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讲座(上).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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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讲座(上).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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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理解与适用(上),严格保密,一、示范文本的主要特点结构及起草背景,2020版示范文本起草背景,有必要将工程总承包办法的理念融入到新的合同文本中BIM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对合同文本提出了新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2011版示范文本废止。
新版示范文本借鉴了“黄皮书”生产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forPlantandDesign-Build)和“银皮书”设计采购施工与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forEPC/TurnkeyProjects),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2019.12.23,2020.11.25,共计11条。
包括:
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合同协议书,共计20条。
包括:
一般约定,发包人,发包人的管理,承包人,设计,材料、工程设备,施工,工期和进度,竣工试验,验收通用合同和工程接收,缺陷责任与保修,竣工后试验,变更与调整,合条件同价格与支付,违约,合同解除,不可抗力,保险,索赔,争议解决。
通用合同条件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和相关事项,以及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了原则性约定。
第一部分:
合同当事人可对相应通用合同条件的原则性约定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第二部分:
合同附件。
包括附件1发包人要求、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附件6价格指数权重表。
专用合同条件,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2020版示范文本合同体例,2020版示范文本合同体例,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的区别:
设计工作是否纳入承包范围发包人、承包人在涉及承包范围的价格、质量、工期的风险分配及责任承担方面存在较大差异2020版示范文本2017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设计、竣工后试验承包内容的扩展版,关于2020版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三)发包人希望通过深度介入项目设计过程根据项目设计情况不时调整、变更设计要求的项目。
第六条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
(一)因功能特异而少有同类型项目可供技术经济指标参照的项目,
(二)发包人在合同订立前难以通过发包人要求文件定量描述项目性能保证指标的项目;,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项目,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的区别:
主要为价格形式与风险分配,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了发包人与总承包商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双方交易的指南,也是风险分配及管理的关键工具,更是发包人投资控制的重要工具。
因此,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投资)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管理职能。
传统施工总承包模式在合同约定计量、计价标准的前提下,按照竣工图及联系单据实结算;或者在已有施工图的情况下,按照固定总价加变更的形式进行结算。
往往在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或者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阶段即进行固定总价发包,此时由于不具有施工图,设计深度往往不够,最终价款结算纠纷不断。
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项目投资过程管理,项目投资控制,性能和功能定位,工程造价指数,概算指标,建设标准,产量目标,投资失信预行期为与后果(惩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实施阶段,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标准,功能验收电商平台应用,项目建议书,施工图预算,估算指标,手段,目标关键里程碑节点,工程总承包项目投资过程管理-投资估算的编制及发包,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实施阶段,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标准,功能验收,项目建议书,发包人要求决定EPC项目的范围及标准,在可研之后发包在投资估算基础上制定EPC合同固定总价,施工图预算,使用功能目标,投资控制目标,项目价值增值,功能性审查,基于限额设计的经济性审查,基于可施工性可行性审查,初步设计将发包人要求清单转化为项目的整体策划和实施方案。
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实现项目目标,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实施阶段,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标准,功能验收,项目建议书,以审批的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为基数确定最终的EPC合同固定总价。
在初步设计之后发包,施工图预算,二、示范文本的重点条款理解适用,(以与施工总承包的区别为例),
(一)合同价格与变更合同协议书七、承诺,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4.1合同价格形。
14.1.1除根据第13条变更与调整,以及合同中其它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进行调整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14.1.2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
(3)价格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仅为估算的工作量,不得将其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
在价格清单中列出的任何工作量和价格数据应仅限用于变更和支付的参考资料,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一)合同价格与变更,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
其中:
设计费(含税):
设备购置费(含税):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暂估价(含税):
暂列金额(含税):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通用合同条件1.1.5.2合同价格:
