日昆明市(15日全天报到)
培训班详细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收到报名回执后在开班前一周发放。
六、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收费标准
全国统一收费:
32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证书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汇款账户
全称:
国资教培企业管理发展(北京)中心
帐号:
0200226309200049826
开户行:
工行北京洋桥支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52481022
传真:
(010)52283994
联系人:
沈冰:
13220103334
E-mail:
huo588@
附件:
报名回执表
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培训认证办公室
----国资教培企业管理发展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报名回执表
传真:
(010)-52283994
单位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学员姓名
工作部门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E-mail:
经研究决定,参加于2011年月日至月日在市举办的《人力资源法务师》培训取证课程。
是否需要住宿:
住宿()不住宿()
1、请将回执表填写清楚后传真至我中心办传真电话:
010-52283994
或E-mail:
huo588@
2、地址:
北京市马家堡西路36号院3号楼2529室沈涛收邮编:
100068
3、所需款项请汇至我中心,以便尽快为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4-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高级 人力资源 法务 国家 职业 认证 学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