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职责及有关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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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职责及有关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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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职责及有关事项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职责及有关事项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职责及有关事项
一、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职责市委组织部:
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及全市人才队伍建设。
市委办公室:
会同市委组织部为市委领导提供人才工作的决策依据,做好全市人才工作重要政策、规定常委会研究前的准备工作及市级领导联系企业、高层次人才代表等工作的协调、服务。
市政府办公室:
会同市委组织部为市政府领导提供人才工作的决策依据,做好全市人才工作重要政策、规定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前的准备工作及市级领导联系企业、高层次人才代表等工作的协调、服务。
市委宣传部:
负责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宣传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市委统战部:
会同市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党外人才队伍建设。
市委政研室:
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加强人才各项工作的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及经验交流。
市编办:
负责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调整编制。
市人事局:
会同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全市优秀人才表彰奖励工作。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拟定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培育、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做好各级各类专家、人才引进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为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市发改委:
负责将人才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全市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的项目争取及资金筹备工作。
市经委:
负责制定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指导、协调、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和人才的对接工作。
市教育局: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扩大办学规模,加大培养与培训力度。
市卫生局:
负责制定地方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按有关标准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的资格推荐、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医学科学研究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新技术开发推广工作。
市农牧局:
负责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培训、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抓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制定全市企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市科技局:
负责制定全市科技人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科技人员承担国家、自治区、市各类科技项目,完善科技项目评价机制,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发挥科技人员创造性和离退休科技人才积极性以及营造科技人才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做好科技人才的表彰奖励工作。
市科协:
负责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宣传表彰科技工作者,知道全市自然科学类学会的活动并组织相关的研讨会,压滤机滤布厂家及时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愿望和呼声。
市公安局:
做好留住现有人才和吸引外来人才的户籍准入等工作。
市委党校:
会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围绕大力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做好党政人才培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承担部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任务。
市法制办:
会同市人才办,对政府部门制定的人才管理各项规定进行审查。
市统计局:
承担人才统计调查方面的相关工作任务,提出对策和建议。
市文化旅游局:
负责制定全市文化艺术、旅游人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文化艺术、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市总工会:
负责全市劳动模范人才的推荐、评选、表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团市委: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优秀杰出青年人才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及其他各类优秀青年人才。
建立健全青年人才库,积极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市妇联:
负责全市优秀妇女人才的推荐除尘滤布、评选、表彰工作,加强妇女人才的培养,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妇女党政人才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联系高层次妇女专业技术人才及其他各类优秀妇女人才。
市工商联:
配合市委统战部等有关部门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二、成员单位代表续接事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人员,因工作调整或其他原因岗位发生变化者,新接任其职务的同志自然替补为成员单位代表。
三、联络员工作职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定1名科室负责人担任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
各县(区)、市直其他各部门也要指定联络员,及时联系报送人才工作相关情况。
联络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市领导联系企业及高级人才代表。
2、协助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做好人才工作。
3、负责本单位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的沟通、联系。
4、及时报送本单位与人才工作相关的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职责及有关事项》
附送: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市委组织部
1、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定期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2、了解掌握全市人才工作开展情况,针对人才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完善相关规定和意见,探索人才工作新机制。
3、牵头制定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牵头或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
4、负责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人才,建立和不断完善全市人才信息库。
负责市领导联系优秀人才的服务工作。
5、负责全市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协调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承担全市优秀人才培养、选拔、考核和推荐使用工作。
6、会同市人事劳动保障局牵头组织全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配合有关部门对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人才典型进行宣传。
7、负责对全市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8、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委宣传部
1、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参与全市优秀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
2、负责做好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报道。
制定全市人才工作宣传报道方案。
组织新闻媒体宣传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及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3、会同市委组织部积极做好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宣传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4、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委统战部
1、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参与全市优秀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实施党外人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3、协助工商联做好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工作。
4、参与全市党外人才的培养、选拔、举荐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党外人才信息库。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才政策和党外人士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
6、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编办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
2、围绕人才强市战略,研究、制定并实施有利于人才队伍建设的编制管理政策和措施。
3、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参与全市优秀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
2、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资源开发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培训,管理及宏观指导工作
3、会同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联系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和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
4、负责全市各类人才的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我市国家公务员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5、负责培育、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的选拔申报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的组织评审工作。
6、负责制定全市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和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负责全市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资格评审工作。
7、会同市经贸局做好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8、会同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做好全市优秀人才表彰奖励工作。
9、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参与全市优秀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
