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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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存栏三百头以上;
家禽存栏一万只以上;
牛存栏五十头以上;
羊存栏五百只以上;
兔存栏三千只以上;
其他畜存栏一百头以上。
第三章备案程序
第六条备案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备案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向所在地乡镇畜牧兽医站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申请表》(附件2);
(二)乡镇畜牧兽医站收到备案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符合规定的报所在地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备案;
(三)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发给畜禽养殖代码;
(四)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应及时汇总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备案情况,上报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
第四章养殖档案
第七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法建立养殖档案(附件3),载明以下内容:
(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三)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四)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畜禽养殖代码;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内容。
乳畜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档案还应当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载明生鲜乳生产、检测、销售情况。
第八条饲养种畜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养殖代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附件4)。
种畜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第九条政府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推进养殖档案的规范化建设。
第十条养殖档案保存时间:
商品猪、禽、兔等为2年,牛为20年,羊为10年,种畜禽长期保存。
第十一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要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档案记录与管理工作,养殖档案记载的信息应当连续、完整、真实。
第五章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对已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实行动态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对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模标准、备案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当注销其畜禽养殖代码。
第十三条对符合备案要求而未申请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不得发放畜禽养殖代码,不得享受国家和本市的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已备案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未按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不得享受国家和本市的相关优惠政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由县级以上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天津市各区县养殖代码格式
1202250000
蓟县
1201150000
宝坻区
1201140000
武清区
1202210000
宁河县
1202230000
静海县
1201100000
东丽区
1201120000
津南区
1201110000
西青区
1201130000
北辰区
1201070000
塘沽管委会
1201080000
汉沽管委会
1201090000
大港管委会
附件2:
天津市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名称
养殖品种
地址
邮编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规模(头、只)
(一次性最大存栏)
现存栏(头、只)
畜禽养殖场(小区)有关情况简介
一、生产场所和配套生产设施(主要生产工艺):
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数量和水平(专业技能):
三、《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
四、畜禽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设施:
乡镇畜牧兽医站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备案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附件3
附件3-1:
单位名称:
畜禽养殖代码:
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
畜禽种类:
(一)畜禽养殖场平面图
(由畜禽养殖场自行绘制)
(二)畜禽养殖场免疫程序
(由畜禽养殖场填写)
附件3-2:
生产记录
填表说明
1.此记录按日或变动记录
2.圈舍号:
填写畜禽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3.时间:
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时间。
4.变动情况(数量):
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数量。
调入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并将检疫证明原件粘贴在记录背面。
调出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详细的去向。
死亡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死亡和淘汰的原因。
5.存栏数:
填写存栏总数,为上次存栏数和变动数量之和。
圈舍号
时间
变动情况(数量)
存栏数
备注
出生
调入
调出
死淘
附件3-3:
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
6.养殖场外购的饲料应在备注栏注明原料组成。
7.养殖场自加工的饲料在生产厂家栏填写自加工,并在备注栏写明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详细成分。
投入产品名称
开始使用时间
生产厂家
批号/加工日期
用量
停止使用时间
备注
附件3-4:
兽药使用记录
附件3-5:
消毒记录
8.时间:
填写实施消毒的时间。
9.消毒场所:
填写圈舍、人员出入通道和附属设施等场所。
10.消毒药名称:
填写消毒药的化学名称。
11.用药剂量:
填写消毒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浓度。
12.消毒方法:
填写熏蒸、喷洒、浸泡、焚烧等。
日期
消毒场所
消毒药名称
用药剂量
消毒方法
操作员签字
附件3-6:
免疫记录
13.时间:
填写实施免疫的时间。
14.圈舍号:
填写动物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不分圈、舍、栏的的此栏不填。
15.批号:
填写疫苗的批号。
16.数量:
填写同批次免疫畜禽的数量,单位为头、只。
17.免疫方法:
填写免疫的具体方法,如喷雾、饮水、滴鼻点眼、注射部位等方法。
18.备注:
记录本次免疫中未免疫动物的耳标号。
存栏
数量
免疫
疫苗名称
疫苗
生产厂
批号
(有效期)
免疫方法
免疫剂量
免疫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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