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防碰撞措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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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平面布置图 17
1
锦绣星城(三期)工程Ⅱ标段塔吊防碰撞措施方案2012年03月
1、编制依据
序号
名称
编号
本工程施工图纸
2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
本工程塔吊基础施工方案
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2006
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2011修订版)
6
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T5972-2006
7
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
JGJ/T187-2009
8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2010
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1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第373号令
1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国务院第393号令
1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第493号令
15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部第166号令
17
QTZ63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集锦路与夷兴大道交汇处,东临夷陵区城标,由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
总建筑面积73000㎡,工程拟建建筑物由2#、3#、4#、12#住宅楼和1#商业楼组成。
2#、3#、4#楼地上18层,地下1层;
12#楼地上22层,地下1层;
1#商业地上2层,地下1层。
每栋楼具体概况如下:
楼号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标准层面积(㎡)
基础底标高(m)
檐口高度(m)
长×
宽
(m)
备注
2#楼
剪力墙
13758
739.1
-3.45
54.75
57.8×
2#塔附着于2#楼
3#楼
4#楼
13814
741.3
1#塔附着于4#楼
12#楼
27183
1149.5
-5.35
66.90
82.6×
18.9
3#塔附着于12#楼
1#商业
框架
6748
3322
-4.8
10.65
71.1×
56.4
本工程2#、3#、4#楼±
0.00标高相对于绝对标高71.40m,12#楼及1#商业±
0.00标高相对于绝对标高69.50m。
根据工程需要,共安装3台QTZ63塔式起重机,分别为1#(50米臂)、2#(50米臂)、3#(55米臂),具体详见附图1塔吊平面布置图。
3、塔吊型号及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表3-1塔吊型号及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塔吊编号
塔吊型号
回转半径
独立高度
最大起重量
(t)
端部起重量
1#、2#
QTZ63
50
39
1.3
3#
55
1.0
表3-2设备情况表
产权单位
宜昌三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设备备案证证号
鄂ET-T01178
设备名称
塔式起重机
设备型号
起升高度
39/140米
额定其中力矩(起重量)
630KN.M
生产厂家
湖北江汉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出厂日期
2011年5月8日
4、危险源分析及应对措施
4.1交叉作业
根据塔吊平面布置1#塔和2#塔相互交叉,交叉作业时存在风险。
应对措施:
1#塔和2#塔中心距离为81.74m,臂长均为50m,大臂端部与塔身的距离为31.74m,满足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2m。
故本工程主要考虑垂直方向的高差。
具体如下:
1)限定塔吊高度:
根据工地现场情况,两机大臂高度要错开,至少保持不小于2m的垂直间距,在两机塔臂交错时,吊物或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即距塔吊中心31.74m范围内,防止吊钩相撞和吊绳与大臂相撞等恶性事故发生。
在各塔上设报警装置,相邻塔进入交叉区域时立即报警,对两塔交叉作业时塔司及信号工应高度重视。
2)各塔的升塔应按固定的次序进行,每次升塔后可能相交的各塔应留有与相邻各塔均不小于2m以上的安全高差。
1#与2#塔顶升后与相邻塔高差不满足最小安全距离时,对相邻塔采取降塔措施。
严禁两塔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吊物。
(塔吊初始安装高度各塔高差关系详见本工程塔吊安装方案,塔吊各安装阶段顶升高差详见本工程塔吊附臂方案)
4.2顶升加节
塔吊顶升加节时相邻塔可能正在作业,存在较大危险。
塔吊顶升加节时相邻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即1#塔顶升时,2#塔停止作业;
2#塔顶升时,1#塔停止作业。
4.3临时设施
1#、2#、3#塔吊大臂回转范围内有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塔吊作业时可能出现高空坠物。
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均搭设钢管架防护棚,防护棚顶部满铺双层脚手板并在防护棚外侧设警示牌。
4.4停电
塔吊在吊运重物过程中可能会突遇停电或故障,长时间悬挂重物有重大安全隐患。
应将所有控制器拨至“0”位,断开总电源。
由专业维修人员间断地用手打开起升卷扬机制动器或打开拉闸把手,让起吊物下降,每次下降较短距离,下降速度不得超过额定速度,最后使吊物降至地面。
