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岗位职责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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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岗位职责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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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岗位职责分解表
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岗位职责分解表
岗位名称
工作内容
A岗(主要
工作职责)
B岗(协助
工作职责)
局长
党组书记
负责全面工作,具体分管人事教育、财务管理工作,联系局人事教育科、财务管理科
黄建平
雷江波
副局长
党组副书记
协助分管药品安全监管、药品检验所工作,联系药品安全监管科、市药品检验所
雷江波
蒋岩松
副局长
党组成员
协助分管药品市场监督工作,联系药品市场监督科
蒋岩松
雷江波
副局长
党组成员
协助分管食品安全监察、药品稽查工作,联系食品安全监察科,稽查科
吴福田
葛丛山
纪检组长
党组成员
协助分管办公室、纪律检查、监察工作,联系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葛丛山
吴福田
办公室岗位职责分解表
岗位
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依据
工作责任
A岗(主要
工作职责)
B岗(协助
工作职责)
主任
1、局机关文秘、法制、档案、值班、信访、保密、政务信息和后勤等工作。
2、组织建立综合信息系统及全系统统计、综合信息管理工作。
3、牵头制订本市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
4、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有关事宜。
5、协调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档案法》、《保密法》、《统计法》、《药品管理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安徽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局有关行政规定、国务院《信访条例》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档案法》、《保密法》、《统计法》、《药品管理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安徽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局有关行政规定、国务院《信访条例》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童朝成
秘书
市局重要文件、综合材料及局长讲话的起草;市局机关文件的审核;新闻宣传活动的组织与政务信息的采编;协助处理紧急突发事件。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密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安徽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市局有关行政规定。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刘芳
娄伟
机要
与档
案管
理
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要、保密工作;全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档案法》、《保密法》、市局有关行政规定。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国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刘芳
秦勇
文印
市局机关文件的印制;文印用品的管理。
《行政监察法》、《保密法》、市局有关行政规定。
《行政监察法》、《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秦勇
娄伟
岗位
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依据
工作责任
A岗(主要
工作职责)
B岗(协助
工作职责)
行政
后勤
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局长座谈会及市局机关会议的后勤保障、公务车辆管理和机关公务用品的采购与管理;局机关保卫工作与值班安排。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市局有关行政规定。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秦勇
娄伟
信息
化管
理
市局网站的运行与维护;市局机关公务用电脑应用系统的维护;全系统的综合信息、信访数据统计与网络建设工作。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密法》、《统计法》、市局有关行政规定。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秦勇
娄伟
政务
窗口
管理
市局承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受理和办件送达工作;落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部署;督查和协调窗口办件的办理工作;窗口资产与人员管理。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保密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保密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娄伟
刘芳
接待来信来访建议提案办理
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密法》、国务院《信访条例》。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娄伟
刘芳
岗位
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依据
工作责任
A岗(主要
工作职责)
B岗(协助
工作职责)
法制
组织起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请示答复;组织开展局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案卷审核;规范性文件、案卷审核;组织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听证;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市局行政应诉工作;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行政执法督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政策法规调查研究。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密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听证规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暂行办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督查暂行办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密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听证规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暂行办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娄伟
刘芳
人事教育科岗位职责分解表
岗位
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依据
工作责任
A岗(主要工作职责)
B岗(协助工作职责)
科长
1、负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
2、负责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及县、市所班子建设。
3、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一九九三年以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关责任
阮秀丽
唐莉
副
科
长
协助科长做好分管范围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一九九三年以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关责任
唐莉
岗位
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依据
工作责任
岗位工作规程
A岗(主要工作职责)
B岗(协助工作职责)
人
事
管
理
1.负责局机关和市药检所及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
2.具体承担干部的任免、备案审查、调配及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关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开展工作,并且执行领导干部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领导干部试用期制、新进人员试用期制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等制度
阮秀丽
唐莉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资格认定的初审
1.负责全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2.全市药学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工作;
3.指导全市系统公务员教育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1、药学专业中初级(以考代评),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事厅相关通知--市局受理报名工作--市人事局资格审查--报省局。
2、按照《办法》的规定,管理全市系统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唐莉
吴文华
劳动
工资
管理
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劳动工资统计、工资管理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一九九三年以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上报省局人事教育处、省人事厅审批——执行工资——归档。
资料要求:
1、汇总表两份;2、个人工资审批表两份;3、附调令、任免文件、职称聘用批件等相关文件
吴文华
唐莉
财务管理科岗位职责分解表
岗位
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依据
工作责任
A岗(主要工作职责)
B岗(协助工作职责)
科长
1、全市系统财务、经费、装备和国有资产管理。
2、监督执行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财务制度。
3、全市系统财务预、决算和经费的计划编制、审核上报及划拨、结算工作。
4与省局财务处、市财政局、审计局沟通和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安徽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赵俊生
局机关财务主管
局机关和全市系统财务预算执行;执行财务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行使会计监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执行《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系统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机关收费许可证的年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组织实施局机关的政府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安徽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赵俊生
李昕
徐晓莺
岗位
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依据
工作责任
A岗(主要工作职责)
B岗(协助工作职责)
局机关记帐会计
