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专业第三分册)砼灌注桩监理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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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场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和控制要点 4
4.1现场监理工作内容 4
4.2工作程序 6
4.3控制要点 9
5.检查和检验项目、标准和工作要求 13
5.1检查和检验方法、数量 13
5.2检查和检验质量标准 14
5.2监理平行检测 15
6.资料和质量评定工作 15
6.1项目划分 15
6.2施工资料 15
6.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 16
8.本工程所采用的表式清单 17
混凝土灌注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工程混凝土灌注桩施工监理。
2.编制依据
(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设计图纸;
(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4)《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
(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7)《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8)《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9)《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SL633-2012);
(10)《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2-2012);
(11)《港口工程桩基规范》JTS167-4-2012;
(12)《浙江省围涂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浙江省围垦局,1999年5月);
(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4)《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中的钻孔灌注桩除具备常规钻孔灌注桩的施工特点外,还具有下列几项特点:
灌注桩施工需在围堰建成,施工区域内水抽排后进行。
闸基为粉砂土,造孔用泥浆固壁,回旋钻机钻孔。
对成桩的性能要求。
对泵房底板下的钻孔灌注桩进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根数2根,设计承载力特征值Ra=1750KN,加载量为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
3.专业工程开工条件检查
3.1开工条件检查
3.1.1灌注桩工程开工前14天,承建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规范、施工部位自然条件、施工水平及设备情况,编制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施工措施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概述(包括施工项目、合同工程量及工期等);
(2)施工场地布置图;
(3)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台时生产率)及辅助设施布置;
(4)桩基施工工艺;
(5)成孔、成桩试验和措施;
(6)浆液配合比试验、泥浆置换和清孔方法;
(7)废渣及沉渣排放措施;
(8)施工进度计划;
(9)可能遇到的不良地层或不利施工条件下的造孔与浇筑措施;
(10)施工的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11)人力资源配置计划。
3.1.2上述报送文件连同CB01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机构在签收后7天批复。
3.1.3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批复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立即向监理机构申请分部开工许可证。
监理机构将于接受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
3.1.4承建单位未按时向监理机构报送上述文件,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3.1.5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机构应退回的审签或批复意见,可视为已报经批准。
4.现场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和控制要点
4.1现场监理工作内容
4.1.1承建单位应在施工前完成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并报监理机构查验。
施工准备工作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海上施工作业平台、钻机设备及其数量能满足施工要求。
(2)供水、供电、砼运输船只及拌合工效能满足施工要求。
(3)泥浆拌制系统,包括泥罐布置、泥罐容量、制泥材料等,其能力满足高峰期用料要求。
(4)废弃泥浆处理满足脱水固化运输及环保要求。
(5)本工程混凝土均采用自拌砼,承建单位在桩基开工7天前,应将混凝土配合单、水泥、骨料质保及复检报告等资料报送监理机构审核。
(6)自拌砼采用衔接段的抛石平台上建立拌合站,配备的拌和机、砼输送泵、配料机、骨料仓等满足施工高峰期浇筑强度要求。
(7)钢筋进场数量满足施工要求,质量经检验合格。
(8)造孔机具能适应图纸文件所示地层和成孔深度和施工进度要求。
(9)施工测量基准点(桩)已经过复核,并引测到施工影响范围外的可靠地点。
(10)泥浆比重计、粘度计、沙率计、混凝土塌落度筒、测绳等检测仪器已到位,并经校准。
4.1.2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已建立三级质检体系,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4.1.3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选用及其配制方法和拌制工艺流程应经现场施工试验验证,并于开始浇筑7天前,报监理机构批准。
4.1.4泥浆的技术性能、制备泥浆的原材料、配合比及配制方法、工艺流程、泥浆供应使用、净化回收、固化脱水工艺等,均应经现场施工试验验证,并报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4.1.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技术规范要求时,应及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措施计划并报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4.1.6钻孔过程中,遇孤石、块球体或弱风化岩层,在确保孔壁安全的前提下可采用综合措施处理。
