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docx
- 文档编号:12924655
- 上传时间:2023-04-22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0.47KB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docx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
保亭森田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
市建筑装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资质等级:
装饰施工一级
合同编号:
2011312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
(全称)保亭森田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
(全称)市建筑装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保亭上观园住宅小区样板房装饰及安装工程
1.2工程地点:
保亭
1.3工程容:
室装饰装修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1.4承包围:
施工图纸围(除消防工程、安防系统工程、所有铝合金门窗、外墙装饰、室外绿化工程、室屏风、活动家具、工艺品、挂画、水景系统吊灯、窗帘及衣柜制作)的全部施工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改造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洁具、五金的供应安装)工程、电气(强电、弱电、空调安装但不含空调主机)工程,具体清单祥附件。
1.5承包式:
固定总价承包,乙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
材料清单)
1.6工程结构:
框架结构。
1.7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建筑面积约230平米。
2工程质量
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省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约定的其他标准。
2.2室环境约定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环境污染控制规》(GB50325-2001)。
2.3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10-2001)以及相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标准。
3工期
3.1总工期:
35日(为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3.2开工日期:
2011年3月20日。
3.3竣工日期:
2011年4月25日。
3.4延期开工:
乙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如甲2日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
如甲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暂停施工(停工):
甲要求乙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向乙提出处理意见,乙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如甲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
乙要求复工的,甲应在12小时予以答复。
甲未能按时答复的,乙可自行复工。
3.6工期顺延
3.6.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不承担责任:
(1)甲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由于非乙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或甲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出现以上情况时,乙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因乙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
如果甲要求提前竣工,双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应在2日批准乙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式
由甲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3日前向乙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
4.2设计变更
4.2.1甲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
乙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为本工程定制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积压,由甲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通用材料由乙负责处理。
4.2.3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返工的损失,由甲承担。
4.2.4设计变更应由甲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本工程价款总计:
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340000元,包含乙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费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费。
5.2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3)调整式:
按照所附清单相同或相似项目的综合单价下浮6%进入结算,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收为准。
(4)如涉及主材价格有超过5%的增减,超过部分结算时价差单独进行调整。
5.3工程履约保证金及工程价款支付
5.3.1乙在进场前需支付甲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整(小写:
30000元),该部分资金于工程竣工结算后返还。
5.3.2乙进场后,甲一支付工程总价30%的材料备料款。
5.3.3工程基层施工完成,面层开始铺装时,甲一支付工程总价30%的进度款。
5.3.4工程主体完工后一,甲支付乙工程总价20%工程进度款。
待工程竣工办理结算后支付15%,剩余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完成后返还。
6材料设备供应
6.1本工程由乙采购的主料、辅材、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按照材料清单中甲、乙共同确定的品牌、规格颜色、以及价格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2乙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双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
甲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负责保管。
6.3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选定样品样本。
样品样本应经双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4双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质检总局发布的《室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甲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承伟。
7.2乙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3双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的权利,履行派出的义务。
7.4甲代表在授权围向乙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权利
8.1甲权利
8.1.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
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1.2有权监督乙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有权审批乙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乙权利
8.2.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有权监督甲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乙代表认为甲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代表指令后24小时向甲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
9双义务
9.1甲义务
9.1.1按约定向乙支付工程款。
9.1.2协助乙办理施工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组织乙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有序进行。
9.1.8格执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乙义务
9.2.1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施工中发现有任影响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和事项以及其他隐患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以便甲及时做出处理,未履行该义务的,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9.2.3安全施工
9.2.3.1应按有关规定,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非乙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上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承担。
9.2.3.3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应与甲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同意后实施。
9.2.4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之前,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
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竣工验收
10.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应按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
甲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日书面通知乙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
乙应按甲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甲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竣工日期为乙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和监理确认验收合格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不得使用;如甲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自行承担。
10.2.5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经甲同意后,乙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甲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11违约责任
11.1甲、乙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甲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3‰的违约金。
11.3由于乙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应向甲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乙向甲支付延期违约金的同时,应向甲额外支付因乙原因造成的甲支付监理的延期监理报酬。
11.4由于乙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1.6如确定乙无法按照预定履行合同,甲可中止合同,乙按规定时间自行离场并办理已完工程部分结算。
12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容,双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以减轻可能给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1)种式解决:
(1)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保亭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各执两份;
17补充约定:
17.1本工程的承包式为固定总价承包,因乙对设计图纸理解错误、对工程量计算错误、图纸上有体现的项目但没有报价,乙有义务按照图纸完成,工程价款不做调整。
甲(签章):
乙(签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
联系: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容为准。
1、材料清单
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预算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装饰 装修 工程施工 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