局机关固定资产帐务管理;合理设置会计帐薄,审核会计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局机关财务软件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编制上报有关报表和局机关财务决算;系统6个会计核算单位财务决算;局机关财务分析;局机关及系统单位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李昕
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和出纳岗位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并由专人负责
局机关出纳会计
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按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办理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合理使用会计科目,正确填制会计凭证;保证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安全;与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经办人员沟通、协调,保障各项经费及时拨出;局机关非税收入的收缴;非税收入票据的领取、保管、发放、核销登记;系统非税收入定期统计汇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现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现金管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徐晓莺
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和出纳岗位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并由专人负责
岗位
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依据
工作责任
A岗(主要工作职责)
B岗(协助工作职责)
系统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岗位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内部审计暂行办法》等法规、办法;拟订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具体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与市审计局相关科室沟通、协调,汇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对市以下监管机构财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对系统资产进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内部审计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赵俊生
李昕
徐晓莺
食品安全监察科岗位职责分解表
岗位
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依据
工作责任
A岗(主要
工作职责)
B岗(协助
工作职责)
科长
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等方面综合监督、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务员法》、《食品卫生法》、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省编办、省局关于印发巢湖市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张松
王璞
食品
安全
监察
专员
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监控与整改情况,参加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公务员法》、《食品卫生法》、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省编办、省局关于印发巢湖市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巢湖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实施方案。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王璞
张松
岗位
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依据
工作责任
A岗(主要
工作职责)
B岗(协助
工作职责)
综合
监督
承办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的起草和监督实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日常综合监督;起草科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方面的文件、报告及相关材料;负责科内文档、综合和科室内勤工作等。
《公务员法》、《食品卫生法》、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省编办、省局关于印发巢湖市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高燕
凌定聪
组织
协调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检查;承担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组织工作。
《公务员法》、《食品卫生法》、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省编办、省局关于印发巢湖市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食安协委及办公室议事规则。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凌定聪
高燕
岗位
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依据
工作责任
A岗(主要
工作职责)
B岗(协助
工作职责)
检测
评价
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工作;开展食品、化妆品安全状况调查与分析工作;收集并汇总食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食品安全形势,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负责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专家库的有关工作。
《公务员法》、《食品卫生法》、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省编办、省局关于印发巢湖市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凌定聪
高燕
信息
管理
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编发《巢湖市食品安全动态》;负责《巢湖市食品安全网》的信息收集、处理工作;编报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半年报表、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月报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报表工作。
《公务员法》、《食品卫生法》、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省编办、省局关于印发巢湖市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巢湖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管理规定。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高燕
凌定聪
稽查科岗位职责分解表
岗位
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依据
工作责任
A岗(主要工作职责)
B岗(协助工作职责)
科长
1、负责依法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以及市场秩序的监督稽查工作;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抽验计划;3、组织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负责对全市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的督察督办;4、指导县、区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开展对全市药品稽查人员的培训工作;5、组织实施“药品快速检测车”的使用管理工作;6、负责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国食药监市[2006]37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
责任。
缪兵
章新定
副
科
长
协助科长做好分管范围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国食药监市
[2006]37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章新定
岗位
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依据
工作责任
岗位工作规程
A岗(主要工作职责)
B岗(协助工作职责)
药品医疗器械投诉和举报
组织拟定有关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制度规定;负责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工作进行统计汇总,并提供分析报告;督办和协调全市及县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工作,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工作的核查和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岗位人员按领导批示办理,提出办理意见报科长审核;科长审核同意后,报局领导审批后发文(函)。
施宁
汤耀明
药品医疗器械案件查处
组织开展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监督稽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药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负责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的督察督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局令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岗位人员接到科长批转的资料后,起草转办函或组织查处,立案查处的按案件办理程序报科长审核;科长审核同意后,报局领导审批;局领导审批后下达处罚决定书。
王大义
施宁
岗位
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依据
工作责任
岗位工作规程
A岗(主要工作职责)
B岗(协助工作职责)
药品抽验
研究并制定全市药品监督抽验方式和工作重点;依法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局令第1号)、《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国食药监市[2006]37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1、组织落实药品抽验计划的各项内容,顺利开展各项抽验工作,掌握药品抽验工作进展情况;2、根据假劣药品的发案特点,组织研究并制定相应的药品监督抽验方式,报科、局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3、对药品抽验不合格的品种,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周宏
施宁
医
疗
器
械
抽
验
研究并制定全市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重点;依法组织开展代省局医疗器械评价性抽验和全市计划性监督抽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局令第1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1、组织落实医疗器械抽验计划的各项内容,督办各项抽验工作的开展,掌握医疗器械抽验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医疗器械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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