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区分税率,细化合同价格组成。
在建筑业全面营改增的背景下,结合工程总承包项目覆盖多个应税行为、适用不同税率的现实需求,分别区分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引导市场主体区分列明不同费用组成、适用税率、税金等内容。
问题:
承包人是否可以以清单所列的量以及项目描述等与实际情况不符而调整合同价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时点通常为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此时的设计方案可能与承包人负责完成的施工图设计差异较大,因而发包人常常并不具备编制完整、准确的工程量清单的充分条件。
发包人编制工程量清单依据的设计图纸深度不够,招标图纸与实际施工图纸差异较大;发包人清单编制能力不足,导致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不准确,清单项目出现缺,漏项。
发包人常主张应由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承担总价范围内的相关风险,并由承包人对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复核义务和责任;,工程量清单与合同价款的关系,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意见稿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承担复核义务。
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意见稿的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形,项目清单和价格清单列出的数量,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
价格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和价格应仅作为合同约定的变更和支付的参考,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4.5.9招标人在初步设计后编制项目清单,对于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等无法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可以只列项目、不列工程量。
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列出工程量。
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整性、准确性负责。
6.2.2招标人在初步设计图纸后招标的,若投标人发现招标图纸和项目清单有不一致,投标人应依据招标图纸按下列规定进行投标报价:
如项目有不一致,有增加的,列在章节后“其他”项目中,有减少的,在项目清单对应位置填写“零”。
如内容描述有不一致,依据招标图纸报价,将不一致的地方予,以说明。
如项目工程量有不一致,投标人应在原项目下填写新的数量。
意见稿与FIDIC黄皮书采取如投标人的做法与项目清单中描述的不一致,投标人应在原做了相同的思路,即发包人不,法下填写新做法,并报价,但原内容不能删除,对应价格位置应对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完,填写“零”。
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意见稿的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形,工程量清单对合同价款的影响,结论:
如果合同无相反的约定,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对项目清单中认为需要增加的内容(包括项目描述、数量、做法等)自行增加并报价,一切在报价时未报价项目,均被视为已包括在报价金额内,承包人填报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被发包人接受,承包人不得再以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量和项目描述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符为由而主张调整合同价格。
示范文本14.1.2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
(3)价格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仅为估算的工作量,不得将其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
在价格清单中列出的任何工作量和价格数据应仅限用于变更和支付的参考资料,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1.1.1.6发包人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其,中列明工程的目的、范围、设,计与其他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通用合同条件;承包人建议书;价格清单;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二)发包人要求,1.12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中的错误,承包人应尽早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以及其提供的基础资料,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补正。
发包人作相应修改的,按照第13,条变更与调整的约定处理。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或其提供的基础资料,中的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发包人要求,1.12发包人要求或其提供的基础资料中的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4.7.1承包人发现基础资料中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
示范文本合同附件一发包人要求,解释顺序列为与合同专用条件同顺位,法律效力高于“通用合同条件”。
同时在第1条一般约定定义中,明确发包人应当提供项目清单,承包人应按项目清单制作价格清单承包人建议书等来响应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详细列明工程的功能要求、范围、工艺、工期、项目管理、竣工验收与其他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提高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内容精确度,减少工程履约期间对计价、变更、索赔等争议。
基于前期咨询服务成果存在限制,发包人难以提出合理、准确、科学的招标要求,一旦工程进入履约阶段,因发包人要求不断明确以及设计深度的推进,极易引发工程价款争议,进一步令承包人报价、实施方案缺乏针对性,附件一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要求取代施工图纸和规范确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承包范围及标准,发包人应提出明确的项目功能要求,具体化竣工实验和性能的标准,形成专门的附件包含在“发包人要求”中,总承包商依据发包人对功能、设计准则等的基本要求,以及发包人提供的事先勘测考察现场情况的基本资料和数据来完成设计任务。
04,设计任务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总承包商再确定工程实施细节,进而编制施工计划并完成整个工程。
-发包人强调最终项目使用功能。
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是工程总承包核心管理目标,发包人要求是承包商实施设计、采购、施工的指导性文件。
工程总承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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