2、负责将人才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才发展的匹配研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出人才发展的规划性意见。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与全市科技发展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需要相适应的中长期人才规划;对市重点公共工程、支柱产业、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咨询评估。
4、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经济贸易局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参与全市优秀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并负责组织实施。
加快培养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提高全市各种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整体素质。
3、会同有关部门了解掌握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基本情况,研究提出调动企业经营者积极性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企业家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4、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建立和完善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联系一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立和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人才信息库;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人才典型进行宣传。
5、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教育局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参与全市优秀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
2、负责做好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加快骨干教师优秀群体的人才队伍培养;加强学校培训和教研制度建设,努力培养一批在全市有影响的名教师。
3、负责联系和掌握一批骨干教师,建立和不断完善教育系统人才信息库。
4、配合有关部门对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人才典型进行宣传。
5、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科技局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压滤机滤布厂家计划;参与全市优秀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
2、负责组织科技人才承担区、市各类科技项目,完善科技项目,完善科技项目评价机制,指导做好科技成果的转化。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为科技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4、会同市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全市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工作,联系一批优秀科技人才,建立和不断完善科技人才信息库。
5、负责引导科技人员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行、技术服务、技术引进等工作,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并做好科技奖励的组织评审工作。
6、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财政局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
2、负责研究制定年度人才工作经费预算审定、资金核拨及管理规定,为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
3、参与制定、修改、完善有关人才待遇的各类政策规定、办法。
4、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农业局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
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优秀人才尤其是农业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
3、会同人事劳动保障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建立和不断完善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
4、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科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人才典型进行宣传。
5、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文化体育局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
2、负责做好文化体育系统人才工作,制定和实施全市文体艺术人才发展规划,做好全市文体艺术人才队伍建设,联系一批优秀文体艺术人才,建立和不断完善文体艺术人才信息库。
3、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卫生局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
2、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卫生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做好全市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联系一批优秀医护人才,建立和不断完善卫生系统人才信息库。
3、制定有利于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配套政策、措施;配合有关方面认真组织实施优秀人才工程,做好全市优秀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卫生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建设、医疗科技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
5、除尘滤布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公安局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
2、负责全市引进人才及配偶子女的落户工作,研究、制定有利于人才流动的户籍管理、政策、措施。
3、负责全市人才重大活动的交通指挥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各类人才的人身、财产安全。
4、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畜牧局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畜牧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
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优秀人才尤其是畜牧科技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
3、会同人事劳动保障局等部门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建立和不断完善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
4、配合有关部门对畜牧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人才典型进行宣传。
5、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林业局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全市林业技术推广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
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优秀人才尤其是林业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
3、会同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联系一批优秀林业技术实用人才,建立和不断完善林业系统人才信息库。
4、配合有关部门对林业系统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人才典型进行宣传。
5、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水利局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全市水利技术推广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
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优秀人才尤其是水利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
3、会同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联系一批优秀水利技术实用人才,建立和不断完善水利系统人才信息库。
4、配合有关部门对水利系统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人才典型进行宣传。
5、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计局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
2、负责做好全市人才资源队伍调查研究工作,了解掌握人才队伍的分布情况,承担人才工作各阶段的统计咨询服务工作,为制定全市人才政策提供决策性依据。
3、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扶贫办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
2、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科技扶贫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任务。
4、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法制办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
2、会同市人才办对政府部门制定的人才管理规章和政策进行审查,参与全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有关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重大问题的综合性调查研究。
4、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委党校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
2、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做好全市科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层次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
3、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工会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
2、负责全市劳动模范人才的推荐、评选、表彰等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4、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市委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规划。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优秀青年人才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3、协助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各类优秀青年人才。
4、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妇联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
2、负责全市优秀妇女人才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妇女党政人才建设工作,协助市委、政府联系各类优秀妇女人才。
4、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科协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
2、负责组织科技人员开展学术交流、科技普及、技术推广等活动;配合市人事劳动保障局等部门组织人才洽谈会和吸引市外智力为我市服务。
3、采取多种形式,密切与科技人才的联系,加强科技人才与市委、政府之间的联系。
4、配合有关部门对科技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人才典型进行宣传。
5、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商联
1、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
2、配合市委统战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的培养和推荐工作,在各级人大、政协换届前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联系非公有制企业的优秀管理人才。
3、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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