如吊物下面有障碍物及房屋时,先将吊物降至离物体或房屋上方安全距离内,然后采取将同转装置制动或拉缆风绳措施,不让其在风力作用下同转;
将塔吊臂架回转转至空旷的场所、或回转到建筑物安全部位、或临时搁置在能承载吊物吨位的钢平台上并加以监控,并制动同转,在吊物下方设置警戒区域,并有专人监护,不让人员在吊物下走动或作业。
4.5相邻在建建筑物
3#塔与南侧已搬迁入户的11#住宅楼以及与西侧即将开工的1A#28层住宅楼有冲突。
对3#塔进行回转限位,使其在180度范围内旋转。
控制4#塔所在部位C-1区施工进度稍先于南侧酒店A区进度,先行进行附臂顶升,另外4#塔与7#塔有冲突,施工时控制7#塔所在部位F-2区的施工进度先行进行附臂顶升。
4.6临边道路
3#塔大臂范围内有小区主干道,行走车辆、人员较多,塔吊作业转向小区道路方向可能会对行车造成影响。
当塔臂转向道路时,小车应退到围墙范围内。
5、群塔安全运行防碰撞措施
5.1根据本工程施工需要,共设立3台塔吊,1#、2#塔运行轨迹是全回转,3#塔对其设定限位,不让其转向马路及现有建筑物,各塔大臂覆盖区域有交叉区域,所以在塔吊使用的时候,如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很可能造成塔吊碰撞,因此为确保群塔的作业安全,特对本工程群塔作业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5.1.1限定塔吊高度:
根据工地现场情况,1#和2#两机大臂高度要错开,至少保持不小于2m的垂直间距,在两机塔臂交错时,吊物或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即距塔吊中心31.74m范围内,防止吊钩相撞和吊绳与大臂相撞等恶性事故发生。
与相邻工地的塔吊高度差应在2m以上。
5.1.2各塔的升塔应按固定的次序进行,每次升塔后可能相交的各塔应留有与相邻各塔均不小于2m以上的安全高差。
5.1.3群塔作业时,严禁两塔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吊物。
5.1.4工地所有管理人员应全员重视塔吊作业的安全工作,塔机的使用由总工长或由总工长授权的管理人员统一调度。
各塔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吊司机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5.1.5各塔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重钢丝绳;
相临塔吊的信号工,必须站在能看到自己塔吊和对方塔吊的起吊场地和卸料场地的地方指挥。
各塔信号采用不同的频段,且固定使用,不得随意更改。
5.1.6每天上班前,塔机班组长必须对各塔塔吊司机及信号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其签字保证。
每周对塔吊司机及信号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5.1.7各塔的信号人员和塔司应固定,每塔只接受本塔信号人员的指挥,各塔塔司有权拒绝来自非本塔信号人员的指挥。
5.1.8各塔信号人员在进行指挥时,应密切注意周围各塔的动向,当有可能发生碰撞时,应采取信号延时等防止碰撞的措施。
5.1.9各塔塔司在进行转臂动作时,应密切注意周围各塔的动向,当有可能发生碰撞时,应采取动作延时等防止碰撞的措施。
5.1.10下班时,各塔应将小车收至塔身部位。
5.1.11塔吊起吊物体后,应尽量将物体收至靠近塔身处才转动大臂。
5.2坚持群塔作业运行原则
a、低塔让高塔原则:
一般高塔均安装在主要位置,工作繁忙,低塔运转时,应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b、后塔让先塔原则:
塔机在重叠覆盖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c、动塔让静塔原则:
塔机在进入重叠覆盖区运行时,运行塔机应避让该区停止塔机。
行走式塔机应避让固定式塔机。
d、轻车让重车原则:
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e、客塔让主塔原则:
另一区域塔机在进入他人塔机区域时应主动避让主方塔机。
f、同步升降原则:
所有塔机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升降,以满足群塔立体施工协调方案的要求。
5.3制定防碰撞管理措施:
由于本工程塔吊共设置3台塔吊,必须及时对塔吊司机及信号工进行专项交底,明确各塔吊的旋转范围以及相互避让原则。
5.3.1塔吊司机和信号工入场后,要由项目安全部门和机械员统一进行交底,明确各项管理措施和责任划分。
加强各塔吊之间塔吊司机和信号工之间的联系,采用对讲机进行直接指挥,不准采用哨子,避免误指挥。
5.3.2凡可能造成交叉作业的塔吊双方均需签订交叉作业安全协议书,并对双方的塔吊司机、信号工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5.3.3有发生碰撞可能得各塔之间,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若因为一方原因不遵守防碰撞措施要求,发生碰撞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如因为双方或多方原因发生碰撞造成的一切损失,经项目安全主管部门与双方或多方共同协商解决,纠其原因、查明责任,按各方责任大小进行不同的处理。
5.3.4所有的塔吊司机和信号工必须有政府主管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无证上岗。
加强塔吊操作人员的教育,使用高素质的塔吊操作人员,避免由于塔吊操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
5.3.5除本塔吊信号工外禁止任何人和其他塔吊信号工对该塔吊进行指挥作业,塔吊司机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作业,信号工在指挥过程中,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转臂过程,同时还需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铃声。
5.3.6塔吊顶部、大臂端部、尾部设置小红旗,夜间设置警示灯,便于塔司观测对方塔吊位置。
5.4群塔安全管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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