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docx
- 文档编号:12974104
- 上传时间:2023-04-22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59.95KB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docx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项目用地预审.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子项名称
实施主体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承办机构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
联办机构
无。
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楼国土资源厅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下午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
实施对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用地单位。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
行使内容
自治区层级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由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通办范围
无。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
时限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
时限
个工作日。
实施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号令)第三条、第十一条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需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用地规模符合有关规定;
.属《土地管理法》第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请材料
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申请书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特殊环节
(含中介服务)
环节名称
无。
办结时限
无。
审查方式及标准
一、审查方式:
书面审查。
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
.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或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型纸的规格装订;
.“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三)专业材料的审查标准
.市级初审意见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桂国土资规〔〕号)附件格式编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需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编制并盖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公章,功能分区图需提交项目可研阶段图件并盖编制单位公章,项目用地范围拐点坐标文件需按国家标准坐标格式制作并盖编制单位公章;
.预审材料需按《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桂国土资规〔〕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修订)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规〔〕号)中的材料清单组织。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自取。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哪种情形可以不用办理用地预审?
答:
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可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建设项目在哪个阶段办理用地预审?
答:
用地预审是在项目审批和核准批复之前、备案之后进行申请。
审批类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前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核准类项目在核准批复前办理用地预审;
备案类项目在办理备案证或备案批复后办理用地预审。
.谁是用地预审的责任主体?
答: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申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用地预审及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审项目的初步审查工作,因此,用地预审的责任主体是用地单位。
附件: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图
.申请材料目录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空白)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示范文本)
.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示范文本)
附件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个工作日)
附件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
是否需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用地预审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修订)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规〔〕号)第一条第
(一)款第项、第一条第
(二)款第项
原件
是
份
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盖项目用地单位公章
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修订)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规〔〕号)第一条第
(一)款第项、第一条第
(二)款第项
原件
是
份
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盖项目用地单位公章
项目建设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修订)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规〔〕号)第一条第
(一)款第项、第一条第
(二)款第项
原件或复印件
是
份
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制建设项目提供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制建设项目或核准制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备案制的项目提供备案批准文件。
市或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修订)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规〔〕号)第一条第
(一)款第项、第一条第
(二)款第项
原件
是
份
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盖市或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公章
自治区批复预审的提供市级国土部门初审意见,市级国土部门批复预审的提供县级国土部门初审意见即可。
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面状工程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总平面布置图或备案后的总平面布置图;线性工程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的线路走向图)、建设项目功能分区用地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修订)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规〔〕号)第一条第
(一)款第项、第一条第
(二)款第项
原件
是
份
以能清晰判别项目用地范围内用途定图纸尺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总体规划图盖项目所在地国土部门公章、相关图件加盖技术单位和用地单位公章
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其它修改规划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出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符合占用基本农田条件且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要单独专列基本农田补划内容,明确调整的数量、质量和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修订)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规〔〕号)第一条第
(一)款第项、第一条第
(二)款第项
原件
是
份
文本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盖项目所在地国土部门及技术编制单位公章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
是否需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需开展用地踏勘论证或节地评价的项目,提交用地踏勘论证报告(或节地评价报告)及评审论证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修订)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规〔〕号)第一条第
(一)款第项、第一条第
(二)款第项
原件
是
份
文本
必要
申请人自备
报告盖项目技术编制单位公章,论证意见盖论证组织单位公章
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国家大地坐标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修订)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规〔〕号)第一条第
(一)款第项、第一条第
(二)款第项
原件
是
份
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盖项目用地单位公章
附件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格式(空白)
项目名称
行业分类
项目批准类型
(审批、核准、备案)
项目批准机关
项目拟建地点
项目投资
(亿元)
统一项目代码
涉及省份
项目建设依据
用地规模
(公顷)
总规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围填海
耕地(基本农田)
申请单位信息
联系
单位
通讯
地址
联系人
手机
邮政编码
备注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设项目 用地 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