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规导则审查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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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导则审查技术要求
武汉主城区控规导则审查技术要求
目前我市主城控规导则已基本编制完成,为加强对控规导则在编后批前阶段的技术审查工作,规范审查工作程序,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1、工作组织
控规导则审查采取由局统一领导,编制处归口管理,各分局、相关处室参与,编研专班具体承办,编制机构配合的组织方式开展工作。
各区分局侧重于审查现状信息的准确性,用地规划与现状的衔接情况。
局相关处室侧重于审查用地规划与土地出让、专项规划的衔接情况。
编研专班负责综合审查和各分局、局处室审查意见的汇总,侧重于审查导则与技术规程、相关规范以及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审查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应要求编制机构规划项目负责人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
2、报审成果要求
(1)控规导则的全套纸质成果三套、电子文档一套。
(2)相关会议如:
专家会、征求部门意见会、专题会、局技委会等的意见
(3)规划落实情况的简要说明材料等内容。
3、审查依据
(1)《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武汉市“五线”专项规划
(4)武汉主城分区规划及其它正式批复的相关规划
(5)现状地形图、土地出让图和地籍图。
(6)《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
(7)《武汉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试行)
(8)《武汉市主城区建设强度技术规定》(试行)
(9)《武汉市主城区建筑高度分区规划指引》(试行)
(10)《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制图规范》(试行)
(11)《武汉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指引》(试行)
4、工作步骤
对控规导则成果的审查总体上按照校对、核查、审查等三个环节有序开展、逐步深入(详见技术框图)。
并填写《附表1:
武汉主城区控规导则审查表》和《附表2.:
武汉主城区控规导则对相关规划调整情况一览表》。
5、校对环节的工作内容:
该环节重点检查规划成果是否完整,图文内容有无错误。
(1)检查成果文件的完整性
控规导则的规划成果应包括法定文件、指导文件等二大类。
其中:
法定文件包括“文本”和“五线和公共设施控制图”。
法定文件的内容应包括功能定位、五线、公共设施控制和其它控制等;
指导文件包括“文本”和“用地指标控制图”;指导文件的内容应包括人口、用地、管理单元划分、强度指标控制等。
(2)检查纸质文件的准确性
①文字:
成果中不应有错别字;导则技术规程规定的篇章段落原则上不应缺项漏项;一二级标题的名称原则上应统一。
②图纸:
地形图、图名、区位示意、指北针、比例尺、落款等要素应具备和统一。
图纸上应标注地块性质、道路、轨道、山体水体以及其它重要地物的名称。
图例应与图中内容相一致。
图中道路立交、铁路、港口等各规划要素的表达形式应规范。
(3)检查电子文件的规范性
主要图纸应为CAD电子文件。
应符合制图标准对图层名、线型、颜色、规划要素表达形式等内容的要求。
6、核查环节的工作内容
该环节主要核查控规导则现状信息是否准确、导则与现状批租、相关规划以及技术规范是否衔接,重点检查“五线”和重大公共设施的用地性质、地块界线等控制内容。
(1)核查现状信息的准确性
与1:
2000地形图、用地批租、地籍信息等对照,核查导则的用地现状图是否准确。
在核对现状信息时,中央活动区现状用地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综合组团现状用地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且小于相邻用地面积的20%,可归并到相邻用地中。
(2)核查导则与现状的关系
重点核查现状的重大公用设施、已批租重大项目等内容是否在规划中予以落实,若有调整应予以充分说明。
(3)核对导则与相关规划的关系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已批复的法定规划、“五线”等相关专项规划,参考主城分区规划、按法定程序组织的在编规划、该地区涉及的其它用地规划等进行核查。
重点对公园绿地、公共服务中心、重大交通及市政设施等内容检查是否在导则中予以衔接。
若有调整,是否给予了充分说明。
①道路交通(红线)的核查:
参考《武汉主城区红线整合规划》,控规导则中应确定:
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主要支路的红线位置、宽度;
城市轨道交通线的走向、控制宽度和影响范围;
支路网的指标控制应合理。
道路红线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的控制级别、规模、控制类型不应缺项。
②绿地布局(绿线)的核查:
参考《武汉主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和相关规划,控规导则中应确定:
公园绿地的结构体系应与相关规划保持一致。
市、区(组团)级公园绿地应明确划定,居住区级公园绿地的用地规模和人均指标应满足相关规范。
重大交通和市政设施周边的防护绿带不应缺失,绿带宽度应符合相关规范,控制方式应合理。
③市政设施(黄线)的核查:
参考《武汉主城区黄线整合规划》,控规导则中应确定:
各类市政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高压走廊、堤防保护线等的控制宽度和控制方式
不应有市政设施漏项。
④河湖水面(蓝线)的核查
水体用地界限应与《主城区湖泊三线一路规划》相一致。
不应缺项。
⑤文物保护(紫线)的核查
文物保护应与《全市紫线专项规划》相一致。
不应缺项。
⑥公共设施的核查
重点审查市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和文、教、体、卫、中小学、福利等公益性设施的配套,以及居住区级公共设施指标等。
市、区公共设施的等级、规模、数量应与上位规划相协调。
居住区级公共设施的配置标准应与相关规范一致。
6、审查环节的工作内容
该环节应对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检查。
重点进一步核对规划内容是否严格依照了控规导则技术规程的要求;用地规模、比例、人均指标、用地强度控制等各类要素指标是否满足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
(1)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应与上位规划和区政府的发展设想相衔接,并反映当地的主导功能。
(2)城市规模
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应与上位规划衔接。
用地平衡表数据应一致。
(3)规划布局
用地布局应体现该区域的功能定位;功能分区应明确;应有利于提高城市环境、景观水平,有利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
(4)编制单元设施控制要求
各管理单元设施用地控制表应和“五线”、“公共服务设施”等内容保持一致。
(5)建设强度指标控制
强度分区和各管理单元的基准容积率应与主城区建设强度分区指引相一致。
(6)建筑高度和特殊控制
高度控制应与主城区建设高度指引相一致。
(7)管理单元面积和人口控制
各单元用地面积和人口控制应与总用地规模和人口相协调。
附表一:
武汉主城区控规导则审查表
(规划编研专班)
编制单元:
编制机构:
编制人员:
审查环节
审查内容
审查意见
校对
成果完整性
法定文件
内容齐全□
指导文件
内容齐全□
纸质文件的准确性
法定文件
文字
无明显错漏□
图纸
图面表达规范□
指导文件
文字
无明显错漏□
图纸
图面表达规范□
电子文件的规范性
图层名
表达规范□
线型
表达规范□
颜色
表达规范□
规划要素表达形式
表达规范□
核查
现状信息
准确□基本准确□
规划与现状的衔接情况
重大文教体卫福利设施
衔接□基本衔接□
其它重要地块
衔接□基本衔接□
导则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红线
衔接□基本衔接□
绿线
衔接□基本衔接□
蓝线
衔接□基本衔接□
黄线
衔接□基本衔接□
紫线
衔接□基本衔接□
公共设施
衔接□基本衔接□
特殊控制及重要地块
衔接□基本衔接□
审查
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合理□基本合理□
规模
用地规模
落实□基本落实□
人口规模
落实□基本落实□
规划布局
合理□基本合理□
编制单元设施控制要求
合理□基本合理□
建设强度指标控制
合理□基本合理□
建筑高度和特殊控制
合理□基本合理□
管理单元面积和人口控制
合理□基本合理□
意见综述
审查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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