4.1.7造孔过程中,出现漏浆或塌孔现象时,承建单位除及时测试、记录浆液漏失量和塌孔等详细情况外,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处理措施,同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
并将经过、原因和处理结果书面呈报监理机构审核。
4.1.8各孔位、孔深、孔斜、清孔、钢筋笼的吊放等工序的检验,应在承建单位质检部门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工程师检验认证,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4.1.9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承建单位现场作业记录和原始资料进行检查。
监理工程师还将对重要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和检查,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施工延误,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4.1.10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
并按监理机构要求,于当月25日前(视情况可做调整)向监理机构报送当月作业资料。
4.2工作程序
4.2.1.单元工程开工。
第一个单元(工序)工程在分部工程开工批准后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上一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文件方可开工。
4.2.2混凝土浇筑开仓。
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报送的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进行审批。
符合开仓条件后,方可签发。
4.2.3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与评定工作程序见下图。
1、承包人:
单元工程(工序)施工准备;
监理机构:
核查、确认单元工程(工序)施工准备
2、承包人:
单元工程(工序)施工;
对施工过程监理并及时纠偏。
3、承包人:
单元工程(工序)施工完毕后自检,填报单元工程(工序)施工质量报验单;
抽检并填写单元工程(工序)施工质量抽检记录
6、施工质量及资料是否满足要求
4、监理机构审核承包人自检资料完整性,审查单元工程(工序)施工质量
6、监理机构审核、签认单元工程(工序)施工质量报验单
否
是
下
一
单
元
、
工
序
施工
图C-1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
4.3控制要点
4.3.1钻孔灌注桩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建单位项目经理部是否安排有经验的施工人员主持实施,施工人员有没有掌握钻孔地区地质和水文情况;
钻孔设备是否适用完好;
各种机械设备是否配套、适用;
电源是否有保证;
施工记录是否完善、适用。
4.3.2钻孔灌注桩的清孔、吊装钢筋骨架、灌注下水砼等各工序应连续快速完成。
4.3.3承建单位在施钻前必须报送造孔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施钻。
4.3.4场地准备:
清除海涂杂草,搭设工作平台,平台须牢固稳定,能承受工作时所有静动荷载,并考虑施工机械能安全进出。
4.3.5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测量放样记录进行复核,着重审查桩位坐标(护筒中心)及护筒顶部标高。
4.3.6护筒埋设应坚实、不漏水,内径应比钻头直径稍大(100mm);
护筒顶端高度高于施工最高水位1.5m,底端埋置深度应不小于1m。
护筒平面位置的偏差一般不得大于5cm,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10%。
4.3.7护壁泥浆性能要求和需要数量可按规范规定取用。
4.3.8为了回收泥浆原料和减少环境污染,施钻时均应设置泥浆循环系统,废浆液要进行脱水固化处理,然后运输至指定地点。
4.3.9钻机安装就位后,底座和顶端应平稳,在钻进和运行中不产生位移和沉降,否则应找出原因,及时处理。
回旋钻机顶部的起吊滑轮缘、转盘中心和桩孔中心三者应在同一钻垂线上,其偏差不得大于2cm。
4.3.10钻孔作业应分班连续进行,应经常对钻孔泥浆进行试验,不合要求时,随时改正;
应经常注意土层变化,在土层变化处均应捞取渣样,判明土层,并记入记录中,以便与地质剖面图核对。
4.3.11升降钻锥时须平衡,防止碰撞护筒。
4.3.12因故停钻时,孔口应加护盖。
严禁潜水钻机和钻锥留在孔内,以防埋钻。
4.3.13为保证成孔质量,在成孔过程中做到孔径、孔深符合设计要求,孔壁在成型后不坍塌、变形;
开始时应慢速钻进,待导向杆全部钻进土层后方可加速钻进,钻进速度还必须根据地层情况作相应调整。
4.3.14在钻机排渣或因故停钻时,应保持孔内具有规定的水位,要求泥浆有一定的相对密度及粘度,以防坍孔。
4.3.15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没有护筒或其他防护设施的钻孔中处理故障。
4.3.16钻孔达到设计深度时,即进行清孔。
4.3.17清孔方法可由项目经理部根据设计要求,钻孔方法、机具设备条件和土层情况决定。
4.3.18不得用加深孔底深度的方法代替清孔。
4.3.19灌注水下砼前,孔底沉渣厚度应≤100mm。
4.3.20用换浆法或掏渣法清孔后浇灌混凝土之前,距孔底500mm以内的泥浆指标应满足:
相对密度应小于1.25,含沙率不得大于8%,粘度不得大于28S;
4.3.21成孔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孔位、孔径、孔深、倾斜度、孔内沉泥厚度、清孔后泥浆指标等项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项目经理部质检员向监理人员提交检验记录,监理工程师会同有关人员复验合格后,在施工质量检验合格证上签字,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所有检验记录1式2份,经监理人员复验合格签字后,返回施工单位1份,监理机构留存1份。
4.3.22钢筋笼的制作和吊放
(1)钢筋骨架可以现场制作,分节沉放,单节长度视起吊设备而定;
(2)钢筋骨架主筋外侧应设置控制保护层厚度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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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 专业 第三 分册 灌注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