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信誉度评价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2948697
- 上传时间:2022-10-01
- 格式:DOCX
- 页数:19
- 大小:18.64KB
惠州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信誉度评价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惠州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信誉度评价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惠州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信誉度评价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七条(首次评价)市、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工商行政部门关于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注册登记的通报后,应委派卫生监督机构于10个工作日内对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首次评价。
首次评价按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现场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填写《惠州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附件1),并作出卫生监督检查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
首次评价只作出卫生监督检查是否合格的结论,不进行量化评级。
卫生监督机构应在作出首次评价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次评价结论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本办法施行前已领取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由市、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机构于本办法实施后2个月内完成首次评价,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八条(动态评价)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对卫生监督检查结论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按照《惠州市餐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价评分表》(附件2)实施动态评价。
第九条(年度评价)根据本年度动态评价的平均分值确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年度卫生信誉度等级。
第十条(评价程序)市区范围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市卫生监督所按照本办法规定具体组织实施首次评价、动态评价、年度评价,其中A级单位报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信誉度分级评价委员会复核后确定。
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所负责本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量化评分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工作,其中A级单位报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信誉度分级评价委员会复核后确定。
评价委员会对A级单位的复核,采取资料审核、现场审核或现场影视资料审核的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现场评价程序)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本办法组织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首次评价、动态评价时,现场检查的卫生监督员应不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
卫生监督员应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对被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并现场填写相应评价表格,经被评单位负责人核对无误后,由卫生执法人员和被评单位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应当由两名卫生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情况。
必要时,卫生监督员应对检查过程进行拍照或录像。
第十二条(评价结果)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信誉度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
按百分制量化评分,95-100分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评定为A级;
85-94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评定为B级;
60-84分的,卫生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评定为C级;
低于60分或关键项目不合格的,卫生状况为差,无信誉度等级。
第十三条(相关事项)鼓励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优化卫生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改进餐饮具洗、消、检、储、运等设备、设施和工艺。
优化卫生质量管理体系的,当年量化评分加2分;
改进设施、设备和工艺的,当年量化评分加3分。
群众投诉举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产品质量问题或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卫生监督机构调查核实属实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理,并在该单位卫生信誉度年度评价总分中扣除1分至3分。
第十四条(信誉等级标识管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信誉度评价结论或等级使用统一标识。
标识共分五种:
卫生信誉度A级标识;
卫生信誉度B级标识;
卫生信誉度C级标识;
合格标识,为首次评价合格、尚未进行动态等级评价的单位使用;
不合格标识,为首次评价或动态评价结论为卫生监督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使用。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由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信誉度分级评价委员会统一制作。
第十五条(结果运用)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在本部门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信誉度年度评价结果和首次评价、动态评价卫生监督检查不合格单位名单。
首次评价、动态评价卫生监督检查不合格单位经整改复评合格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复评合格结果。
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到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网站查询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信誉度评价结果,也可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咨询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信誉度评价结果,拒绝使用卫生监督检查结论不合格单位的产品。
第十六条(结果运用)卫生监督机构应在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信息栏及时放置、更换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产品检测评价报告等卫生监督信息。
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放置、更换卫生信誉度评价结论或等级标识。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的规格、内容,由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信誉度分级评价委员会统一规定。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可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卫生信誉度等级,但动态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以及消毒餐饮具监督抽检、委托检验合格率低于70%时,该单位应停止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卫生信誉度等级,如有违反,由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每发现一次,在当年卫生信誉度年度评价总分中扣除3分。
第十七条(结果运用)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根据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信誉度分级评价结果实行分级管理。
A级单位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查频次为每年2次,B级单位每年3次,C级单位每年4次。
量化评分低于60分或关键项目不合格的,由卫生监督机构书面责令限期整改,并视具体情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逾期未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
第十八条(结果运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关于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结论不合格的通报后,应通知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停止使用该单位产品。
经整改、卫生监督机构复评合格的,卫生监督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通知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恢复使用该单位产品。
第十九条(救济方法)首次评价为卫生监督检查结论不合格的或年度评价等级评级为较低等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可在等级评定后15日内向属地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复核。
经动态评价评定为较低等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可在等级评定2个月后向属地卫生监督机构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较高动态等级的,可予以调整动态等级。
第二十条(产品检测)卫生监督机构组织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抽检每年至少1次,每次采样不少于10件。
上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布置专项抽检和处理投诉举报而需要进行抽检时不受此限。
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可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有不合格项目的,应现场采样送当地疾控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测。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对每批产品进行自检并向采购本产品的餐饮单位提供每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单。
不同时具备游离性余氯、烷基(苯)硫酸钠、大肠菌群、致病菌全项目检验能力的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卫生检测机构进行产品检测,并不少于以下频次:
A级单位每年2次,B级单位每年3次,C级单位每季度1次。
委托检验项目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执行,包括游离性余氯、烷基(苯)硫酸钠、大肠菌群、致病菌。
第二十一条(检测结果运用)对餐饮具监督抽检或委托检验不合格的,除依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进行行政处罚外,卫生监督机构应指导餐该单位查找原因,责令限期整改。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按时完成整改,并委托当地有资质的卫生检验机构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直至合格。
本年度监督抽检和委托检验合格份数低于70%的单位,视为卫生监督检查结论不合格单位,当年不予评级,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通知辖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停止使用这些单位的产品。
第二十二条(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实施过程中上级部门有新的标准或规范要求的,从其规定。
附表1.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
附表2.惠州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价评分表
附表1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工商注册地址:
实际生产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职工总数:
生产场所面积:
日产量(件):
项目
具体要求
检查结果
不合格原因
合格
不合格
选址要求
不得建于居民楼内
远离露天垃圾堆、粪坑、污水池、非水冲式厕所等污染源30米以上
无积水、无杂草、无露天堆放垃圾、无蚊蝇孳生地
布局要求
符合工艺流程,按清洗消毒流程设置回收粗洗间(区)、清洗消毒间(区)、包装间(区)、成品间、包材间
生产场所(包括清洗、消毒、包装)总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更衣室有流动水洗手和消毒设施
设置的厕所为水冲式
生产用水
生产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设备要求
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包装设备,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专用的回收、储存、转运器具
卫生要求
有相应的通风、防尘、防鼠、防蚊蝇等设施
生产车间的墙面、地面、顶面和工作台面使用易清洗、耐腐蚀的材料
使用的消毒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洗消设备每天清洁
工作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等每天清洁,必要时消毒
回收餐具的容器、工具与盛装清洗消毒后餐饮具的容器严格区分,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人员要求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个人卫生良好,工作衣帽整洁
出厂检验
每批次消毒后餐饮具有出厂检验报告;
委托检验的,有委托检验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惠州市 餐饮 集中 消毒 服务 单位 卫生 信誉 评价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