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办法(讨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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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办法
(讨论稿)
按照建立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的总体设想,为进一步调动系(部)的积极性,实现学院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管理工作的内容和任务
1、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
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2、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
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二、院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与职责
1、院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学院是主持学院教学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全院实行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
院级管理机构应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把握办学方向,确立明确的奋斗目标,制定教育教学规划和实施程序;应研究教学及其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应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应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办学效益。
2、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工作。
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由院长办公会议或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教务处是学院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
三、系(部)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职责
1、系(部)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各系(部)是学院领导下的、有一定办学权利的管理实体,负责本教学单位的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和党建等各项工作。
系(部)级管理机构应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高职教育为主体,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有效管理教学过程,调动本系(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不断增强自身的办学实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系(部)级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
各系(部)由主任全面负责本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
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系(部)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
系(部)各教研室、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教学工作与专业建设的研究、咨询机构,应定期研究本系(部)的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等重要工作,并向系(部)党政联席会议提出有关建议。
系(部)教学科研管理科科长具体负责本系(部)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四、院系两级教学管理的职责划分细则
根据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的地位和主要职责,其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细分如下:
序号
职责名称
学院的职责
系(部)的职责
1
教学计划编制
根据学院的整体地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负责制定培养计划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审定系(部)编制的专业教学计划,并下发执行。
按照学院制定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制订专业教学计划,经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2
教学运转安排
按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并负责审核各系(部)的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编排必修课程总课表。
负责落实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本系(部)应承担的教学任务,在教务处的统筹下编排本系(部)课表;按学院要求提出实验(实训)课安排和耗材计划。
下达选修课的教学任务;负责编排相应的课表,并安排全院有关学生选课。
负责按要求进行选修课的申报,并落实选修课的教学任务。
负责全院各类教材的预订、采购、发行、翻印和发放工作。
按照学院教材征订管理办法,选定并提交教材的预订,办理教师用书的领用事宜。
检查、监督全院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审批停、调课申请。
提出并审查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调整意见;审查教师的停、调课申请,报学院教务部门批准。
负责全院教室的统一调配;审批公共教室的临时性申请。
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使用教室,提出临时教室使用申请
3
考务管理
负责审核提前考试的申请,协调安排考场、考试时间等。
审查所在单位教师提出的提前考试申请,报学院教务部门批准。
负责编制期末考试周的公共基础课考试安排表;安排监考和考场评估工作;负责安排各系(部)试卷印制工作;审核全院各类课程考试的违纪、作弊等处理结果。
课程所在系(部)负责试卷的审查、送印、装订、密封等工作;学生所在系协助做好本系(部)学生各类课程考核的监考和考场评估工作;认定各类考核中的违纪、作弊现象等。
牵头组织学期补考和毕业清考工作。
按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学期补考和毕业清考。
4
成绩管理
负责全院成绩的汇总、统计、分析及管理;负责对院外提供成绩证明。
课程所在系(部)负责本系(部)所开设课程的成绩网上提交;学生所在系负责本系(部)学生成绩、学分等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和管理。
负责审核学生的查卷申请,并审批成绩的更正手续。
课程所在系(部)负责成绩查询,并办理更改手续,报教务处批准。
5
学籍管理
负责组织上级安排的学生各类电子注册等工作。
负责本系(部)学生电子注册的全部信息收集、审核等工作。
负责审核转学、转专业、退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申请,并报学院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负责审查转学、转专业、退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申请;审批本系(部)同一专业内的专业方向调整申请,并报教务处备案。
核发肄业证、结业证、毕业证等。
负责审查本系(部)学生的肄业、结业、毕业资格等情况,并将结果报学院教务部门审核。
6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做好院级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协助院督导室开展全院性教学督导工作。
做好本系(部)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督导员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并向学院提出改进意见。
组织全院性教学检查和全员评教,并经学院批准后,公布检查结果和评教结果。
组织本系(部)的各类教学检查和全员评教,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部门备案。
负责全院专任教师和申请晋升职称教师的教学综合考核审定工作。
负责本系(部)申请晋升职称教师的教学综合考核工作。
制定教学(实验)工作量计算办法,核定各系(部)工作量。
负责审核报送本系(部)具体人员的工作量,并报学院核实。
7
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制定学院教学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审定各系(部)教改方案;定期发布教改动态信息。
提出本系(部)教学改革方案,经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随时收集各类教改信息,报学院汇总。
发布教改项目指南,组织教改项目评审,核定资助经费意见。
负责本系(部)教改项目的申报、推荐及过程管理等工作。
组织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审;负责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负责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协助学院教务部门进行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
8
教学基本建设
制定全院专业发展规划,组织申报新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
制定本系(部)专业建设规划,申报新专业和示范(建设)专业。
制定全院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各类课程建设的申报、检查和评估。
制定并实施本系(部)的课程建设规划,申报和建设各类课程建设项目。
制定全院教材建设规划,评选院级优秀教材(讲义)及立项。
负责本系(部)各类教材的建设工作,推荐院级优秀教材(讲义)及立项。
制定全院实践教学建设规划并组织检查、评估工作。
负责制定本系(部)实践教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订全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设备购置计划。
提出并组织实施本系(部)实验教学建设规划和年度设备购置计划。
制定编写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的原则和要求,经学院批准后印发执行。
按照学院制定的原则和要求,编写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经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对全院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本系(部)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院教学经费的分配和教学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使用。
负责本系(部)教学经费的管理和教学方面立项经费的申请使用。
9
其它教学管理工作
编制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计划及分学期计划;指导各系专业建设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
编制本系(部)教学工作年度及分学期计划;主持本系(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及时向学校教务部门提出教学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组织召开全院性教学工作会议;负责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组织召开系(部)教学工作会议;负责制定本系(部)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发布教学工作信息。
起草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学院批准后实施;撰写学院人才培养年度质量报告。
制定本系(部)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本系(部)年度教学工作;撰写本系(部)人才培养年度质量报告。
负责全院性教学文件资料、外来文件资料、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和学院教学基本信息的计算机管理工作。
负责本系(部)教学文件资料、外来文件资料、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和本系(部)教学基本信息的计算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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